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凶杀案主角(1 / 2)

加入书签

>那四枪让苍龙有些毛骨悚然,一时间居然有被毒蛇盯住的感觉,这条毒蛇比黑曼还要厉害的多,因为他藏匿于无形,让他事先没有任何察觉。

他并不在乎狼狗他们是不是被枪打死,在他心里只有绾绾和唐龙才是他的保护目标,而这个神秘人的目标很显然是他,在神秘人开第一枪时,他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他所占据的位置非常好,是一个绝佳的狙击点。

只是很可惜,他的第一枪不是瞄准苍龙的头颅,否则他有一半的机会一枪击杀苍龙,之所以说只有一半的机会,那是因为苍龙直觉,当有人在暗处用枪瞄准他时,他都会意识到危险,这种直觉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生活在野外的动物一样,能提前预支一些危险的来临。

对方是似乎也知道没有把握击毙苍龙,加上绾绾和唐龙两人又都在车里,所以只能击毙几个彪形大汉。

苍龙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到他的位置,很可惜他手里的枪射程不够,无法准确的射击到那么远的地方,加上风速的影响,手枪的性能大大降低,更何况没有人会尝试用手枪去压制狙击步枪的火力。

唯一庆幸的是,对方没有使用巴特雷这种反器材狙击步枪,否则的话他们三人就是躲在车里,也会被一枪打成肉泥。

相反的是,黑曼他们三个为了对付自己,到是用了反器材的巴特雷狙击步枪,威力十足的同时,也最容易暴露他们的位置。

当然如果这个神秘人使用反器材狙击步枪,苍龙的直觉一定会产生,因为这种大范围攻击效果的狙击步枪危险性更强,别说是面包车,就是一些轻型装甲的坦克,这种狙击步枪都能打穿。

苍龙来之前已经把这里的地形打量清楚了,所以他现在要的做的很简单,那就是到出口堵住这个神秘人,恰好的这个煤炭厂没有其他出口,这也是苍龙有信心堵住他的唯一原因。

但是让苍龙失望的是,他等了很久也没看到有人下来,他手里拿着两把手枪,一把是他的老伙计沙漠勇士,一把是狼狗的那个六四式手枪,这也是为了增强自己的火力才拿上的。

他不是一个甘心等待的人,看了看煤窑的位置,苍龙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爬了上去,当到达顶端时,却没有意料中的敌人,只有一把狙击步枪和布置良好狙击阵地。

m21狙击步枪是一支半自动狙击步枪,是在m14自动步枪的基础上改进研制的。美国陆军从1969年开始装备,在苍龙眼里,这支狙击步枪远远比巴特雷那种反器材狙击步枪实用的多,杀手更多讲究的是一击毙命,不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这个神秘人很专业,只是这次又让他逃走了,苍龙检查了一下狙击步枪的型号,却发现这把狙击步枪的生产序列已经被抹去,很显然对方并不想让他得知这把狙击步枪的来历。

对于警察来说,想要从一把枪的序列号里,找到他的来历,无异于是大海捞针,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国家军工业的机密,但苍龙却有办法通过序列好,得知这把枪曾经在哪个人手里服役,辗转反侧又到了哪个人手里。

像这样的军用狙击步枪,在美军里也是管控很严的,而且这并不是仿造型,而是斯普林菲尔德公司为美军生产的原版m21,也就是说苍龙的这个敌人,很可能曾经在美军服役,而且还是美军的精英特种部队。

当然这个答案并不确定,因为一个杀手使用各国的武器,这是很正常的,而且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间谍,也并非是使用自己国家造的武器,因为进行这样的间谍活动,很可能会暴露,一旦暴露一些大型武器必然会被舍弃。

这些被舍弃的武器自然会落到敌对国家的情报部门手里进行检测,最后得知是哪个国家造的,并且从中判断,到底是哪一国的间谍。

所以除了美军和以前苏军之外,世界上大多数间谍使用的武器都是美军或者俄罗斯生产的,因为只有中情局和克格勃特工们才会大摇大摆的使用自己国家造的武器,不过到现在苏联解体,俄罗斯的特种也不在使用自己国家的武器,而更多的会选择欧洲国家,或者是美军的武器。

因为美军从无顾忌,(美国中央情报局,简称cia,也叫中情局)中情局的人更是大摇大摆的使用着自己的武器,从无顾忌。

所以说其他各国也同样如此,反正最后落到敌对国家里的武器,大多数都是美军的,所以很多国家一旦缴获到美军的武器,都会大骂一声“该死的美国人。”虽然他们知道很可能这并不是中情局的特工,但他们依旧乐此不疲。

苍龙并不确定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美军的退役军官,因为他很可能也是想误导自己,不过苍龙还是想办法将这把枪拍了下来。

他仔细观看了这个煤窑顶端,发现还有另外一个出口,这个出口很隐蔽,甚至说很险峻,对于普通人的话,冲出去很可能会丧命,但是对于苍龙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实在不是什么难题。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