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双喜临门(1 / 2)
一天后,刘秀和阴丽华的成亲之日。这场婚礼,在宛城称得上是盛大,刘氏宗亲、朝中大臣乃至宛城的士族,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有前来参加。
刘秀的府邸,从早上开始,宾客便络绎不绝,光是收到的礼物,一个房间都放置不下,需分别安置在好几个房间里。
刘良早早的便来到刘秀的府上。刘秀的父亲早已亡故,作为叔父的刘良,一手把他拉扯大,与刘秀名为叔侄,实为父子。
刘秀穿着大红的锦衣,来到大堂内,规规矩矩地跪在刘良的面前,听候长辈的告诫和鼓励。这是醮子礼。
刘良看着刘秀,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他一直视刘秀为自己的小儿子。当初,刚刚过继到自己膝下的时候,还只是个小娃娃,这转眼之间,都要成家立业了。
“阿秀,成亲之后,你可就真正的长大成人了,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行,要以家中为重。”
“侄儿谨记叔父教诲。”刘秀向前叩首。
刘良上前,将刘秀拉了起来,说道:“快起来吧!”
刘秀起身,又向刘良深施一礼,这才转身向外走去。
朱祐、冯异、王霸等人都在外面的院子里等候,看到刘秀出来,众人一同迎上前去,喜笑颜开道:“主公今日好精神啊!”
刘秀也笑了,打量朱祐等人一番,个个都是穿着新衣,打扮的溜光水滑。
他们今日是给刘秀做卿。汉代没有伴郎的说法,所谓的伴郎,名为卿,伴娘名为媵(ying)。
他们一行人,离开府邸,到了外面,接亲的仪仗、彩车、鼓乐队都已经准备就绪,一路上敲敲打打,去往城外的庄子。
一路无话,到了庄子的门口,冯异回头,向后面的龙渊招了招手。
龙渊愣了一下才露出恍然大悟之色,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然后急忙回身,从系在马鞍子的行囊中拿出一只金雁,递给刘秀。
此为贽礼,送贽礼为婚礼的习俗之一,就是新郎上门接亲之时,送给女方家的礼物。
在汉代习俗中,贽礼是固定的,就是雁,送别的东西,哪怕再好再尊贵,也会被视为晦气,惹来女方家的不满。
当然了,这个雁的材质,是可以变化的。普通人家,小门小户,通常会送铜雁,富贵的人家,才会选择送金雁。
眼下刘秀大小也是个偏将军,铜雁自然是拿不出手,他送的金雁也不是镀金的,而是纯金的。
刘秀下马,接过龙渊递过来的金雁,他双手捧着,走到庄子的大门前。
阴识、阴兴早已在庄子的大门外等候多时,与他俩一起的,还有许多阴家的同族亲戚,以及前来贺喜的宾客。
看着刘秀捧着金雁走过来,阴识、阴兴两兄弟的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兴高采烈的将刘秀迎入庄子里。
进入庄子前庭的大堂,刘秀拜见阴陆,同时把贽礼毕恭毕敬地送到阴陆近前。
阴陆满意地点点头,让阴识收下刘秀的贽礼。另一边,一身出嫁盛装的阴丽华,也从闺房里走出来。今日给她做伴娘的几个姑娘,都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模样一个比一个娇俏,不过她们一同走过来的时候,刘秀
第一眼看到的只有阴丽华,之后,他眼中就再没有别人了。
当时新娘还没有盖头的习俗,举目看去,阴丽华头顶着金色的花冠,纯金打造而成,花瓣为金叶,花蕾为金丝,两旁垂着金色的琉璃,走起路来,叮叮作响。向脸上看,黛眉修长,美目明媚,琼鼻高挺,菱唇娇艳,眉心处,一点鲜红的花钿,更是起到了画眉点睛的效果,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美轮美奂,好似刚从天上落下的仙
子。
她身上穿着大红的外袍,里面是大红色的曲裾长袍。紧身的曲裾,勾勒出阴丽华凹凸有致的身材,宽松的外袍,又让她看起来端庄优雅,高贵又大气。
见到这般国色天香,风华绝代的阴丽华,别说刘秀愣住,朱祐、冯异、王霸等人也都愣住了。阴识向刘秀近前凑了凑,偷偷拉了下他的衣袖。
刘秀终于回过神来,他干咳一声,掩住脸上的尴尬之色,而后走到阴丽华近前,伸出手来。刚才刘秀在盯着阴丽华,阴丽华也同样在看着刘秀。
一段时间没见,刘秀与以前相比,皮肤稍黑了一些,人也瘦了一些,但却是壮实了不少,显得身材更加的修长伟岸。
与此同时,他身上还多了几分的沧桑,也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
如果说以前的刘秀像是个大男孩,那么现在,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坚韧、隐忍、能屈能伸,这些优良的特质,在他身上都能找得出来。
看着刘秀伸过来的手,阴丽华缓缓握住,然后被刘秀拉着,走到阴陆的近前,两人一并屈膝跪地,向前阴陆叩首。
阴陆眼圈湿红,用袖口弹了弹眼角的湿润,等刘秀和阴丽华站起身形,老头子哽咽着说道:“阿秀,我把丽华……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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