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与民约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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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认得这人,他叫做刘喜,是刁老鼠手下的泼皮,以前在泉州港混日子,刁老鼠被蒲寿庚分派来监视这些匠户,便跟着一起来了。

前一段时间,刁老鼠献“计时器”给蒲寿庚,却没有得到想像中的奖励,于是狗腿子的一颗忠心就淡了许多,自打那起就没再来过琉球,自己躲在泉州的勾栏瓦舍胡天胡地,把一应事项甩给了手下刘喜。

刘喜胆量不大,以前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只是跟着刁老鼠混吃混喝。主子要他照管琉球事务,他也乐意应承下来,反正只要琉球的匠户们按月纳捐,就没他什么事情。

这会儿见楚风要独自承担蒲老爷的派捐,还要设立团练,傻子也知道于蒲老爷的利益大有违碍,把楚大官人、刁老鼠和蒲老爷几个人的分量在心里反复掂量了几遍,刘喜无可奈何,只得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要倒霉,匠户们呼啦啦一下躲开他八尺远,盯着他的眼神可以交织成一张渔网,网上有锋利的刺,还是带倒钩的。

楚风微笑着,伸出手指头向刘喜勾了勾,他失魂落魄的走上前。

楚风小声问道:“蒲寿庚,哦不,你应该接触不到他,你的直接上司是刁老鼠吧?他每月给你多少钱?”

“四、四、十贯。”刘喜敏感的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于是四贯变成了十贯。

楚风根本没在意刘喜的小心思,非常大度的说:“帮我隐瞒琉球的事,每月你可以得到两千斤海盐。”

天呐!刘喜被巨大的幸福感击倒了,两千斤海盐,就是钱十万文,或者说一百三十贯!

这个价,能买到够一家人吃上十年的大米,或者在泉州府的乡下买到一座漂亮的小庄园,甚至能买到破落户刘喜的一条命!

同样是做狗腿子,蒲老爷给四贯,楚大官人给一百三十贯,我为什么不换一个主人?

刘喜最后还想确认一次,他支起耳朵,小心翼翼的问:“两千斤海盐,楚大官人,我没有听错吧?”

“是的,没错。”

按照后世某位大作家的说法,接下来的情形是楚风“虎躯一震”,然后刘喜“纳头便拜”,但官方的记录是“楚风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召了刘喜人性的复苏……”

所有的人都急不可待的要求分发海盐,因为头顶的一团阴云被海风吹远,海滩上的阳光越发的炽烈,如果继续站下去,人们怀疑自己的汗水都能晒出不少盐巴。

好了,还有最后一个程序。侯德富嬉皮笑脸的拿出一张大纸——是用很多张宣纸重重叠叠糊在一起的,大而且厚实,上半部分写了字,下半部分空着。

楚风一扫嬉皮笑脸的神情,严肃庄重的接过那张纸,一字一顿的念道:“《与民约法》第一条,琉球居民承认处于楚风的统治之下。”

“第二条,楚风须得保护居民不受人身及财产的侵犯。”

“第三条,楚风有权向所有受保护之居民,征收合理限度内的税赋。”

“第四条,琉球居民承认楚风有权雇佣士兵、建立军队。但军队的职责仅限于抵御外侮和维持治安,不得以武力侵夺居民之财产、限制居民之自由。”

尽管完全不懂这部《与民约法》意味着什么,匠户们还是迫不及待的排着队,在大纸上按下了鲜红的指印,因为从来没有官府或者乡绅这么干过,这些老爷做事之前是绝对不会和治下臣民商量的,所以对楚风的举动,众人除了感到新鲜之外并没有其他想法。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大纸旁边就是堆成小山的海盐,只要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按个指印,就可以得到五斤盐。侯德富拿着作为量筒的一节竹筒,每走过一个人,就倒给他一筒盐。

想到楚风不但白白给每个人送盐,还要独立承担上交蒲老爷的捐税,有的人就觉得他是个大善人,也有人比如王敏儿已经把他当作了英雄,但是在另一些人的心目中,他是个特大号的傻瓜。

比如洪家二婶,就是最后一种看法。

她排在队列靠前的位置,侯德富眼尖,一眼看到了:“咦,这不是洪家二婶嘛,你不是说不来吗?”

“爬开,你个死猴子,老娘不来?不来是傻蛋!”

快嘴二婶得到那一筒海盐后,又悄悄跑回了队尾,排了半天,第二次在大纸上按下手印。

侯德富正埋头装盐,一抬起头就乐了:“二婶,这盐巴每人只能领一次,你已经领过了。”

“啥叫领过了?我咋不知道?”快嘴二婶趁侯德富不注意,一把抢过竹筒,把盐倒在自己衣襟下摆上兜起,一溜烟的跑了,生怕有人来追。

很快,被阴谋论者称为东方史上第一次的贿选结束了,楚风小心的卷起那张大纸,把它放进了一个大竹筒里。

若干年之后,《与民约法》成为了帝国的法统来源之一,作为特级国宝被陈列在炎黄宫的光明圣德殿上,但是后世所有的历史学家都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个女人的指印,会两次出现在这张神圣伟大的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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