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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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可以作为每一个警察训练场所的格言。

他们转身离开。那名警卫又开口了:“哦,喂,新手!”

普拉斯基转身。

“你忘记咖啡了。”他露齿一笑。

在博物馆的入口处,朗·塞利托一边巡视着街道,一边和一位警察说话。这位大侦探看了看这个小伙子名牌上的名字,问道:“普拉斯基,你是第一个到场的警察?”

“是的,长官。”

“什么情况?”

小伙子清清嗓子,指着那条巷子说:“我正在马路对面,大概在那个位置,进行日常巡逻。大约在八时三十分,被害人,一名十六岁的非裔美国女性,向我靠近,并且声称——”

“你用口头语说就行了。”萨克斯说。

“当然。好的。情况是这样:我大概就是站在那里,那个女孩子跑来找我,情绪非常激动。她叫吉纳瓦·塞特尔,高中二年级。她可能是在五楼写学期报告之类的东西。”他指着博物馆,“一个家伙攻击她。白人、六英尺、戴了一个滑雪面罩,企图强奸她。”

“你怎么知道?”塞利托问道。

“我在楼上发现了他的强奸用品袋。”

“你查看袋子里面了吗?”萨克斯皱着眉头问道。

“用一支笔拨弄了一下。就这样,我没有接触它。”

“很好,继续。”

“那个女孩逃脱了,从逃生楼梯一路往下,冲进巷子里。他还在后面追她,但转上了另一条路。”

“有谁看到他后来怎么样了吗?”塞利托问道。

“没有,长官。”

他仔细看着街道。“是你设定的媒体界线吗?”

“是的,长官。”

“呃,太近了,可以再退五十英尺,把他们隔得越远越好。媒体就像水蛭一样,记住这一点。”

“是的,警探。”

你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他急忙离开,开始将界线往后移。

“那个女孩在哪里?”萨克斯问道。

那位警察是一位西班牙裔男子,有一头浓密的灰发,身材结实。他说:“有一位警察带她和她的朋友到中城北区。他们打电话给她的父母。”他身上戴的各种金饰在强烈秋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和他们取得联络后,会有人带她们到莱姆队长那里,对她进行询问。”他笑称,“她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知道她做了什么吗?”

“什么?”

“她觉察到可能会有麻烦,于是就给模特穿上自己的运动衫、戴上自己的帽子,趁嫌疑犯去对付它的时候,利用这点时间脱逃。”

萨克斯笑道:“才十六岁?真聪明。”

塞利托对她说:“你负责现场,我要去进行详细调查。”他走到人行道上的几个警察身边,要他们——包括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及两位穿着便服的反犯罪警察——到附近对人群以及商店和办公大楼进行询问,寻找证人。他又召集了另外几个人,去访问周围的五六个手推餐车的小贩,他们有的人现在还在卖咖啡和甜面包圈,而其他人已经在准备热狗、椒盐脆饼、希腊薄饼包烤肉以及埃及豆粉煎饼等午餐食品。

一阵喇叭声传来,萨克斯转过头去。一辆从皇后区犯罪现场小组总部来的犯罪现场鉴定车抵达了。

“嗨,警探。”司机钻出车子,和她打招呼。

萨克斯向他和他的搭档点点头。她从前办案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些年轻人。她脱掉外套、除去手枪,穿上白色的特卫强防护服,以求将现场的污染减至最低。然后,她想起莱姆对他的现场鉴定小组的一再警告:仔细搜查,小心背后。她将格洛克手枪插在后腰上。

“可以帮我拿这些箱子吗?”她问,提起一只金属箱子,里面装着基本的证据收集和转移设备。

“没问题。”一名犯罪现场鉴定技师一把拎起了其他两只箱子。

当罗兰德·普拉斯基完成媒体线后移的工作回来时,她已经戴上了耳机和麦克风,并且将它的线接入她的小型对讲机。普拉斯基领着萨克斯和其他犯罪现场鉴定人员进入建筑。他们在五楼走出电梯,向右,走到上方挂着写有“布克·t. 华盛顿阅览室”牌子的一扇双推门前。

“这里面就是现场。”

萨克斯和技师打开金属箱,开始将设备拿出来。普拉斯基继续说:“我很确定他穿过了这道门。唯一的其他出口就是经逃生楼梯出去,但是你不能从外面进入,而且它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所以,他是经过这一道门,把门锁上,然后再去追逐那女孩。她是从逃生门逃脱的。”

“是谁替你打开前门的?”萨克斯问。

“是一个名叫唐·巴里的人,他是图书馆负责人。”

“他和你一起进去了吗?”

