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章 前戏(1 / 2)
师父,师父,恩师如父!
梅花十三,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青凤瞪着眼睛。
不敢相信……
梅花十三竟会做出这种事来。
而且……
还是因为这么可笑的理由。
“可笑?”
林北轻轻摇头:
青凤,虽然是梅花十三的师父,却并不了解真正的梅花十三。
梅花十三!
从小就性格坚韧。
拼命修行,想要证明自己。
哪怕自己是一个女人。
也一样能变得跟男人一样强!
从小到大。
这都是梅花十三的夙愿!
所以说……
女权这两个字。
对青凤来说,也许很可笑。
可对梅花十三而言,却是她一生的追求。
所以……
“你输了!”
林北淡淡一笑。
狗东西紧跟着,递上卖身合同:
“签字吧!”
“签字?”
拿着笔的手微微颤抖。
青凤咽了咽口水:
这一签,可就是整整八百年啊!
他能活这么久吗?
而且……
他还有未能完成的任务。
不行!
哪怕违约。
这份合同,他也绝对不会签。
至于理由……
“不好意思!”
青凤放下笔,仰头呵呵一笑:“我青凤,绝不会屈居于弱者之下。”
言外之意……
想收服我?
除非你比我强!
至于……
他刚刚跟林北打的赌。
呵呵!
谁会在乎弱者的赌约?
他青凤,可不是什么迂腐的蠢货!
“嗯……”
林北轻轻点头。
青凤会反悔,他也早有预料。
毕竟……
一个迂腐的家伙。
可坐不上刺客联盟的第三把交椅。
而且……
林北可是亲眼看过。
在另一个暗影刺客“赤牙”。
跟伍六七在小鸡岛1v1决斗的时候!
青凤这家伙。
以裁判的身份。
一剑捅死了重伤获胜的赤牙!
并且……
在事后。
还一脸风轻云淡的。
逼伍六七,替他背下这个黑锅!
这是什么概念?
就好像踢足球……
眼看着。
红队主力就要把球轰进蓝方球门。
结果……
裁判上去。
一脚就把红方主力的脚踢断了。
事后。
还要让蓝方背锅!
你说说……
这是何等的无耻?
所以……
青凤会反悔。
林北完全在意料之中。
“唔……”
狗东西有些迷惑:
既然主人你,早就知道青凤会反悔,那为什么还要打这个赌呢?
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你当然不懂!”
林北呵呵一笑:
因为人跟狗,终究是不同的!
简单来说。
狗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都可以随意的骑上另一只狗,酣畅淋漓,难舍难分的大战一场!
而人……
不行!
不要说陌生人。
哪怕是男女朋友。
也要经历送礼物,逛街,吃饭,看电影,“哎呀,太晚了,宿舍关门了”。
等等一系列操作!
才可以挑一家酒店。
你骑骑我,我骑骑你,大汗淋漓一番。
就这样。
平时还不能忘了刷好感度!
就比如情人节。
520,1314,红包必须不能少。
简而言之。
人,是一种复杂的生物。
哪怕,大家都想要大汗淋漓,却还是要在事前,做很多准备工作。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叫:
前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