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39(2 / 2)
“有吗?”陆惊风歪着头想了想,觉得自己一向挺随和的,没什么特别的喜恶,“没有吧。”
“有,真有,要我举例吗?”林谙掰着手指数,“不喜欢别人的名字叫林谙,不喜欢见死不救,不喜欢长相特别丑的恶灵,不喜欢别人舍命相救,不喜欢搞暧昧,不喜欢接深夜视频,不喜欢用别人的杯子……”
数到后来,两只手都不够用。
林谙这会儿穿着陆惊风的家常T恤、运动裤,他个子更高,相应的衣服就都小一号。T恤穿在陆惊风身上是oversize款,穿在他身上就刚刚好,还能凸显出流畅有致的线条,宽肩窄腰,挺拔如标枪。腿太长,裤脚吊着,索性挽起来当七分裤,露出一截小腿和骨骼突出的脚踝,脚上拖着他从家里唯一带出来的名牌单品——黑白格子拖鞋,修长的手指上全是洗洁精丰富的泡沫。
这样的他落在陆惊风的眼里,是懒散的,安逸的,又蛰伏着危险的性感。
“还要继续吗?其实也不很多,我大概能说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林谙眨眨眼睛,打趣道。
陆惊风眯着眼睛静静地听他说话,看他冲自己笨拙地抛媚眼,这一秒,心跳如鼓,轰隆隆的,一声又一声,如雨夜劈开夜幕的雷电,陆惊风清楚地明白他应该是完了。
他动心了。
沦陷了。
他十分迫切地想体验两个人的生活了。
陆组长慎重保守,但绝不拖泥带水,一旦确定了心意,就很果断干脆。
“你说得好像我很难伺候。”他从容走过去,抓起林谙两只满是泡沫的爪子,把盘子夺过来,斜睨着,“那你再说说看,我喜欢什么?”
林谙冥思苦想状沉吟良久,最后得出结论:“除了给人灌心灵鸡汤和不要命地飙车,好像也没第三件特别喜欢的了。”
两人一离得近,林谙就开始心不在焉,蠢蠢欲动,他试探着伸出手,看陆惊风没躲,就壮着胆子刮了刮他的鼻子,把指尖的泡沫蹭了上去,蹭完心情极好,抑扬顿挫地叹气:“啧,拿什么挽救我们陆组长乏善可陈的生活。”
陆惊风鼻尖上顶着泡沫,有点可爱,居然没恼,冲洗着碗碟,淡淡地道:“不止,第三件特别喜欢的最近出现了。”
“嗯?是什么?”
林谙接过他洗干净的碟子,用干燥的吸水布擦拭,直擦得光可鉴人,能倒映出自己那张俊脸才罢手。
陆惊风转身,两只手湿淋淋的,捧着满满的泡沫,拍上那张惊讶挑眉的脸。
细碎轻盈的泡泡雨中,他眉目含笑,凑至耳边轻声呵气:“喜欢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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