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2 / 2)
于是,这位对外界纷争一无所知,潜心闭关的老祖在八十年前的某一天忽的召见了明澜,对其点拨勉励了几句,然后,飞升了……
明澜:“……”
其实他还是很为老祖高兴的……
……
修真界中的渡劫期大能本就屈指可数,九华宗的这位飞升了;归一门的那位渡劫期老祖在两百年前晋级失败,已经陨落了;至于叛变了的玄天宗,他家近千年内没出过渡劫期……算来算去,也只得两位散修大能。
一位成名已久,当然消失的更久,现在压根就没人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又是否还健在;另一位,便是被仇烨霖下了战帖的这位了,这一位大能在两百多年前晋级,虽然也属于隐世一族,但好歹,大家还能有点消息,知道这位所在的大概位置。
这位大能考虑了三天,最后还是应下了战帖。
众人紧张中,又都带着一丝莫名的期待,希望大能能给仇烨霖发了便当。
两人约在了极北天邙冰原一战。
这一战便是半月,没有人知道天邙冰原之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在千里之外等候着的人们,只能看到被灵光渲染的变了色,整整半月不曾降临夜幕的天空。
终于,天空中的绚丽按下了暂停键,地不再动,山不再摇,恐怖的天地法则也渐渐消隐,一切终归寂静。
在所有人的翘首期盼中,有人走出了冰原。
——出来的人,是仇烨霖。
第三百四十四章
仇烨霖在这一战中重创了渡劫大能,后者虽然性命无忧,却落得了重伤。
此消息一旦传开,对于修真界无疑是一记重创。
尽管现在还只是少数人知道,但既是仇烨霖取胜,魔族那边又岂不会大张旗鼓的四处宣扬,用以打击他们这头的士气?
更糟糕的是,他们从渡劫大能的口中得知,仇烨霖不单赢了他,甚至还借助此次与他交手时的感悟,直接突破了,他之所以会伤的这么重,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被仇烨霖的雷劫给连累了。
但不管怎么说,结果还是他输了,甚至还因此受了重伤,伤及了根本,没有百八十年的光景养不回来。
如此一来,修真界这边的情况便变得尤为不利。
渡劫大能离开前曾言,仇烨霖伤势的不比他来得轻,也需要一段很长的修养时间,可这一段时间,不过是一个让众人更为煎熬的等待期罢了。
仇烨霖已经晋级渡劫,甚至还赢过了渡劫大能,接下来,究竟该如何是好?
……
没想到一回来就接到这种重磅消息,难怪殿里的每一个脸色都这般凝重。
景黎认真听着明澜与众人说起渡劫大能告知于其的关于这一战中的种种。
据渡劫大能所说,仇烨霖的功法极为古怪,其魔元源源不断竟似无底洞,要知道他本人已是渡劫期,对于灵气的引用已臻化境,不夸张的说,他与人交手时,根本不必考虑耗损问题,因为他能随时借用炼化天地之间的灵气。
但令他感到惊异的是,仇烨霖之魔元的醇厚,比之自己竟是有过之而不及,甚至因为对于的魔元带有一定的吞噬腐蚀性,到了最后,竟反是他有些相形见绌。
要是在这之前,有人告诉他,渡劫期还能被一个大乘期的用消耗战耗死,他必然嗤之以鼻,认为是无稽之谈,但事实是,确是如此。
他竟不知仇烨霖之魔元究竟深有几许——他们相战了半月,随着后期的耗损剧增,便是他自己都曾有两次引动了天地灵气来做充能之用,但仇烨霖竟是不曾借用半点,反像个无底洞一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当然,渡劫大能并不以为这世上真有如此天之功法,能够只出不进。
这其中必是有其玄妙之所在,只是他目前还无法知晓。
再说仇烨霖的雷劫在他们二人交手之时忽至,而仇烨霖对此却不见有丝毫惊愕,反是有跃跃欲试之意,这不得不让他多想——这是否,早就在对方的计划之中?
不过,他会应下这一战,心中又何尝不是抱有别的思量,仇烨霖另有所图,也不足为奇。
……
明澜将渡劫大能告知与他的话尽数说来一一告知于殿内众人。
殿内安静了片刻后,诸位长老开始议论纷纷。
诚然,现在的形式对他们颇为不利,但他们又岂是那等坐以待毙之人,有机会要上,没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明清拧眉思忖道,“说仇烨霖的魔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自是不信,来日若是与其一战,这一点,还还想法子破解才行。”
此话立时得到了诸多长老的应和,现在身在殿内的诸位长老、峰主,无一不是经历世事沧桑,阅历丰富之人,初时听到这个坏消息,他们忧心寡欢,但他们亦不会沉溺于此,而是在之后,努力思索破解之法。
各位长老纷纷提出各自推论及猜测——当然,他们也是不信会有如此逆天之功法。
于是,殿内一扫景黎几人刚进来的低沉静默,瞬间就演变成了诸位长老的辩论会,纷纷琢磨着如何找到仇烨霖功法的破解之处……
景黎一边留了一只耳朵听各位长老们的高见,一边与苍麒议论这事,仇烨霖这人设简直堪比赵日天,越级打怪的听过不少,但还是第一听说,越级打赢了渡劫的。
如果不是知道不可能,他还真以为仇烨霖是哪篇点家文的男主角了,这金手指给加的。
苍麒正深思间,忽闻师弟吐槽,忽的想起,记忆深处中的某点碎片。
他将从白蔻识海中搜索而来的与此有关的片段细细查看了一遍。
只是白蔻记得的基本都是书中与闻人异有所纠缠的那些女子,关于书中的一些具体主线内容知之甚少。就拿仇烨霖来说,白蔻所知道的,便是前者与闻人异之间的敌对关系,以及最后在父子之争中胜出的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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