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章 军事体制(1 / 2)
当琉球政府成员召开例会的时候,汉军也在进行战后总结会。
侯德富心不在焉的出席了会议,他并没参与这次出征行动,而且,今后也不会有机会参与具体作战了。
不同于大宋朝实行的以枢密院为中心、以文御武的军事制度,总督大人设计了一个程序简单清晰而又高效的军事制度。
它以兵科负责国防政策、军队编制、人事任免、战争调动、武器制造和后勤调拨,汉军则是兵科的执行机构,平时训练士兵,战时执行兵科的作战命令,享有完全的战场指挥权——但这种权利是以统帅部的形式得到落实。
以本次出兵伏击蒲家马队为例:
金泳派人送来的情报,首先摆上兵科的案头,由兵科长侯德富根据目前琉球周边局势及敌我军情,决定是否发动战争。如决策发动战争,则考虑战争的规模和目的,制定战争命令,盖上兵科大印,并上报总督府批准。
得到总督批准的战争令,加盖总督大印后被发往统帅部,一起送来的还有统帅部大印。
统帅部由汉军水陆二师的高级军官,目前是陆师领军及三位队长,水师领军及各舰舰长组成,但他们都只是统帅部的幕僚人员,最高统帅则是总督本人。统帅部接到战争令后,立即召开作战会议,根据战争令的内容,制定详细的作战计划,盖上统帅部印章,分发给水陆二师。
水师陆师的领军,将作战命令分解给各具体执行的部队,各级指挥官根据命令,调动作战部队,并亲自指挥作战。
整个战争流程,一环扣一环,下一级的执行者必须查看下达命令者的授权文件,才能着手执行。比方说兵科长侯德富若是要求统帅部召开作战会议,统帅部的全体成员必须要看到加盖了总督大印的战争令方能召开会议;陆猛若是命令钱小毛调动军队,钱小毛必须要看到统帅部发给陆猛的、加盖了统帅部大印的作战命令方能执行,指挥官的临机决断,不得超越作战令的规定。
日常管理上,兵科是汉军的管理机构;具体作战上,兵科汇报、总督决策、统帅部具体细化、汉军最终执行,统帅部实为战时指挥机构,且与兵科互不统属,惟有总督,既在兵科的战争决策上起最终决定作用,又以最高统帅的身份掌握最高指挥权。
而且,汉军任何时侯都不能违背总督本人亲口发出的命令,或者同时持有总督大印、最高统帅大印的人的命令,当两者发生抵触时,以总督本人的命令为准。
以上各项程序,以军令的形式,在新兵入伍的第一天就要告诉他们,并且背下来。
这就保证了楚风对军队的绝对控制,任何人想不经过他调动军队,要么让兵科、统帅部的各级军官和全体士兵一起造反——这很难,经济上得到很多好处、家眷全在琉球的匠户子弟,和鞑子有血海深仇的锦田山幸存者和前少林和尚们绝对不会同意;要么偷来两枚严密保护的印章——这是不可能的,一枚放在楚风的总督府,另一枚在兵科长侯德富的铁柜子里,两处都戒备森严。
兵科和统帅部的关系互相制衡、非常微妙。一方面统帅部成员,也即是各位高级军官的立功受奖和部分任免权在兵科,但兵科长并不参与统帅部,更不参与作战行动,兵科无权调动汉军的一兵一卒;另一方面,统帅部召开作战会议,又必须由兵科长下发总督的战争令,并把统帅部大印交给军官们,没有这颗大印,军官们无法让士兵进行任何作战行动。
以侯德富军人世家的出身,自然看得出这套体系的好处。它既保证了总督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又让军官和士兵互相熟悉,作战指挥顺畅,不会出现大宋朝枢密院掌兵、三衙平时统兵,临战时指派将官,以致“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毛病。
但总督大人让自己改行,由武官变成文官,做这个兵科长,是什么用意呢?侯德富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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