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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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

第17章 一脸嘚瑟!

野山兔本来就比家养的肉兔要来的好吃,肉更有嚼劲也更甘甜,所以李牧做兔子不准备大费周章折腾,就选了最常见也最好吃的做法,爆炒香辣兔!

处理完的兔肉洗净切块,然后倒入拌好的豆瓣酱食盐等佐料搅拌均匀腌制入味,又弄了些大红的野山椒和青椒大蒜准备好,就做完了所有准备。

点了火,锅烧热后,倒油烧热,直接上野葱小火煸香,出了味就把腌制好的兔肉倒进去大火翻炒。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进去爆炒。

这做法有几分粗鲁简陋,一是没条件,二则是这最简单粗暴的家常菜做法味道绝对不会差!

就李牧的经验来看,这简单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反正是把李牧馋的厉害。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鲜竹笋后,李牧就张罗着开饭了。

鸿叔从门外头进来的时候,李牧正把手里头的兔肉放在桌上。

“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叫您。”李牧道,仲修远还有允儿两个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旁边,嗅着空气中那香味,两人是早已经频频咽起了口水。

鸿叔进屋之后四处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回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鸿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带着几分兴奋,“我刚刚去村里头给你问了,你那兔子弄到山下去卖,少说也得卖个七、八百文钱。”

说起这事,鸿叔脸上都放着光。

山里头攒点钱不容易,又是这样战火不断的年头,半两银子可不少了。

换作平日里这兔子大概也卖不到这么贵,但如今战火连天少开荤腥,稍微有点钱的人那日子过的可就难受了,有钱都吃不到好东西。

要是给抬抬价,说不定还能卖贵点。

“卖?”李牧黑眸转动,看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

“在哪儿?我下午就给你拿下山去卖,买家我都打听好了。”鸿叔倒是一门心思的对李牧好。

李牧抬手,指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鸿叔,您吃吗?”

鸿叔一愣,随即大跨步来到桌前,看见盆子中那香辣兔,先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随即一张脸瞬间涨红!

“哎哟!你、你……”鸿叔回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记得您还有点酒?”李牧也跟着咽了咽口水。

既然要开荤,那就吃个舒坦。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这小子就不懂得存点钱吗?前头才浪费了好几两银子这会儿又……”

鸿叔指着李牧想骂,但眼神瞥过那香辣兔后口水却不禁又流了出来,他可不比李牧馋得轻。

“我去拿碗。”李牧进了厨房。

鸿叔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终还是没忍住馋,小跑着回了自己家,把自己藏着的那小半坛酒给搬了出来。

酒并不是什么好酒,这地儿也找不着好酒,虽然掺了水但胜在还算解了馋。

酒上桌,四人围坐桌旁,一个个的伸长了手脖子,就等着李牧一声令下。

“吃吧。”李牧面上揣着淡定,话音落下,筷子却已经第一个伸了出去。

大红的老山椒大瓣蒜和着些青椒炒出来的香辣兔带着一种朴实的味道,一块兔肉下去,李牧整个人全身的寒毛都开始竖立,爽滑酥嫩香辣微麻的口感让李牧忍不住轻轻长叹一声。

鸿叔动作也快,咀嚼着嘴里质地细腻的兔肉,老脸上尽是一幅享受的表情,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微怒。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

仲修远为将十年,即使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但皇帝老儿置办的庆功宴他吃过不少。

可如今比来,那些山珍海味却都要比这香辣兔差了几分,那些东西经由大厨之手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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