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明阿姆拿了药回来,屋子里孩子们才刚停止哭泣,不是抱着叶君书就是黏着路哥儿不放。
看到明阿姆,叶君书勉强笑了笑,他说道:“明阿姆,路哥儿如今的情况我也分不开心照顾其他孩子,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将勤哥儿和五娃六娃带到你那边照顾几晚?”
明阿姆自然是应的。
只是孩子们不愿意离开,叶君书道:“你们想不想三哥好起来?”
孩子们齐齐答道:“想!”
“那你们就去明阿姆家住两晚,等你们回来,三哥就好啦!但是如果你们不过去,三哥好不了的哦。”
这话一听就很扯,可是在最大还不到七岁的孩子们看来,大哥说得话都是对的,所以勤哥儿马上就应道,“我们过去明阿姆家,大哥你照顾好三哥,要快快好起来。”
叶君书一个个揉头,然后看向小山。
小山急急道,“大哥,我留下来一起照顾路哥儿!”
“你去看着孩子们,不要让他们顽皮,知道吗?”
“哦……”小山垂头。
送走了孩子们,叶君书坐到床边,摸摸路哥儿的脸,“别怕,有大哥在。”
经过一个下午的发酵,路哥儿身上的红斑红点更加恐怖了,往外面一站,估计能吓哭孩子,脸上如今已经看不出原本粉雕玉琢的精致模样,虽然知道是假的,叶君书还是十分心疼。
路哥儿还是有点不安,可是他愿意相信大哥,便坚定地点头。
“大哥去熬药,你休息一会儿。”
叶君书刚将药煎好,就听到门外传来砰砰地拍门声。
他连忙跑去开门,但还没走过去,只听一阵木头碎裂的声响,他家那扇厚重木漆大门被踢成木板往两边碎开。
一行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叶君书瞪眼顿时咋呼道:“你们是谁,怎么回事?私闯民宅就算了,还把我家的门踢坏了,小心我把你们告到县令大人那里去,让你们去坐牢!”
一身官服的王志高腆着肚子走进来,昂着下巴道:“你想让谁坐牢啊?”
叶君书一看,这不是他们的县令大人吗?他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又是鞠躬又是作揖的,“是县令大人啊!小的这不是不知道是您吗?都是误会,是误会!大人您大驾光临寒舍,真是让小的家蓬荜生辉啊!”
王志高对于叶君书的恭维十分受用,也不卖关子,退到一边,对叶君书倨傲地说道:“这位是二爷!”
传说中的二爷在明卫的簇拥下走进来,叶君书看了一眼,随即欣喜若狂,语气中不自觉透露着卑微讨好,“这位就是二爷?!久仰大名!承蒙二爷您看得起,小的是路哥儿的大哥,二爷您大概不清楚,自从我家阿父阿姆去世后,路哥儿就是由小的一手带大的,和小的感情也最亲,路哥儿这就要离开了,小的这心啊还真是舍不得!但是路哥儿能得您看中,是他的大福气,小的也说……”
“行了行了,我们二爷没空听你说那么多废话!”王志高一脸不耐,“路哥儿人呢?快出来见见我们二爷。”
“这……这……”叶君书眼神闪躲,吞吞吐吐道,“明大总管不是答应小的可以晚几天再送去府里吗?这才第二天……”
明鹏鹍自进来这个破旧狭小的农家院子就一直没说话,他只看了一眼这个农家小子就觉得脏了眼,一身破旧不合身的衣服,佝偻着身子,双眼全身对权利金钱的贪欲,这种人他见得多了。
他朝明十三看一眼,明十三点头,随即迅速往屋里去。
叶君书惊慌的想去阻止,就被另一个明卫闪身一脚踹向叶君书的膝盖。
叶君书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痛楚,顿时惨叫出声,整个人跪在地上。
下一刻,明十三提着路哥儿快步出来,走到明鹏鹍面前,“二爷。”
路哥儿已经吓得不会说话,他瞪大双眼,恐惧的看着面前这人。
明鹏鹍垂眼一看,如今的路哥儿哪还有他印象中钟灵毓秀的俏丽模样,外露的肌肤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红点,他明鹏鹍明二爷什么时候见过这些肮脏的玩意儿?顿时恶心得一手拍开。
明十三顺势扔出几米远的地上。
一旁的护卫迅速递上帕子,明鹏鹍不停地擦手。
路哥儿!
叶君书心中一阵心绪怒涨,但还是按捺住冲上去的念头,他战战兢兢地讨好道:“二爷,路哥儿这病症是可以医好的,只是需要点时间而已,小的保证……”
王志高以眼神示意手下,下一刻一个提着药箱胡子头发发白的老头被带进来,那老头嘴里还在不停地埋怨,“……这么着急赶路,也不体谅体谅老头这一身老骨头,县令大人了不起啊?以后有个头痛发热别找老夫治病!”
王志高被说得面上无光,他粗声道:“二爷再此还敢放肆?还不快去看看那个小哥儿!”
老大夫左右看一眼,那些陌生面孔一看就不好惹,便闭口不再言,走过去将地上的小哥儿翻起来看脸看脖子看手,又探脉。然后又是抚须点头又是摇头的。
王志高看二爷已经一脸不耐,忙问:“怎么样了?”
老大夫捻须说道,“此乃急性荨麻疹,此病多发于六至十二岁小儿身上,轻者仅体肤泛红,只需喝药剂辅于药澡,内外兼用,一年半载就能痊愈,重者肤色呈深红斑块,起脓瘤,这小哥儿乃是重症症状……”
老大夫说道此,王志高便急急问道:“可以治愈吗?”
他点头,“可以,平时多注意,花个两三载就有痊愈的可能。”
叶君书心下一个咯噔,下一个老大夫又说道:“不过,以这小哥儿如此症状,即使将来痊愈,也会留下疤痕,可惜了啊!”
老大夫抚须看向远方,神情悲悯。
叶君书一脸真相被拆穿的表情,却死不认账,“胡说,路哥儿长得这么好,绝对不会印子的!”
真会留疤?王志高原本只信个七八分,此时已经百分百相信了,这位大夫是县城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别看其人似乎是个悲天悯人的好大夫,其实心黑着呢,最是贪钱,若是没有钱,就是有人病倒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去看一眼,更别说施救了。
再者,他还没听过哪家得过荨麻疹的孩子不会留下印子的。王志高认识这位大夫那么多年,对他还是十分信任的,因此,他愤怒至极,好不容易自告奋勇讨来的差事,还以为能得二爷另眼相看,结果竟然是这样的!
明鹏鹍的脸色已经阴沉如水,区区蝼蚁,也敢诓骗他?不知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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