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这几天都没正经吃饭,嘴里简直要淡出鸟来,一定要打打牙祭了。
才刚下过雨,地上的树叶都吸饱了水,一脚踩上去噗嗤作响。空气湿度很大,呼吸起来都要比平时多费点劲,没走几步就出了一身汗,衣服贴在身上黏糊糊的。
四面八方无数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偶尔他们划过枝条,还会有成群的蚊虫飞起。
展鸰和席桐都知道这种原始老林子的厉害,摘了几种防蚊虫的草药抹了,又将裤腿、袖口扎的紧紧地,手脸脖子也都用薄布包起来。
蘑菇不少,只是他们来的不太早,大部分长得太高,有点老了。可饶是这么着,不多会儿还是摘了一大兜子。
席桐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简单的扎成一个包袱背着。
野鸡野兔不少,夏日对它们来说是好日子,有吃有喝,故而一只只都膘肥体壮的,拎在手里老沉。
两人掏了几个兔子窝,十几只兔子穿成一串儿背着,下头还有几只野鸡晃晃悠悠,零零散散加起来,少说几十斤,收获颇丰。
还有几种没见过的小野果,两人留神观察了一回,见不少鸟雀啄食的痕迹,知道没毒,能吃,也吃了些。酸酸甜甜,滋味儿不错。可惜皮太薄,无法运输,不然合该多弄些回去的。
席桐就道:“不如走的时候折几根枝条回去插着试试,保不齐能活呢。”
要用做他们新房的院子差不多建好了,也种了几棵桃李杏、柿子、石榴什么的,那些都是常见的,若能种活这个,自然是更好了。
展鸰想了下,“也好。”
既然无法带果子,那就带……果子他妈!
这回两人再回去,将士们可就热情太多了,甭管走到哪儿,“展姑娘”“席少侠”的喊声都响成一片,打招呼打的嘴都干了。
不过展鸰明显比席桐受欢迎太多,没办法,军营嘛,一年到头才见几个姑娘?更别说这姑娘人又美心又善,难得还这样有本事!说不准就是天下仙女下凡哩!
还有几个毛头小子见了她就脸红,一颗心砰砰跳的跟疯了似的,有耐不住的偷偷拐弯抹角的打听,谁知登时给人闷头打了一棒:
同来的那姓席的小子竟然是她的未婚夫?
消息传开之后,众人不禁纷纷扼腕,捶胸顿足,天啦,好姑娘都给人抢走了,叫他们这些光棍儿可怎么活!
席桐哪里看不出这些人的心思?虽因为对方人多势众不好嘚瑟,可也挡不住他越发的黏人,简直是亦步亦趋,又时不时拉拉小手什么的。
就有人酸溜溜的道:“那小子真是个跟屁虫,还不知如何死缠烂打才抱得美人归哩……”
展鸰找伙夫借了口锅,先把野鸡和兔子切成大块下锅煸油,等外皮变成金灿灿的美丽颜色,锅底也积了不深不浅一汪油,闻着喷香,看着过瘾。
随军做饭的只讲究一个管饱,好些人根本就是寻常大头兵转过来的,哪儿知道什么厨艺不厨艺的?尤其是厢军,吃不死人、饿不死人就成了!这会儿见了展鸰的手艺,俱都口水直流,一个两个忍不住伸长了脖子看。
席桐熟练地帮忙添柴加火,又将蘑菇都一点点洗干净了,撕成合适大小。
随军伙夫那儿是不可能有太多作料的,而来之前展鸰也不知道他们要来军营,故而没带什么,统共也只有盐巴、辣子、姜和大酱这些容易携带的调味品罢了。
因有天然的鸡油、兔子油,将肉块捞出来之后便用这些油炒蘑菇爆香,回头再加进去肉块同煮。
她小心的调试着比例,又忖度着加了一点……酒精……去腥。
这些酒精本质上还是纯粮食白酒蒸馏提炼出来的,只是太过浓郁了,这会儿稀释开来倒也还行。
肉太多,寻常铲子根本翻不动,如今展鸰用的也是他们行伍中做饭专用的……小铁锨!
这才叫大锅大灶呢,没经历过的人都想象不出这份壮观来。只是这个忒费劲儿,不多时手臂就酸痛难忍,她就跟席桐换着来。
有了调味的肉块翻炒过后,那就更香了!一块块都被均匀的染上红褐色,表皮泛着闪亮的油光,看着便叫人肚子咕咕叫。
几个伙夫忍不住吸鼻子,又擦了擦湿乎乎的嘴角,吞着唾沫道:“展姑娘,俺们现在才相信你是厨子啦!”
展鸰就笑,“怎么,这个还有冒充的?”
几个人就挠着脑袋憨笑,“你长得这么好看,又细皮嫩肉的,瞧着也不像小门小户能养出来的,俺们就琢磨着,肯定不可能是厨子。”
“我确实是厨子,”展鸰笑道,“只不过在这之前,确实也做过一点旁的罢了。”
“对嘛!”
“是哩,这才是呢!”
一众围观伙夫们纷纷点头,自觉一切不合理的地方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心下轻快起来。
这么多人,开小灶是不成的,展鸰便加足了水,炖了一大锅野鸡蘑菇汤,一大锅野兔蘑菇汤,跟伙房的饭菜摆在一处,给将士们加餐。
开饭的时候,夏白也脚步匆匆的来了,还没靠近就深深吸了口气,笑道:“真香啊!”
这些日子一众人都是食不知味,又面临诸多损伤,哪里有那个心情吃喝?
如今局面骤然扭转,便都觉得胃口也在一瞬间回来了似的。
展鸰笑笑,“可惜不够多。”
夏白摆摆手,“一人撑个碗底儿,尝尝味儿打牙祭就成了。”
这里足足几千号人,若当真人人管饱,又是这样精细的菜,便是十个展姑娘也要累死啦。
众人排队领饭,都跟展鸰和席桐真心道谢,两人笑的脸都僵了。
多少人多少天都没吃过这样合口的热汤热饭了,直接将那冷硬的干粮饼子掰碎了泡进去,先吸一口微烫的汤汁过把瘾,整副肠胃都舒展开了。再从汤里捞一块肉,呵,炖的可真烂糊,一点儿不塞牙!
有的兔崽子运气好,能碰见兔头、鸡头的,便细细的掰开来啃,又吸脑髓又吃舌头的,简直美坏了!
若能碰见大骨头,也不错,直接咬碎了,把中间的骨髓吸出来吃,又香又黏又糯,好吃极啦。
肉吃完了,硬饼子也泡软乎了,咬一口,噗嗤溅出汁儿来,又咸又香,又吸了汤里的油,跟肉也没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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