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林之谦唯独在这件事上遵纪守法,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能把真枪放家里陪她。
偶尔出格一次,是带她出国打猎,作为12岁生日礼物。在德州的木屋蹲点,积雪包围了他们。
他猎到一头野猪。
路南打落几块树皮。最后一枪本该空枪,然而不知从哪跳出一只小鹿,被她打伤了脚。
林之谦很激动。
路南却茫然了。她知道猪是可以吃的东西,鹿呢?她没有概念。
但爸爸总说她的眼睛像小鹿,爸爸也叫她“小路(小鹿)”,那么她不该打伤自己吧?
她让爸爸救救小鹿,爸爸攥着她的手又开了一枪,然后把它烤了。
路南一直在发抖。爸爸逼她吃下去,说“这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要么吃人,要么被吃。”
路南边吃边哭边吐,浑浑噩噩发了叁天烧。总觉得自己变成了鹿,被自己打死被爸爸吃了。
这是她第一次怀疑,也许爸爸讲述的世界是错的。
明明有很多很多人,天上有鸟海里有鱼,都在动弹喘气,怎么会是你死我活呢?
她应该去上学。
自从她送给同桌一支玩具枪做生日礼物,同桌当着全班的面骂她:
“你有病吧,瞎子能玩枪?”
被爸爸揍到住院,又赔钱和解。事传出去后,没有一家特殊学校敢要她了。
好不容易找了一所,由于她除了钢琴一窍不通,成绩单很不好看。
外公安慰她,“苦难是人生的财富,是艺术的来源。”
话太对了。可是,凭什么必须是她的苦难呢?为什么不能是她看别人受苦,然后创作艺术呢?——
说到这里,路南放下枪,一瞬黯然。
“我们走吧,不要再来了。”
明明说好不想过去,怎么又说起来了?
这当然是宋检太刁钻,非要把她放到和过去连接的地方,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暴露了她不堪的一面。
钢琴的背后是枪支狂热,她曾经杀了一头无辜的鹿,还会有看人受苦的龌龊想法。
她牵他的手,他一动不动。也对,他就是要她把一切都说出来,人总是这么贪婪吗?
“不要放任我纠结过去了,我们该往前走了。”
“我不想往前走。”
宋清宇捧起她的脸,指尖带着厚重的暖意一寸一寸拂过。
“我想从我们相遇那天开始,把时间往回调。想认识从前的路南,告诉她我喜欢她。”
路南鼻头一酸,却挤出一声轻哼。“这话太假了,你不会喜欢她。”
一个先天失明的人能有多敏感自卑神经质,他想象不出来的。
她好不容易把她关起来,认清从前的错误并纠正。再放出来岂不是否定了自己的全部努力?
她还想走,宋清宇拦住她的腰,以嵌进身体的力度扣在怀里。
“我只能喜欢,路南。对于你的过去,我必须全部接受,甚至是感激。”
“因为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偏差,你都不会走到我面前。”
路南总感觉哪里不对。好像有什么认知被颠覆了,可她暂时弄不清楚。
首都步入初冬,西郊北风猎猎。火药燃起的亢奋已经褪去,而他的心跳比任何时候都急促剧烈。
“无论过去对你而言多么痛苦,有一个人始终在庆幸。窃喜它们曾经发生过,一件又一件微小的概率迭加,最终成全了他。”
“你会忘了一切,但我要替你记住。”
路南还是不明白。
因为她不知道他的不自信。
以后的日子没什么期待,一眼望到头。日久生情,无非是钱权地位的满足,加上一点廉价的亲昵,谎称这种感情是爱,只是自欺欺人。
他也可以真正趁虚而入,利用她的弱点利用他的权势把人绑在身边。但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已经去了精神病院。
他必须了解她的全部,从过去的缺憾或幸福中,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找出指向他的确定性,证明各自对对方的不可替代。
他才肯承认一见钟情——
题外:
关于为什么没有去领证,作者本人做了专访。
宋检(正经):休假时结婚,就少了叁天婚假,亏大了。
路南(嫌弃):大家不要对老宋滤镜太大,他不是霸道总裁,连攒个假期都抠抠搜搜的,还喜欢胡思乱想,想的多做的少……
宋检(捕捉危险气息并全部砸向我),开启闭嘴骂娘模式。
搞黄苦手·作者(抱拳):精↑彩↓收║藏:wоо⒙νiρ (W oo1 8 . V i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