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1 / 2)
由于我已经有了三生三世的刺客生涯,对于刺杀之事极为敏感,看到荆轲刺秦王,不由得愤怒。
刺客,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人,杀了目标人物。
专诸刺王僚,王僚死,阖闾成就吴国国君,要离刺庆忌,庆忌死,阖闾安心灭楚,终成霸主,聂政刺侠累,侠累死,严仲子大仇得报。
荆轲呢,燕国原本能平安几年,被优先灭掉,燕太子丹反而先死。
从刺杀难度看,荆轲条件最好,秦王一点防备没有,而且荆轲已经近身拽住了袖子,匕首锋利无比,见血封喉,反观专诸,被光着膀子重重甲士压着,跪着用膝盖行走,王僚穿了三重铠甲。
要离呢,弱不禁风,五短身材,还断了一条手臂,庆忌为当世战神,万夫不当之勇。
聂政只身一人,直冲众多甲士守卫的厅堂,气贯长虹,一剑之下,侠累血溅三尺。
荆轲这哥们,纯粹走偶像派路线,得到了樊於期的人头,坑死了义士田光,然后大张旗鼓的来到易水边送别,还唱歌,
歌唱得不错,很煽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还有个民间艺术家高渐离奏乐,然后一大堆宾客身穿白衣,跟着哭,想一想,和现代小鲜肉明星的狂热粉丝何等相似,就差举着牌子,尖叫,哭晕在河边了。
真是做的一手好秀。
拜托,你是去行刺,弄得如此悲壮,天下人皆知一样,如果旁边真有秦国细作,一看就知道情绪不对,没到秦国都城就被剁成肉酱了。
这些还不算,最可气的是秦王大殿上,此时已完全取得秦王信任,图穷匕见,拽到了秦王袖子,拿起来就刺,结果被秦王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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