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50万买第一个四合院(2 / 2)
陈文对这个价格相当满意!
当然了,他也知道,中介公司也要吃饭,肯定会从中赚个几万块的好处。但是陈文知道未来房价会涨成什么样,帝都南锣鼓巷的四合院,天呀,二十多年后这里房子总价的单位是亿!
今天是1992年的6月份,哪怕是多掏几万块,陈文也是赚大了。
陈文假装思考片刻,问道:“房子的产权,没有什么问题吧?”
钟经理解释道:“您二位今天看的房子,它原本属于5户人家。我们公司从他们每家手里买下了各自的产权,现在这房子的产权全在我手里。陈先生不必有任何担心,只要您买下来,我陪您去房产局,立刻就能够办理过户。到时候您小证换大证,办下一张单独的整体四合院产权证。这件事我可以打包票,绝对能办好。您放心,此事可以写进合同条款里。如果我办不到,您可以去法院,起诉追究我的责任!”
陈文心想,四合院的这种产权结构,才是合理的情况,建国这么多年来,房产经历了很多次的变革,产权结构早已错综复杂,原来的一个大院子往往都被拆分成了许多个小产权,分别归属多个家庭。
陈文又想到,这些房产中介也是下了大力气做四合院生意,他们先将一个四合院的产权从多个家庭手里买下来,再整体地卖给像他这样的大卖家,从中挣一笔差价做酬劳。
看在对方付出如此大的工作量份上,陈文感觉让钟经理赚几万块也是能够理解的。而且几万块的差价真的可以算是辛苦钱,跟未来几个亿的四合院价格相比,根本不能算什么。
想完这些,陈文说道:“钟经理,我对50万的价格比较满意,可以接受这个价格。”
钟经理表露出灿烂的笑容:“哎呀,陈先生真是豪爽的人!像您这样爽快的顾客确实很难见!那姐的朋友果然跟她一样,都是让人愉快的朋友啊!”
陈文问道:“钟经理,请介绍一下付款和后续办理房产证的事情吧!”
钟经理取来一份空白合同,递给陈文。
陈文仔细阅读合同,钟经理在一旁及时做着解释。
那些标准化的宣言,陈文看过之后也就没什么需要思考的内容,他的重点思路放在付款和办理房产证两块。
在钟经理的解释下,陈文弄明白了接下来需要做什么以及怎么去做。
四合院的5本小产权证,目前全在钟经理自己的名下,并非挂在他的这件小中介公司下面。
也就是说,这笔交易是陈文和钟经理两个自然人之间的买卖。这种交易,倒是省去了很多麻烦。因为如果是陈文这个自然人与某一个企业之间的交易,手续上还要多两道,税也要多一种。
合同上约定了两个步骤的付款内容。
第一步骤,陈文需要交纳5%的定金,作为购买四合院的保证金。付了这笔钱,交易正式启动。如果陈文在交易结束前反悔,那么这笔钱也是不能够退回的。
第二步骤是95%的尾款,这笔钱由银行托收,付款的事情是双方前往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变更前。银行将根据房管局对合同的审核、旧房产证撤销、新房产证制作的进度回执,分步骤将钱打到钟经理的账户。
这第二个步骤,陈文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与对口银行办理存款。至于银行与房管局的对接,以及银行与钟经理之间的交接,陈文不需要、也没必要去关注。
至于中介公司的佣金,钟经理直接免去了这一项,他说陈先生是那姐的好朋友,这笔交易他愿意按照朋友私下间的交易方式来走,就不收公司规定的那笔手续费了。
陈文问:“如果走公司的交易,需要付多少手续费?”
钟经理回答:“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