“没有。”

“这个巴里现在人在哪里?”

“在他的办公室——三楼。我在想,会不会是内部的人干的?所以我要求他将所有白人男性雇员的名单列出来,并且说出当她遭受攻击时,这些人在何处。”

“很好。”萨克斯本来就计划要做这件事。

“他说一写完就拿下来给我们。”

“现在,告诉我,我会在里面找到什么?”

“她当时是在缩微胶片阅读机那里。很近,就在右手边,你很容易就能看到。”普拉斯基指向一个满是大书架的房间的尽头,书架后面是一块开放区域,萨克斯可以看到穿着各个时期服装的模特、绘画、一箱箱的古董珠宝、皮包、鞋子、配件——是那种落满灰尘的博物馆展示品,会让你瞪眼看着,但心里却在盘算,享受了文化盛宴后,该去哪家餐厅吃顿饭。

“这里的安全系统如何?”萨克斯抬头寻找天花板上的监视器。

“没有,没有监视器,没有安全警卫,没有联络簿。你可以随便进入。”

“从来都不容易,是不是?”

“是,女……是,警探。”

她想要告诉他,“女士”不像“小姐”,还算可以接受,但不知道如何解释两者的区别。

“一个问题:你把楼下的逃生门关上了吗?”

“没有,它和我到的时候一样,开着。”

“所以这现场可能很烫手。”

“烫?”

“嫌疑犯可能会回头。”

“我……”

“你没犯什么错,普拉斯基,我只是想了解一下。”

“呃,我猜他可能会,是的。”

“好吧,你待在门口。我要你注意听。”

“听什么?”

“嗯,例如,那个家伙对我开枪。不过最好是你能够先听到脚步声,或是子弹上膛的声音。”

“你是说,替你看着背后?”

她眨眨眼,然后开始向现场走去。

现在,她到犯罪现场了,汤普森·博伊德想着。他看着那个女人在图书馆里来来回回走着,研究地板,寻找指纹、线索以及任何他们想要找到的东西。他并不担心她可能会找到什么。和以往一样,他非常小心。

汤普森正站在一幢建筑物的六楼,隔着第五十五街与博物馆相对。在那名女孩逃走后,他绕了两个街区,然后进入这幢建筑,从楼梯来到了走廊,此刻他就在此处俯瞰着街道。

几分钟以前,他本有第二次杀掉那个女孩的机会;她在街上待了一会儿,就在博物馆前和警察说话,但附近警察实在太多了。不过他还是在她和她的朋友被带进一辆巡逻警车里,往西驶去之前,用手机拍了一张她的照片。除此之外,汤普森在这里还有更多的事要做,所以他先来占据了这个有利位置。

在监狱时,汤普森对执法人员就很了解。他可以轻易看出谁懒惰,谁胆小,谁愚笨且容易上当。他也能认出有才华的警察,聪明的警察,以及会带来威胁的警察。

就像眼前他正在密切注意的这个女人。

就在他给有老毛病的眼睛上眼药水时,汤普森忽然发现自己对她很好奇。她在搜寻现场时,眼睛里有一种专注,看起来像是某种虔诚,就像汤普森的母亲有时在教堂才会显露出来的表情。

她从视线中消失了,但是汤普森依然轻轻吹着口哨,紧盯着窗户。接着,那一身白衣的女人又回到了视线里。他注意到她做任何事都非常精确,她走路也异常谨慎,她拾起或检查东西时非常灵巧,不会损害证据。另一个男人可能是为她的美丽、她的身材而倾倒——即使是穿着连体工作服,也很容易让人想象出她的身材。虽然他相信和过去一样,爱慕的感觉并未在他心中停留片刻,不过他感觉到自己在看着她工作时有某种小小的享受。

过去的一些事向他袭来……他皱着眉,看着她走来走去,向前退后……没错,就是这样。这个样子让他想起从前,当他和父亲一起到得克萨斯州阿玛利诺城外他们拖车住家附近的沙地去打猎,或者去散步时,父亲指给他看的响尾蛇。

看着它们,儿子,看着。它们是不是很漂亮?但是,你绝对不能靠得太近;它们轻轻一吻,就会要你的命。

他斜倚着墙,研究着这个一身雪白,前前后后、来来回回不停移动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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