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哎!”吴远山拳头紧握,重重哼了声,怒道:“等着瞧吧,我迟早料理了这臭丫头。我倒记起一遭,后厨那烂了根的赵大好像还没娶亲呢,就把,”
“远山。”沈晚冬勾住吴远山的脖子,委屈道:“你今晚也瞧见了,老爷是万般容不下我们母子的。他那么用力的推我,分明是要了结掉咱们的孩子,恐怕再待下去,我会和凤凤一个……”
话还没完,沈晚冬的唇就被男人吻住,他想要抚慰她被惊吓的心,轻轻地吻她,摇着她,哄她入眠。
过了很久,吴远山痴愣愣地瞧着怀中熟睡的美人,有些懊丧的说了句:
“明珠也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我现在该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老头子嫉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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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杀意
这个年关,对吴家来说有些难过。可外人知道的是,吴二爷在年前骑马摔了,伤了筋骨,得卧床休养,且看李府日日派人往来送珍贵的成药就晓得了。
唉,摊上个好泰山就是他娘的不一样啊,二爷的这位未来媳妇儿的舅舅在腊月二十九入了阁,权倾朝野。据说这位阁老舅舅最是疼爱李小姐,把她真真当成颗明珠来宠,那么爱屋及乌,二爷以后定会飞黄腾达。
渐渐的,大家好像忘了去年有个叫凤凤的女人惨死在吴家大门口,只知道这位吴二爷以后会做官,而且是大官,谁也不敢再叫他明珠小相儿,有些人甚至在路过吴家的时候,都会特意作揖打躬,表示尊敬。
正月初九,天比往日暖和了许多,连日来的炮仗声将墙角的雪生生给震融化了,少了许多残冬的诗意,可惜。
沈晚冬斜倚在门框上,瞧着正在院中古井旁洗衣裳的春杏发呆。
那晚的事过后,老头子出奇的安静,哼,这老东西鬼的很,想必心里在想狠招儿,把她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乡下养胎吧。也是,她怀的是吴家亲骨肉,老东西就算再恨她,总碍不着孙子什么事。
想到这儿,沈晚冬不屑地笑了笑。
当初她和二爷同过房后,就提出一起走。二爷当时犹豫着,说是要准备过日子的银钱,先不急。后来她有了身子,本以为走到了这步,这男人肯定会下决心吧。谁知他还是犹豫着,说是要给她先偷偷置办一处地方,让她暂且住着,等他将里外的事都办妥当后,就带她走。
呵,真把她当三岁小孩儿哄了。
她心里明白,二爷就是还撂不下那条黄金做成的裙带,想要家里供着一个母夜叉,外面再偷偷养着一个红颜知己。凤凤当时烈性,受不下里外这口气,吊死在了家门口。而她自然也不愿一辈子见不得人,其实她根本就是被老头子强行诓逼进吴家的,凭什么还要被这对父子欺压?
