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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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采萱失笑,又有点疑惑,秦肃凛这个人一般是不会刻意注意别人的,就算是注意到了,也不会说。

秦肃凛余光看她神情,“其实我给你买了一支。”

张采萱终于抬眼看向他,“哦?”

秦肃凛从怀里掏出一个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支精巧的金钗,分量不重,看起来也不笨重,做工精细。

张采萱见了,唇边就带上了笑容,“金钗?”

秦肃凛点头,“你不是说,金子会值钱吗?买只金钗给你,如果你不喜欢,下一次我还可以给你换。”

张采萱起身,走到他身旁接过,拿起金钗细细打量,不知怎的,她觉得秦肃凛此时情绪有些不对劲,手臂上的肌肉崩得紧紧的。有些紧张的样子。

张采萱收进匣子,笑道:“我很喜欢,谢谢你,肃凛。”

秦肃凛放松下来,耳朵有些热,“我是你夫君,给你买东西是应该的,你喜欢就好。”

今天去镇上的各家气氛都颇为温馨,笑闹声隔着篱笆院传出。没去的就闻着隔壁的肉香嚼着饭菜,盘算着下一次是不是也去镇上碰碰运气。甚至还有人起了争执。

村里人一般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妯娌兄弟,因为孩子,因为巡逻,因为干活,甚至是因为吃饭一个鸡蛋都会吵起来,就没有不争执的,比如今天这样去镇上,都埋怨家中不让去的人。

去过镇上一次,最大的改变就是,村里人再没有闹着不肯夜里巡逻了。

这一次去镇上的人,有那话多的,自然是要对镇上的情形大吹特吹的。

全信就是一个,他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这一回去镇上他看到上马车的人多,干脆也挤了上去。“我跟你们说,讹人的最多,我们的马车还好停在村口让人看着,一路走到街上,讹人的就看到三回。还有路旁的乞丐,可千万千万不能有善心,我还看到有人去给了铜板,被乞丐嫌弃少,几个瘦巴巴饿得眼发青的,瞬间就把他抓到了巷子里,巷子口围着好几个人,凶神恶煞的,那眼睛,都瘦脱框了,瞪着人的时候,仿佛要吃人……”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什么,压低声音道,“我去巷子里放水的时候,还听到有人唤我隔壁那大哥,让他快点,还嘱咐他如果出事千万要大叫,镇上已经悄悄的没了好多人了。”他满脸的深知内情你们都不知道太单纯不知事的模样。

众人被他勾起了好奇心,还有人追问。虎妞娘听了,嗤笑道:“如果是个大姑娘小媳妇的还说不准会被人抢走,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好些人附和这话。

全信冷笑,“嫂子,还真别说,大姑娘小媳妇的如果丢了,说不准还好命一些,毕竟镇上那么多汉子都需要媳妇……”

这话颇不正经,还带着点取笑的意味。虎妞娘啐他一口,“胡说八道什么?那你说,大男人怎么危险了?大不了就是抓去干活,还能怎么样?”

全信摆摆手,“大嫂,镇上可不缺干活的人。他们啊……”

“缺肉吃。”

众人先是一阵哄笑,待明白全信话中的意思后,面色大变。虎妞娘本来有些恼怒的神情都定住了,满脸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

围观听热闹的人里面有那胆子大的,不相信道:“怎么可能?再怎么缺肉也不至于……”

全信摆摆手,“昨天我们去买肉,还是运气好刚好屠户搬了肉来,卖得贵不说,瞬间就抢没了。像我们这些人,咬牙还能买上一斤,镇上那些乞丐,别说肉,连骨头都买不起,那他们饿极了又没有粮食,你们说他们吃什么?”

众人还是不太相信。

全信声音再次压低,“我一开始听到的时候也不相信,我还特意打听了下,去都城那条路边上有个荒坡,那上头就有人骨头。那边住的灾民最多。”

虎妞娘再次啐了一口,“天杀得全信,真的是什么都敢吹,如果换了是我,饿死我也不吃。”众人纷纷附和。

全信不以为然,“那是你没到那地步。”

虎妞娘冷哼一声,转身走了,去的方向是村长家。

全信模棱两可的话,两天就在村里传得纷纷扬扬,许多人都知道去镇上落单之后会被人绑了养起来炖,这也打破了许多人觉得当下还是太平盛世的想法。如今外头可是一不小心就要丢命的。

这传言还传到了张采萱的耳中,是虎妞娘来问的。她说问了村长媳妇,村长说没那回事,但她不相信,跑来问张采萱知不知道,秦肃凛有没有提起这些事情过。

秦肃凛确实没有说起过这个,张采萱摇头,“他没说起,如果真有,他应该会告诉我的。”

虎妞娘叹口气,“我也希望是假的,可是全信他信誓旦旦,看他样子好像真的一般。那个荒坡不会真有骨头?”

张采萱想了想,道,“荒坡上有骨头很正常啊,现在镇上多的是外地逃荒来的孑然一身的灾民,要是他们死了,又没个熟人,肯定是随便一裹扔了就是 ”

虎妞娘赞同这话,别说没熟人,就是有熟人,一穷二白的,只剩下身上一身破衣,想要帮忙葬了也是没办法的。

送走了人,秦肃凛抱着骄阳回来,张采萱端上饭菜,吃完了收了碗筷,她才问和他一起收碗进厨房的秦肃凛,“全信说的话,是真的吗?”

秦肃凛摇头,“不是,他夸大了的。欢喜镇虽然不大,现在衙门也不太管事,但是始终是天子脚下,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的。”

张采萱默了下,还是没能鼓起勇气问他外地的情形。

秦肃凛一直和她一起困在青山村中,外面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不过张采萱仔细想想,如果南越国真的遍布灾民,全信说的那种情况完全可能会发生。

秦肃凛和涂良重新上山砍柴,村里各家也忙碌起来,抓紧了秋收前的这些日子,哪怕外面日头大,都跑到林子里砍柴,毕竟密林可以挡住阳光,等到太阳快要下山时,柴也砍得差不多了。

张采萱则留在家中养兔子,现在可以去镇上,她对于养兔子更加期待。如果一直不能去镇上,兔子只能卖给村里人,说真的,有时候卖得便宜了,他们还觉得张采萱占了便宜卖了高价,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编排她呢。但是拿去镇上就没了这个顾忌,村里人不买就算了,又不是卖不掉,镇上多的是有粮食有银子的人。

养兔子的间隙,她得空了还做些冬衣,骄阳又长高了,别说去年的冬衣,就是春天的衣衫拿到秋日都短了一截,全部都要重新改过。

秦肃凛特意给他买了一匹布料,很柔软,还带了一种像是棉花一样的絮状东西,不过是灰色的,张采萱闻了下,没有异味,只有淡淡的草木味道,她还不放心的给骄阳衣衫里塞了一团,装了一天都没事,这才开始拿灰絮做棉衣。

作者有话要说:下午两点

大家晚安,这两天又降温,好冷

☆、第165章 第一百六十五章 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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