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大同一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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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劫犯最后均获刑十五年。

看了资料,我两眼一亮,听陈雅兰说他们准备把娜娜弄到大同路去,应该就是报道里嫌犯头目的家大同路98号了。

十五年前,他们就是在大同路98号被抓的,这一次出来,他们准备在那边再次干丧尽天良的事情。

知道了具体地址,我非常激动。

报道里面,七个劫匪的详细资料,每个人的照片,名字和介绍。

这伙人的头目,名字叫熊朝义,绰号大熊,抢银行之前是一个承包工程的包工头,里面介绍说工程款被老板拖着不给,工人找他要钱,他铤而走险找来了几个社会上混的朋友,要干一把大事,后面买了枪,抢了银行,抢了五百万。

他本身底子就烂,之前就进出看守所三四次了,也是社会人,是江州大同路一带的地头蛇,一开始是在工地上收保护费,后面别人被他吓跑了,他干脆直接拉了个工程队把活接过来,误打误撞洗白干工程。

那六个跟着他去抢劫的人,有三个是工程队上不安分想赚快钱的工人,有三个是和熊朝义从小一起横行大同路的混混。

熊朝义照片是十五年前的照片了,看上去有点普通,要是扔到路上,甚至感觉和普通民工没什么差别。

唯一最大的特征是,他的右眉头上面,有一颗大黑痣。

其他人,我大概看了一下,也没记住信息。

最让我感兴趣的是那个一直在逃,没有被抓住的第七个劫匪。

一开始,知道这伙劫匪其实有七个人,我心里面小激动了一下,萌生了一个非常振奋的猜想。

熊朝义一伙六个人,在江州监狱里关了十五年,现在出狱。金重贤马上迫不及待去接人出来,又要接风洗尘在太子酒店宴请他们,看的出来他们的关系肯定非常密切。

金重贤会不会就是当年银行劫案在逃的那个漏网之鱼?所以其他人出狱了,赶紧就把他们都接过来。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

金重贤是多年逃犯,只要掌握证据,到时候他和刘疯子敢乱来,我就可以报警揭发他。

甚至这一次,我也可以利用这一点,和他好好谈一谈,让他把娜娜给放出来。

可是看了第七个嫌犯的照片,我失望了。

那个多年在逃的嫌犯,名字叫李泽,照片上是一个少年稚嫩的脸。当年抢银行的七个人里面,他是最小的一个,才十八九岁。因为年龄最小,警察进行抓捕当天,被熊朝义差遣去买酒,躲过了一劫。

照片上,李泽很瘦弱,看样子弱不禁风,完全想不到他居然参与了抢银行。

他的身形和金重贤完全不同,金重贤像一台重型坦克,这李泽感觉弱不禁风的样子。

当然了,身体是可以练的。但是李泽的五官特征和金重贤也完全不一样。李泽显得秀气,金重贤显得很狂野粗糙,整个完全就是两个人,长相差别太大。

从年龄上看,过了十五年,李泽和金重贤的年纪倒是吻合,可是看照片,完全不可能是金重贤。

看样子,就真的是熊朝义的朋友了,只能这么解释。

了解了这些情况,我心里面更加焦虑,陈雅兰告诉我,傍晚六点熊朝义一伙人就会被放出来,金重贤会接他们去太子酒店吃饭,吃完饭估计也要一两个小时。

最迟最迟九点十点,熊朝义他们就会带娜娜回到大同路98号。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半,我只有半天左右的时间,来想办法了。

呼!

我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我该怎么办?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一团乱麻,完全没有想到有用的办法。

熊朝义一共有六个人,各个都不是善类,我一个人肯定是救不了娜娜的。

而且也要讲究办法,要是救了娜娜,却得罪了那伙人,他们现在刚刚出狱正没事做,估计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

我在房间里面急得踱步了起来,后面到客厅里,王美玲点的外卖——百尊披萨的招牌榴莲披萨到了。

我帮她从外卖员手里拿了进来,肚子饿的咕噜叫,我打开纸盒拿了一块吃了起来。

“王八蛋!谁让你吃老娘的披萨的?”闻讯而来从楼上下来的王美玲,看到我正在吃她的披萨,大声吼叫起来。

这是这么多天,她第一次和我说话。

我连忙挤出了笑容,嘻嘻看着她:“我……我肚子饿了。”

“你这恶心的男人肚子饿了,关我什么事情?找娜娜那个小贱人去啊?”王美玲一把把披萨盒夺了过去,把我咬了一口拿着手里的披萨也抢了过去。

随即她气鼓鼓把那块榴莲披萨扔到了垃圾桶里:“让你吃!我让你吃!就算拿去喂狗,老娘都不会给你恶心的垃圾男人吃!”

“说不定狗不喜欢吃榴莲,还不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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