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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鸵鸟先生 > 第4节

这句话就像一根针般地刺进了庞倩心里,虽然这些年来,她早已习惯了顾铭夕的样子,也习惯了他特别的做事方法,但不能否认,只要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比如学校和金材大院,顾铭夕就百分百地变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顾叔叔才从来不带顾铭夕去外面玩么?

顾铭夕并不害怕出门。

学校里每一年的春游、秋游、运动会、看电影等活动,他都会参加。课余时间,他也曾经和庞倩一起坐公交车去过少年宫,还去过博物馆、图书馆,只是每一次,都会有素不相识的路人半好奇半同情地来和他们搭话,问顾铭夕的胳膊是怎么一回事。

庞倩对此觉得很烦,那些人认都不认得,有些大妈居然还会伸手去摸摸顾铭夕残缺的肩,在他躲开以后啧啧地感叹着,说这小孩儿真可怜。

令她不能忍的是,顾铭夕居然从来不对那些人黑脸,他倒不至于详详细细地诉说自己失去双臂的经过,但也会简单地说一句:“小时候被高压电打的。”

有人会追问:“几岁的时候呀?”

顾铭夕答:“6岁。”

每次听到他的回答,庞倩的心情就会变得极度恶劣,她会走在顾铭夕身边,推着他的背,或是拽着他的空袖子把他带走,嘴里气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来不及了!”

那时候的庞倩并不知道,她会对这样的状况如此烦躁,其实是因为,那些人的问题会将她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带回到那年夏天,那个闷热的午后。而发生在顾铭夕身上的事,却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瓶未开封的后悔药。

在碰到一件糟糕事后,会想,如果我当初怎样怎样,事情大概就不会怎样怎样了。

哪怕庞倩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有时也会傻傻地想,如果当年,她没有把飞盘扔到那个高高的架子上,现在的顾铭夕应该和她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吧。或许,他还会更优秀一些,依旧是顾叔叔引以为豪的儿子,是金材大院里最厉害的小孩。

就算他没有胳膊,他都能在华罗庚金杯赛上得奖;他用脚画的画,比庞倩用手画的都要好看百倍;他的作文还被选去省里参加比赛,最后得了优秀奖,被编进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大全,在新华书店都有卖。

如果当年,不是顾铭夕爬上了那个架子,结果会变成怎样?

那是1990年的夏天,顾铭夕已经幼儿园毕业,正在快乐地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李涵已经为他买好了新书包和一堆新文具,就等着9月开学后他成为一个小学生了。

而庞倩,依旧是个胖墩墩的小姑娘,正等着升上幼儿园大班。

彼时,顾国祥已经从技术员升到了小工程师,他甚至拿到了公费出国进修两年的机会,在这一年的春节过后,他和厂里另三位工程师一起登上了去法国的航班。

顾国祥出国后,李涵又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务,自然变得辛苦许多,因此暑假里,顾铭夕每天白天都会被放在庞倩家里,由庞爷爷和庞奶奶一起照看。

这时候的庞倩和顾铭夕已经亲近了许多。经过那场“卤蛋风波”,顾铭夕不敢把庞倩丢在一边了。不管和小朋友们玩什么,他都会把庞倩带上。

庞倩人胖,脾气又躁,玩游戏就老输,输了还发脾气,和她一个队的小伙伴怨声载道,只有顾铭夕毫不介意。

那时候,老百姓家里都没有空调,气候很是闷热。

庞倩记得那一天,是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叫着,她和顾铭夕在吊扇下睡了午觉,起床后又一人吃了两片西瓜。然后,顾铭夕就待不住了,楼上楼下一喊,就约了几个小孩儿一起出去玩。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庞爷爷庞奶奶从不反对,只是叮嘱顾铭夕要照顾好庞倩。

金材大院也就这么点地方,四幢6层高的楼,花坛、香樟树、自行车棚,还有永远在门口听收音机的曾老头。

孩子们只玩了一小会儿就转移了战场,顾铭夕一声令下,6个小孩就去了一墙之隔的金属材料公司厂房。

他们全是厂里职工的孩子,每天都来厂里玩,门卫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多年下来,还从来没孩子在厂里出过事。

厂房很大,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钢材,连着大型航车都有七、八架。

几个孩子先玩了会儿捉迷藏,跑来跑去玩累了以后,就有人提议玩飞盘。

飞盘是朱慧强带来的,他们很快就制定了规则,分成了两队,每队各派一个人飞,两两比拼看谁飞得远,最后三局两胜制。

很简单的游戏,很简单的规则,他们就开心地玩了起来,前两次,庞倩总是飞得不好,飞盘甚至才飞出三、四米远,引来几个孩子一阵大笑。顾铭夕耐心地指导着她,到第三次时,她用力一甩,那个浅蓝色的飞盘居然高高地飞到了一个浅灰色的架子上。

架子很高,两边各有一根电线杆,架子上是一个有着许多奇怪管线的箱子,还贴着一个黄色的闪电标记。

可是,这些5、6岁的小孩,没人认识这个东西。

朱慧强仰着头看着自己心爱的飞盘稳稳地搁在那个大箱子上,对着庞倩生气地说:“胖胖,是你丢上去的!你要把它拿下来!”

庞倩怎么爬的上去呀,她撅着嘴,求救般地看向了顾铭夕,还拉了拉他的手。

顾铭夕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抬头看看那个架子,说:“我帮胖胖去拿吧,你们托我一下。”

几个男孩子都很听他的话,围在一起给他做了人垫,顾铭夕搓了搓手,爬电线杆之前,扭头对庞倩说:“你可真笨,老是给我闯祸。”

庞倩呆呆地看着他,一个刚满6岁的小男孩,留着短短的头发,穿一件浅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似乎还有一个卡通图像。他的额头和鼻尖都是亮晶晶的小汗珠,嘴里还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

庞倩一直仰头看着顾铭夕的动作,他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长得高,却很瘦,四肢修长,他踩在朱慧强的肩上爬上了电线杆,身姿极为矫健,蹭蹭蹭没几下,手就够到了那个架子上。

只是,后来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了。

庞倩隐约记得,有一声巨大的声响,还有耀眼的火花,周围充斥着小孩子惊恐凄惶的哭喊声,伴随着阵阵白烟,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臭臭的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爷爷有一回忘记了关火,硬生生把一碗猪肉给烧焦后的味道,非常非常得难闻,连那么爱吃肉的庞倩闻到以后,都会忍不住打恶心。

庞倩记得自己也哭了,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哭得撕心裂肺。有很多大人跑了过来,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发着刺耳的鸣叫声快速赶来。有人一把抱起了哭泣的庞倩往边上跑,她泪眼模糊地躲在他的怀里,仰着脖子看那几个穿白衣服的人,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抬上了救护车。

“庞庞。”

“……”

“庞庞。”

“……”

“喂,庞倩。”

腿上突然的感觉令庞倩回过神来,她扭头看右边,顾铭夕的右脚正夹着一支笔伸过来,笔头戳着她的腿。

“干吗?”庞倩揉揉自己的腿,有些心虚地放硬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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