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摇滚青年四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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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微微一笑,“不知道,我平时也就是听听刘德华。”想起这事儿,陈俞安默默地替黎明感到心塞,喂,上次不是说听我的歌么?

只是自从03年之后,这些摇滚乐队的名字就从四爷的文字里消失了,偶尔有那么一句,也是当年火遍大街南北的《take-me-toyour-heart》,取而代之的则是香奈儿、爱马仕、韦奇伍德等诸多奢侈品的名字。

看样子这些年四爷也想通了,摇滚乐的受众还是太小了,写这些东西没办法帮他多赚钱,还是写点大家都喜欢的奢侈品比较好,这样看得人才多么?于是就有了《小时代》。

闲扯几句,四爷就下线了,也不知道是继续去听他喜欢的《撞昆仑》,还是去撰写自己的文学作品去了。

陈俞安也将文章放到一边,重新新建了一个文档,开始构思起新的文章来,既然《萌芽》杂志社都给自己涨价了,那不趁机多写点东西混点稿费就太不划算了,他还想去魔都参加明年一月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呢。

身处这种小城市,有很多赚钱的办法不能使用,反倒是去魔都这种超级大城市,机会则要多得多;现在他才高一,而且家境一般,如果没什么特殊情况的话,父母大概是不会同意他去魔都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倒是个好机会。

嗯,在此之前先多写点文章,起码把飞机票钱赚出来才行,2000年,高铁还不见影儿呢;火车六次提速也才刚到第三次,从陈俞安家到魔都要先坐汽车去长安,然后从长安坐火车前往魔都。

那个时候的绿皮车可不是好受的,在车上待二三十个小时,陈俞安非疯了不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更舒适的出行方式才是合理的选择;家里估计最多帮他把主办方报销的硬座换成硬卧,不过陈俞安要是用自己的稿费买飞机票估计他们也不会说什么。

还是和前两篇文章一样,陈俞安这次写的依旧是杂文,这次他怼了知音体的鸡汤文,目标则选择了爱因斯坦的故事。

“小时候读过爱因斯坦的故事,说爱因斯坦小时候数学不好,考试只有1分,但是努力学习后成为了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当年觉得可励志了,还拿他当作文素材写进了作文里;嗯,这篇作文老师很喜欢,还当做范文来读,让我在班上很是出了一次风头......”

“但是前两天我看《体坛周报》,看到埃尔伯上演了帽子戏法被德国媒体给了1分的高分,再看看拜仁的其它队员,都只有2分、3分,这下我就奇怪了,为什么表现好才是一分,表现一般反倒是2分、3分呢?”

“事后一查我才知道,原来德国人的1分是最高评分,那爱因斯坦小时候数学考1分是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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