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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书网 > 惊悚推理 > 虚无之形的茧 > 15.狂舞之杀人鬼

「刘组长,我们发现火灾现场里有一具遗体,跟一名男人昏倒在内。」

「遗体?跟一个男的?」

刘警官打开火灾后的黄家大门,没花费太多时间便找到下属所指的遗体陈尸位置。

原本应被紧紧锁上,位于大门旁内侧墙面角落的活动门已经被打开,一具身穿小镇高中制服的女孩尸体倒卧小门前方,铁製小门四周围佈满鲜血,而这些血跡喷溅范围,正好与外头的对面墙壁有着连接。女孩的头颅不翼而飞,双手仍紧抓住门的边框,若尸身完整,研判应该为探出活动门的姿势。

只是刘警官观察后发现,墙上的出入口长宽尺寸根本不能让一名女高中生自由进出,究竟是什么情况下令对方有想要从这小门鑽出的念头?如果因为当时雨势滂沱再加上此处光线不足,确实有误判活动门大小的可能。

接着刘警官领着数名人马走进当初的火灾现场,如之前勘查一样,黄家火灾后的屋子骨架仍在,不过此时在客厅被烧毁的沙发后方,发现一名身材略胖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上下的少年,由校服可以判断与活动门前的女尸是就读同一间高中,少年留着一头短发,虽然昏迷,但生命跡象稳定,头部有部分出血,研判为被钝器所伤,整个人躺在地面上,身上没有其他伤口,只有在腹部与裤管位置有少许的脏污,这点与女尸的身上也有发现,只是女学生不幸遇害,而且还被拿走了头颅。

「看来凶器正是那名杀人鬼手上的斧头没错,向太太在黑暗中看到的女人头,正是那具女高中生的尸体头颅。」

刘警官走出室内,外头又开始飘起细雨,下属们正对现场民眾蒐证,今天晚上的事端十分严重,已开始有部分媒体于外围进行现场录影与转播,面对残杀现场的种种疑点,刑警还没有明确的头绪。

那两名学生来到黄家火灾现场的理由,还有一人受伤一人死亡的情况。

男学生被击晕在地,女学生却被杀人鬼取走了头颅,是什么原因使其中一人生还?

原本被锁上的活动小门被人从内部打开,依据目前情况研判打开的人应该是女死者,但是基于什么动机下令她这么做?是为了逃命吗?

由此看来,这两点待当事人清醒后似乎就可以解决了,但更深沉的疑问也存在刘彦博的心中。

据他们刚刚前来时,从向太太口中得知的概述,自己是因超商回家途中,撞见向人延像在躲避什么似的,拼命往前奔跑,最后消失在这处转角,而自己则因为撞到迎面而来的立牌,跌倒在杀人鬼面前。

杀人鬼是一名身高约莫两百公分的男人,这是从对方体型跟手持斧头与眾人博斗的强大实力来判断。其脸上还戴着一张白色脸孔的面具,在与向人敏搏斗过程中,右肩被高尔夫球桿击中而受伤,也因为如此使她从斧头下逃过一劫。

向先生是因为听到妻子的尖叫才赶至现场,街坊邻居也是这缘故纷纷来到这里,在这场乱斗中,一人死亡、五人受伤。

所以,今晚出现在黄家火灾现场,这个阴暗转角的杀人鬼是否跟火灾一案有关联?还是纯粹因为地利上的巧合使他潜伏在这?或是从一开始他就抓住无人敢接近这里的先决条件下,如同游民住进入残破的黄家废墟?

向人延到底是为了什么奔跑?是因为夜晚外出撞见自己母亲,还是正如对方所言,是为了躲避什么人物才飞也似的在夜里狂奔?

那最后他又是如何消失在这个颤慄死角呢?如果向人延没有消失在这里,是否也会像那名女孩成了杀人鬼手中的牺牲品?

杀人鬼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潜伏在这?为什么而动手?他的杀人理由又是什么?莫非只是仅仅被撞见了面貌?但若真的为了避免真实身份暴露在人们眼皮下,当下他要选择的应该是逃走,而不是在这里挥舞斧头鋌而走险。是什么理由让他想冒着风险,在这里上演以寡敌眾的戏码?

突然,刘警官在弹掉手上的菸头后,闪过一个大胆的假设。只是这个假设将使今晚摆在眼前的眾多谜题添增更多难度。

不过,这个假设若成立话,确实可以解决现下不少疑问,那唯一的关键行为是这场杀戮的转折,如果这个假设要成立的话,杀人鬼就必须执行那个动作,只是到目前为止却反而是刘彦博希望对方去执行。然而,这也仅仅解释向人延的行为,无法解释在「开放性密室」下,向人延的消失。

或许一开始他曾假设过利用活动门的方法,就可以使其逃脱这场杀戮,可是刚才自己确实也见到那具堵在小出入口前的无头女尸。就算向人延的身形娇小,足以贴合自由进出的条件,但在短时间内移动尸体,进入火灾现场这一点有可能吗?

火迷宫的大门在警方到达前都处于用铁鍊上锁的状态,在活动门跟大门都无法开闭情况下,一名小学学童有什么能耐越过这堵高墙,进到里头?何况进入黄家才又是另外一个谜题的开始,因为在里面他们并未找到向人延,意思说,活动门跟大门是唯一可以出入的通道,若这名小孩在惨剧发生后走出那里,向家夫妻的身旁应该会是自己儿子,而不是两人走回。

刘警官丢掉抽剩的菸,懊恼方才应该询问向家夫妻是否掌握到向人延的行踪,但在那种情况下,答案似乎都会是板上钉钉的目击事实。

如果向人延出现在这里,那向太太就完全不必跟自己说明男孩消失的来龙去脉了。

而也在这瞬间,白发刑警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并综合现阶段条件,用最坏的结果判别「幽暗处的杀人鬼」的行兇动机。

「小陈,联络辖区及交代联络市内各警局的窗口,发佈这名杀人鬼的通缉!指出其特徵、衣着、体型、手持物,并将行兇动机判别为:以取乐为目的的无差别杀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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