大不了,鱼死网破,谁都别好过。
一阵凉风吹过,沈晚冬冻地打了个哆嗦,她舔了舔发干的唇,瞧着不远处骂骂咧咧洗衣裳的春杏,心里又有了主意。
春杏自上次挨打到如今,已经过了十多日,脸上的伤基本好了,敷上粉就完全看不出了。因过年前后下着雪,没法晾,今儿轮着好天,就赶忙拿出来洗。
“下作的娼妇,怎么不去死!”春杏小声咒骂着,手指轻轻抚着脸颊上那条还未好透的血口子,低头在水盆里照,她越想越恨,解气似得将已经拧干的衣裳往水盆里一惯,激起了串水花。
“自己个儿做了那些下流没脸面的事,还连累我被老爷打,真是个蛇蝎心肠的臭婊.子。”
骂到这儿,春杏手伸进贴身小衣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玉蝉,大拇指来回抚摸,她的眼忽然泛湿了,小嘴儿抿住,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温柔呢喃:“她到底哪儿好,怎么就把你给迷成这样,你,你为何从来不正眼看我。”
原来如此。
沈晚冬淡淡一笑,抬步慢悠悠地往院中走去。她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两眼瞧着那晶莹剔透的玉蝉,故作惊喜:
“呦,你哪儿找见的,丢了有一个多月了吧。我就不明白了,这小玩意儿有什么好的,怎么二爷就那么在意呢。”
春杏的脸和耳根子登时就热了,她立马站起来,眼睛慌乱地乱瞟,并没回沈晚冬的话中话,而是下意识笑问道:“您这会子不是应该在歇午觉么,怎么出来了?您,什么时候站在我后头的。”
“就刚刚。”
瞧见春杏松了口气的蠢样,沈晚冬笑了笑,不动声色的将玉蝉从春杏手里抽走,紧接着把春杏拉进屋子。
屋里暖和,兰花香气熏得恰到好处,让人身心轻松。
沈晚冬从锦盒内拿出只绣了牡丹花的锦袋,从里面倒出一封细丝雪花银和一条珍珠手串,塞进春杏手里。她轻拍着春杏的手,揣摩着这丫头一丝一毫的微末神情,说道:
“你知道的,老爷平日里常说要节俭。这三两多银子,我也是攒了好久才攒下的,至于这条手串,就算是我贺你嫁进吴家的礼物。”
果然,春杏听见嫁进吴家几个字,脸更红了些,嘴角浮起抹羞涩的笑,不知道想到了哪个风流俊俏的男人,咬着唇嗔怪:“大奶奶休要打趣我了。”
“没有诓你。”沈晚冬心里发笑,但面上瞧着似有愧色,别过头,叹道:“原是我对不起你,之前我也提过,抬举你给二爷当姨娘。可老爷因着我的事,迁怒到你,说是要把你配给后厨的麻脸赵大。等我走后,怕是就照拂不到你了,待会儿把柜子打开,你去挑几件衣裳,对了,我还有块好料子,”
“赵大?怎么是他!”春杏鼻尖急的冒出了汗,看上去愤怒极了,可目中还有几分慌乱和害怕。也是,那个麻脸赵四是出了名的烂酒鬼,獐头鼠目,最爱找女人鬼混,因是吴家的远方亲戚,所以老头子对此人的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春杏呼吸急促,忽然像想到了什么,一把抓住沈晚冬的手,凑近了,紧张问道:“大奶奶,您方才说要走,可是和二爷……”私奔?
“没有啊,你几时听见我要走的。”沈晚冬立马否认,心虚似得别过脸,磕磕巴巴道:“你,你休要瞎说,若是叫老爷知道了,又是一场是非。”
“我也是乱说,您别多心。”
春杏将银子和珍珠手串收到荷包里,用下巴努了努外头,笑道:“衣裳还在水盆里泡着,待会儿太阳背过山去,就没法晾里。您也别到处走动,顾着自个儿的身子些。”
这话可真动听。
整个下午,沈晚冬都在悄悄盯着春杏的一举一动。在用过晚饭后,这丫头以灯油好像快没了,得去打一些为由头,趁着夜色急匆匆出去了。沈晚冬当然知道她去哪儿了,自然是寻李明珠报信儿了。
春杏不傻,知道那赵大是什么货色,更知道凡事只要是主子决定的,她一个丫头根本没有更改的权利。所以只有向李明珠表忠心,才有一丝自救的可能。
是啊,或许也只有这样,才能逼迫二爷尽早下决断。
沈晚冬摸了下肚子,赶忙开始收拾细软。那些重的自然是带不走的,好在这几年值钱的首饰攒下不少,日后拆了上面的珠玉变卖,也能换些银钱。不怕,她自小能读会写,又做的一手好秀活儿,二爷身上也有力气,出去后怎么都饿不死。
往后的日子肯定比不得在吴家,但至少舒心自在。
收拾好包袱后,沈晚冬忙往出走,她决定了,她先走,住进客栈后找个小孩子给二爷送信,只要二爷来找她,就不愁带不走这男人。哼,李明珠从春杏那儿知道她怀孕,定是要来大闹一场的。二爷早都受够了这女人的气,肯定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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