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出马仙 第41节(1 / 2)
下面,师父又简单介绍了一些出马仙的历史因素以及民间传说,然后接下来的,并没有先讲如何给人看事查病,或者是顶香立堂,而是先将出马仙的规矩列了出来。
他说,有几条铁则,必须牢记!
共是六条重罪,十八条轻罪,另外还有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三十六条。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右眼皮突然没来由的剧烈跳动起来。
我的目光在日记里面的文字上缓缓移动。
六重罪:
1. 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 心性不正、恶毒之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 化为半人形或人形奸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 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至常人死伤者雷诛不赦。
5. 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 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利。
大抵内容,就是规定仙家要戒杀、戒嗔、戒贪、礼敬圣贤,为佛道护法,不许常居烟火之地,不得妨碍常人生活,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还有,不得随便显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烦恼。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仙家可以出手惩戒,施加手段,还有哪些人可以收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强收。
可以说,仙家规矩是非常严格,并且很讲道理的。
我本来还想继续看下去,但看到这里就已经头昏脑涨,眉心也一阵阵的作痛,赶忙放下,屏息静气,盘膝而坐,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缓过来。
看来,这本书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囵吞枣,我还是留着慢慢看吧。
但我还是仔细的回味了起来,这册子里记载了大部分的民间传说和离奇诡异的故事,但其中很多地方,都被师父用笔给标注了。
比如那些所谓的正仙,散仙,鬼仙,师父明确标注,正仙是灵性比较高的动物,也是很常见的动物,在人类的生活区域非常容易见到的,也是被过往出马仙和巫师驯养最多的生灵。
散仙,则是一些不太常见的动物。
至于鬼仙,那就是虫子和罕见生物一类了。
还有后面所说的诸多仙家规矩,其实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如果兽伤人,必会惹来人怨,所以要修佛性,说的不是让兽修佛性,而是说的出马仙本人。
因为那些仙家,也就是胡黄常蟒这些兽类,都是伴在人的身边的,只有人的心性正,才能善用这些仙家。
说白了,出马仙也好,巫师也罢,其实就是最古老的驯兽师,医生,以及天赋异禀集合一体之人,真要细说,就没什么神秘的了。
又过了一会,我闲着没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师父说赚钱太多不好,那我索性就把上官富的那笔钱转给家里,正好家里的房子也该修了,如果我爸他们要是不想修,就拿着那笔钱在县里买套房,做个小生意,剩下的钱,也足够他们安享晚年了。
想到这里,我便去了一趟银行,打算把那一百万一分不留,全都寄回家里。
但我万万没想到,这笔钱果然给我惹出了祸事来。
第70章 五鬼搬运
为了把这笔钱转给家里,我跟银行提前预约了时间,然后又跟我爸要了账号,说我在洛阳赚了一笔钱,想要转给他。
我爸很意外,要知道刚来洛阳的时候,他可是只给了我五百块钱,现在这才过了多久,我居然就要给他寄钱了?
我对他说,这还得感谢我师父,十几年前就给我留下了这笔钱,而且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吃穿住行都不愁,又有钱花,让他不用惦记。
我还开玩笑地对他说,等我再攒点钱,过几年就把他们都接到洛阳来,吃香的喝辣的,过着地主老财的生活。
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给他寄的是多少钱,否则,我怕他老人家一下子承受不住,心理崩溃。
我只是含糊地说,我师父在这边根基颇深,而且还有一个徒孙在这,都是有钱人,所以我救了那个上官富的女儿,那边给了我几十万的酬金。
一听到这个,我爸在电话那头半天没说话,我还以为他昏过去了,喊了好几句他才颤颤巍巍的说了一句。
“祖宗显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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