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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桃经历过,那种非常狂热的追求者。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in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跳动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在断断续续地讲述中,陶桃了解情况。

就像所有烂俗情节里写得那样,长辈重病,叛逆少年终于要回归平庸。

他捂着脸,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支离破碎,“……可是我真的很爱摇滚。”

就这?陶桃甚至有点莫名其妙。

这又算什么事?

甚至都不需要上达父母,上学途中,陶桃状若不经意间告诉秦叔,她有个朋友的家人生病了。

事情迎刃而解。

夜晚,主唱发来消息:宝贝,是你吗

陶桃没有否认:哥哥要继续唱下去噢~( ̄▽ ̄)~

主唱秒回: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他又接着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希望你会喜欢。

陶桃觉得自己圆满了。

在这之前,她以为全世界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妈咪用爸爸的名字去命名她新发现的一颗行星。

而现在,有一个摇滚歌手,为她专门写了一首歌。

没有什么比这更浪漫了。

陶桃美滋滋地听起了主唱发来的名为《茉殇黎》的demo。

哦,没错。她现在学籍上的名字就是茉殇黎。

这还是她自己起的呢^^

在这之后,她与主唱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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