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大明灵异事件(1 / 2)
“……奴本富家女,也曾集宠爱于一身。只是后来,家父因罪罹难,家道中落,奴便也从此身落尘埃。然而今日种种,非只先父之因,殆由起始,却是因着另一个人……”
轻轻挣脱了苏默的怀抱,妙芸脸色有些羞赫,抬手整理了下鬓,这才缓缓讲述起来。
故事并没什么新意,甚至可以说很老套、很狗血。但这狗血老套之中,却又透着几分诡异和玄幻。
妙芸姓伍,湖州人。湖州人多以养蚕为生,伍家亦是如此。事情生在弘治九年。那一年,湖州养蚕业越加达,最终竟导致蚕的数量过剩,以至于喂养蚕的桑叶都供不上了。
作为当地养蚕大户的伍老员外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于是没奈何,便让人杀掉了一部分蚕,然后又使人往临近县府去购买桑叶。想着如此一进一出,或许就能使得剩下的蚕成活了。
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一趟采购仍是未果。不但他们本地的桑叶不够,附近几处县府也都是同样的状况,自身供应都不足,又哪里有余额卖给别人?
几个伍家下人,只得空手而回。只不过心中愁,这下回去却是不好向老爷交差了。
于此回程之时,几人驾舟过河,待到船至江心,忽然水中蹦出一条大鱼,好死不死的竟落与舟中,被几个家人捕获。
家人们大喜,想着如此吉兆,回去献给老爷定能让老爷高兴,兴许就免了一顿责罚。
于是便将鱼置于舱底开始返回。然而将将要临岸时,忽逢巡检司的捕吏驾舟巡逻。见这小舟不大,上面也没什么货物,但却吃水颇深,顿时便怀疑其中有蹊跷,遂拦下查察。
这一查,却是查出了惊悚的一幕。伍家几个下人一再声称没有什么违禁的货物,船上除了人之外,唯有在河中捕到的一条大鱼,就放在船舱底下。
但等到捕吏带人打开船舱时,却哪里有什么大鱼?在水中一番捞取,却是捞上来一条人的大腿来。
所有人都吓坏了。捕吏不敢怠慢,将所有人连带整艘船都押回县衙审问。
这个时代的问案,可没有什么文明一说,几句话不招,立时就是大刑伺候。三木之下,几个家人早半条命去了,只得招认,自承杀人分尸之罪。
再问尸其他部分,几人哪里招认的出?无奈之下,只得胡乱指认,其中一人竟说埋尸处就在伍家后院。却是因为曾见自家表少爷在某个夜晚时,于后院埋过什么东西。
县太爷当即派人冲进伍家,在那家人的指证下,将后院挖开,结果竟当真挖出一具男尸,而尸体上也果然少了一条腿。将船舱中的那条腿一对,正是完丝合缝。
这一下,证据确凿,县令当即使人拿了伍家上下。伍老员外破天介的喊冤,声称那里只是埋过一些蚕尸,从未曾害过人命,而且还是自己的表侄亲自办理的。
自己那表侄可不是个一般人物,乃是弘治三年的进士,姓袁名宗皋,如今已是兴王府的长史。其自幼与自家女儿青梅竹马,乃是指腹为婚的亲家。
也正是如此,今岁袁宗皋回家省亲,这才曾在自家小住过一段时日,正好遇上此事,便主动承办了此事。试问如此人物,又岂会无缘无故的犯下这等罪过?
伍老爷子一口咬定肯定是有人陷害,打死也不认罪。县令听闻袁宗皋的来路,也不敢轻易武断。当即便派人往兴王府寻袁宗皋取证,却哪知袁宗皋矢口否认,只是说当日为取悦未来老泰山,曾将两个随从借调给伍老爷子听用。但具体做了什么,却是并不清楚。
县令又让将当日两个随从请出一问,却被告知,那两人回来后就请辞了,如今早不知去了何处。
这一下,这案子便彻底成了死无对证。袁宗皋将自己摘的清清楚楚,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伍老爷子的清白,结果就只能是伍老爷子承担此罪了。
这还不算,因为伍老爷子口口声声说,当时埋在此处的只是一些蚕尸,这话一经传出,顿时在湖州引起莫大波澜。
大部分的湖州人都是靠着养蚕业生活,所以一向有供奉“蚕神”的习俗。当听说伍老爷子杀蚕埋尸,最后竟变成了一具人尸的诡异事儿后,都纷纷大惊,说这定是蚕神怒了。
由此,整件事完全走了样儿,从一件简单的害人案,变成了渎神的大事件。民议汹汹,全是要求处死伍老爷子一家的呼声。
到了这个时候,当地县令也全没了拿抓。本来牵扯到兴王府长史,就已经让他极是被动了。而后袁宗皋那儿又没有任何证据,这案子只能着落在伍老爷子头上。如今又加上民意汹汹,也就只能顺水推舟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