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2 / 2)
“二叔。”洛允辙笑着喊道,把心事隐藏的很好,“这位是白星尔。你都和人家吃过饭了,我也不需要多介绍了吧?”
白星尔很有礼貌的叫人,并说:“之前的事情,多亏了您。那次吃饭的时候,我还并不知情,所以没能和您道谢,望您见谅。”
洛士安从来没有不悦,那样的回忆对这么一个孩子来说,确实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只是现在,他担心的是他这一根筋的侄子。
“丫头,举手之劳,不足挂谢。”洛士安说,“我和林家老三沾亲带故,他弟弟的人,我不至于见死不救。”
这话是在提点洛允辙,却是引得白星尔心里一惊。
不过想来以洛士安的本领和地位,他既然同意亲自前去搭救,林蔚琛也应该据实告知,不做隐瞒。
“二叔,星尔能逃离林劲业这个败类的魔爪,多亏了你英雄救美。”洛允辙嬉皮笑脸起来,“你可要好人做到底,保护好她啊!她还是梁雨桐最钟爱的学生呢。”
“就你话多!”洛士安瞪了他一眼。
对于白星尔,洛士安只当是个不讨厌的小辈,加之梁雨桐护短的缘故,他对她确实有几分另眼相待。可洛允辙这边……罢了。
林蕴初和白星尔都是深爱彼此,时间久了,希望这个傻侄子可以看清楚。
“你把这个收下吧。”洛士安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古铜钱,上面刻着“洛”字。
白星尔看了一眼洛允辙,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坦然接受,结果就听他说:“快拿着啊!这是洛家堂的信物,只有洛家堂认定的朋友才会有呢!”
白星尔受宠若惊,慌忙双手接过,“洛堂主,真的谢谢您。我今天之所以答应洛先生与他同来,就是为了和洛家交朋友。现在……谢谢您!”
“不错,你很诚实。”洛士安点头道,“和洛家交往,不要有任何的心机。”
白星尔把古铜钱紧紧攥在手心里,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接着,林蕴初也回归了宴客厅。
虽然相隔甚远,但他还是和白星尔默契的望了一下彼此,都觉得心下稍稍安定。
“林家人来了。”洛允辙低声说了一句,视线搜索着林劲业。
白星尔回过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以林尚荣和洪燕为首的林家众人,在大家恭敬的注目之下,向着宴客厅的主家席走去。
谁都知道林氏地产和天鲲酒店是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
这几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各行各业都遭到了不小的打击,对于这些霸主而言,想要站的更高,站的更稳,只能放弃一人独大的专权思想,寻求牢靠的合作关系。
很显然,房地产和酒店、度假村产业的结合,堪称完美。
白星尔也算是真正明白了为什么林浩熙才年仅二十三岁就要和萧清确定好婚姻关系,哪里有比商业联姻更能把关系变得更为牢固的手段呢?
“跟着我和我二叔去打个招呼。”洛允辙说。
白星尔皱眉,衡量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毕竟她和林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洛允辙看穿她的犹豫,直言:“林劲业的好色,圈里无人不知。你上次侥幸逃脱,也不知道他是否依旧是死心不改。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知道,他动不起你。”
白星尔一愣,忽而恍然大悟,对他说:“这就是你执意带我来的原因?为了让林劲业认为我是洛家的人,对我敬而远之?”
洛允辙笑了笑,温柔的说:“星星,保护你是我自带的使命。”
这话令她心下一动,立刻便问:“我们是不是很早就认识了?你到底是谁?我没有印象了,你告诉我!”
“我不会瞒着你任何事情。”他说,“等宴会结束,我们好好聊聊。”
说完,他就带着她跟在洛士安的斜后方,迎着林家一家人走去。
林家的尊卑观念,根深蒂固,不仅在家中注重排位,在外面更是要严格执行。所以林蔚琛和林蕴初站在最后面,地位不如林浩熙尊贵。
“林老先生,幸会。”洛士安冷冰冰的说,神情看不出来尊重,但也挑不出毛病。
林尚荣点头,回应:“多年未见,洛堂主风采依旧。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还是承蒙你的照顾啊。”
洛士安毫不掩饰的冷哼一声,说了句:“不敢当。”
“林老先生!”洛允辙忽然喊了一声,拉着白星尔走到前面,“我是允辙啊,您还记得吗?我十八岁成人礼那年,您还送给我一份大礼呢!”
林尚荣自是知道这个毛头小子,洛家的独苗。不仅如此,他还快速的想到要是自己还有个亲孙女,许配给他正好。因为林新眉生的何蕾,终究外姓,不可用。
“允辙已经是个男人了。”林尚荣笑了一下,但并不慈爱,“一表人才。”
洛允辙客气一笑,握紧了白星尔的手,说:“给您介绍一下,这是晚辈今晚的女伴,白星尔。听闻星尔一直都是林老爷托四少爷在照顾,您真是有颗菩萨心肠!”
林尚荣略微一愣,这才看清楚他旁边站的人,确实是白家女儿。
他以为林蕴初已经和她暗度陈仓,可如今看来,难道是自己想错了?
“孩子孤苦,能帮得上忙,自然是好事。”林尚荣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还是存在疑惑。
白星尔的眼睛不敢去寻林蕴初,只能说:“谢谢林老爷的厚爱。”
林尚荣不作回应,和洪燕以及身后的子女前往主家席落座。
林劲业在经过白星尔身边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她和洛允辙,恨得简直牙根痒痒!他没想到这丫头攀上了洛家的人。
而林蔚琛看完刚才的情况,也都是明白了个八九不离十,不禁对林蕴初笑道:“你的情敌来头不小啊。”
林蕴初懒得看他,脑中却是警钟大鸣。
原来这个洛允辙并不是一时贪新鲜才来找白星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