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释放自己(1 / 2)
按照乔松理解,演唱开始是由云雅打头阵。因为她帅气到狂傲的气质,加其死亡摇滚的嘶吼,可以瞬间点燃全场。
作为本次演出总导演的云雅,也是这么想的。但她好姐姐许琳,却由着自己感觉,任性了一次。
“雅雅,我先来好吗?”
“嗯。”
许琳台风偏深沉,适于压轴而非开场。但那又如何?自己好姐姐肯登台比一切都好。
摇滚,玩的就是随心所欲。就这样,许琳在灯光熄灭时登上了舞台。
灯光开起,原本期待着狂暴的观众,跟随着许琳吉他趋于安静。由于隔壁那边,有所谓女明星加盟,所以来到现场人多为资深摇滚迷。
只要许琳站在舞台,他们便有期待。传说中,她可以一个人,将舞台的气质转变。
她一头艳丽红发,是其媚眼、艳丽的象征。
剪掉了。
齐眉短发,也染回黑色。相比于都市女性的时尚,她三七分的发型,拥有复古感觉。
不单单是头发,老式的牛仔恰克、牛仔裤,很合体穿在她身上。就在舞台上,她身影中充满孤傲。
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然而许琳一个人,让以她为中心的世界,恢复了应有的平静。
她复古的装扮,伴随着脸上清澈、倨傲的笑容,目光扫向了舞台。只是轻轻扫着吉他,没用歌唱、没有多余动作。
太多的观众,从旋律中判断车歌曲名字。那是源自伟大的披头士乐队,经典曲目。
“letitbe”乔松轻声的说出歌名,许琳车上唯一一张CD,就是披头士专辑。这首歌,他听过很多次。
“君子哥,这是她唱给你的吗?”
“嗯?”
“没事。”三妹不懂摇滚,但知道这首革命翻译为中文是:顺其自然。
对顺其自然,许琳依靠着自己感觉,切换着状态。这首歌曲,原本她要唱给乔松。
但忽然觉着,另外一首歌曲,似乎更适合那个混蛋。
“云雅,《Cometogether?》。”在停止吉他弹奏时,许琳忽然扭头说着。
“我艹!”舞台旁候场云雅,忍不住惊叹道。但也只是惊鸿一瞥,她快步冲向了DJ台。
去他妈的,许琳就是许琳,疯起来她真不是人。想着这些的云雅,终于首次点燃了舞台气氛。
受到许琳感染,站在DJ台上时,她脱去自己外套。在凉风之中,一件无袖紧身背心,肆无忌惮展现着傲人身躯。
帅,是她的标志。诱惑,只是她的附属。牛逼,才是真正的云雅。但随着她节奏展开,女王依旧是许琳。
Herecomeoldflattop(他穿着肥大的衣服)
hecomegroovingupslowly(他慢慢地进入状态)
He‘sgotJooJooeyeball(眼珠叽里咕噜地转)
……
《Cometogether?》这首歌有两种经典版本,一是披头士原创,二是牛逼到爆的杰克逊翻唱。
而许琳、云雅采用的,是后者。
“我艹!”瞬间被点爆全场后,乔松、三妹互相抱着粗口,不忘对看一样。都从彼此眼睛中,看到巨大惊喜。
台上那位脱去外套,穿着一件白衬衣的女人,是许琳吗?她的身影低沉、穿透,她的舞姿随性、自然,忘乎所以。
“我艹,我艹……”一把推开乔松的三妹,加入了摇摆的人群。
摇滚乐,核心的魅力在于现场。
无论你是否热爱,当身处其中时,都会跟随而狂傲。
“艹!”同样大吼一声的乔松,也懒得去管那正在回复的膝盖,跟着舞台上许琳超动感节奏,开始狂暴而起。
对,这他妈就对了。
因为这首歌,许琳为他而唱。这个闷骚男人,需要节奏感超强的感觉,来宣泄内心。
乔松不懂英文,但站在上面的许琳,用自己一切在告诉他歌词含义:
这个自以为是家伙
只喜欢干自己高兴的事
他不擦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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