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发行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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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开天堂之门》,白小飞签订是保底加分成的合约。

作为编剧、导演、主演,他的片酬是300万,这笔钱是保底的,可以先行到账,之后能拿多少分成,就要看票房了!

如果票房两亿,白小飞可以拿到百分之二的分成;

破三亿,则有百分之三;

破五亿,有百分之五的票房分成,之后,每增加一亿都有百分之一的分成,上限是15亿…

此外,白小飞导演工作室也是《敲开天堂之门》的出品方之一,享有百分之三的分红福利。

你看,电影还没上映,蛋糕就已经划好了!

所以,一部投资过亿的电影,如果票房不能达到3亿,就是亏本。

电影制作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事情,跟卖房子不一样。

房子,再怎么限购,再怎么宏观调控,只要城市化进程不停下来,买房的永远处于弱势…

陈老八卖了半辈子房子,对整个行业的了解远非一般人可以知道的。

但是,电影这种东西,跟卖房子不一样,你花了大价钱拍一部作品,观众不喜欢,你有什么办法?

对于制作方来说,有发行方愿意当冤大头,保底发行,他们当然愿意!

……

必须要说一下发行方那个和制作方之间的关系。

制片方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发行方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等等…

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很多票房惨败,发行方只要不是投资方,基本上是稳赚!

发行方赚钱不是根据票房多少分账的,人家要先拿到钱,然后才会帮着发行!

永盛影业当然具备发行能力!

国内的电影行业尚处在莽荒时期,跟好莱坞不太一样。

整个好莱坞,具备非发行能力的就只有那几家公司而已。

所以,梦工厂那么吊照样被玩废了…

所谓的具备发行能力,就是有能力让院线给你排片的意思。

这玩意是一部一部作品累积下来的。

阿狸这么吊,做出来的电影还是得联合发行,为什么?

他们也不敢吃独食!

当然,发行公司也不是都那么靠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光鲜!

居然坑制作方的钱!

发行成本是很难控制,因为对于外行或片方来讲,这部分钱发行公司未必会给你一本细账。

有些不靠谱的发行方会把这部分费用做的很高,扣除后,你当然就没什么可分的钱了,怎么做高呢?比如一些免费的东西算成计费的,有些给影院的奖励,尤其是给私人的,给没给,给多少都无帐可查。诸如此类的很多。

这部《敲开天堂之门》的发行,永盛本来就准备找业界老大哥一起合作。

同样是卖房子起家的,陈老八找了大老王。

看片会后,旺达方面的负责人很认真研究了一下,然后得出结论,这是一部极具黑马潜质的电影!

所谓黑马影片,尤其是国产的,一定在某些程度上带着喜剧色彩!

要么是纯粹的喜剧片,要么富含了大量喜剧元素以塑造“小人物”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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