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2)
摊主拎着锅勺,茫然地顺着她指示的方向看过去,那里现在是片新楼,顶上是巨大的广告画,广告上是前一阵子特红的韩国明星金秀贤,竖着大拇指,边上是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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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贤大概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还接过这样的广告。
摊主皱眉,用锅勺翻了一把萝卜饼,嘴里嘟嚷着:“那是多久前?不记得了。”
木代说:“我小时候。”
摊主看她一眼:“你小时候?那得十五年?二十年?”
她重新看向木代指的地方,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印象里是有,拆了。”
“那楼里的人都去哪了啊?”
摊主麻利的将萝卜饼起锅,放在搁架上沥油:“散了吧,该搬哪搬哪呗。”
***
晚上,木代睡不着。
小阁楼里闷热,蚊子居然也早早出动,嗡嗡嗡地扰的人心烦,郑梨在床上愤愤,啪啪的巴掌声不绝于耳。
一边拍蚊子一边跟木代说话。
“木木姐,我问过姑妈了,她说那片楼,十来年前就拆了,那是老楼,后来都变危楼了,设施设备也不好。”
是不好。
木代眼前仿佛出现那逼仄的楼梯,长满青苔的水槽,水龙头一拧开,整根塑料水管都在嗡嗡颤动,像是地下水要喷薄而出。
“木木姐,你光记得要找的人爱穿高跟鞋了?名字呢,不记得?”
不记得,小孩子的记忆是奇怪的。
她记得从桥头去看,能看到家所在的那幢旧楼,四四方方。
记得被送去孤儿院的那天,在桥头坐长途车,司机扯着嗓子喊:“南田,南田始发!”
记得家里破旧的水槽,剩了饼干屑的饼干盒。
唯独记不清那个被她叫作“妈妈”的人。
不记得她的名字,不记得她的脸,因为她的脸始终模糊,敷满颗粒粗糙的香粉。
印象最深的,是她的鞋子,是因为自己那时候长的矮,视线低吗?
她爱穿高跟鞋,瘦骨嶙峋的脚顽强塞进不合适的鞋子里,脚面被磨红,脚跟被磨出了泡也不在意。
木代说:“她喜欢穿高跟鞋,尤其是红色的,那时候,整幢楼也没几个人这么穿。”
啪的一声,郑梨又拍死一只蚊子。
说:“这就好办,咱们得空的时候去打听打听,这县城里,老住户很多,一住就是十几二十年的,总有人记得的。”
☆、104|第8章
炎红砂回到丽江,兴致不高。
她找霍子红咨询,两人坐在酒吧的小角落里,神色都凝重,一万三故意寻个由头从旁经过,听到炎红砂问:“那是都要我还?要是卖了房子还不够呢?”
一万三回转来,曹严华正伸长了脖子朝那头张望,急急套消息:“怎么样怎么样?”
一万三说:“世事难料啊,前一阵子还是富婆呢,一朝大厦倾塌,当然了,她那叔叔和爷爷也没做什么好事。”
曹严华说:“都是她叔叔举的债,我红砂妹妹背这种债太冤枉。要说是报应吧,应该报应在炎老头身上才对。”
一万三不这么觉得:“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富婆乘了这么久的凉,现在担点连带责任也正常啊。”
曹严华瞪他。
那边谈的似乎差不多了,炎红砂耷拉着脑袋过来。
曹严华说:“红砂妹妹,你不要丧气,有我们呢,有一口饭就有你一口汤,总不会让你饿死的。你要真被抓进去了,我们会想办法凑钱捞你出来的。”
他给她罗列希望:“你们家的宅子,应该值不少钱,要是还不够,我就陪你去趟四寨,别忘了,我们还有那么多宝石在呢,再不行,还有房产!”
他手一挥,直指凤凰楼的方向。
炎红砂说:“我没烦,这一阵子发生太多事,我就是觉得……怪没劲的。”
她在距离吧台最近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趴下,脑门抵在桌面上,扎起的辫子执拗地翘着。
一万三盯着她看,看到后来,忽然有点唏嘘。
想想,好像的确是红砂最倒霉了。
自己是混混儿,到哪有口饭有张铺位就行,无所谓,曹胖胖跟他差不多,贼骨头铿铿的抗造,罗韧完全是非人类了,出了那么多的事,没见他慌过。小老板娘虽然不知怎么的多重人格了,但她至少有人疼着有人宠着吧……
细想,红砂其实比木代还小一点,无忧无虑地活到这么大,忽然接连失亲,知道了家里发迹的不堪真相,财富被收回,剩了孑然一身,没哭没闹没上吊,还在想着去把债给清了……
一万三忽然觉得,还挺佩服她。
他打了杯咖啡,拉花是个大大的笑脸。
端过去给她,说:“我请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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