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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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_=……

围观男生依然捧场:“哦哦,这也挺厉害——”

“不不,我女朋友漂亮!”纪明越握紧拳头,“她高一校庆上台表演节目,惊艳全校,整个学校贴吧全是关于她的贴子!”

“你别忘了,你女朋友惊艳全校的时候,照片满贴吧疯传的时候,我女朋友也在上面。”

“靠,那也是我女朋友漂亮!”

“我女朋友。”

“我!”

……

两名当事人陷入忘我的争执中,围观群众却看得一脸懵逼加迷茫。

“他俩争啥呢?”

“为啥要争啊?”

“其实照他俩的描述,我怎么觉得他们的女朋友更适合在一起……”

最终,围观群众发出整齐的感叹——

“帅哥的世界,真难懂啊……”

第90章 林风真是……审美堪忧啊……

眼看林风过得这么充实繁忙, 纪明越也觉得自己整天游手好闲、怪不好意思的, 在上好专业课之余, 也跟黄淇滨一起进了学校的学生会,拿了个宣传相关的职务——主要工作内容就是画画。

给学生会画画,也让他渐渐重拾了自己的兴趣, 高中学业太忙,他只有偶尔闲暇时才能随手画上两笔,而且一般都是q版的、比较简单随意的内容。

到大学有了时间, 也有了精力, 这时候用数位板的画手已经越来越多,纪明越便也买了一个, 没事儿就泡在寝室里画些人设或者漫画,然后上传到自己的微博。

有了前世打底, 他的画风已经相当成熟并且独特,讲起故事来也深谙套路, 很快就吸引了一大部分相同爱好者的注意;再加上,纪明越本身早做了多年备受追捧的“大大”,潜意识里就知道微博帐号该怎么经营、管理, 他的笔名“明月水风”没多久就在网络上声名鹊起, 坐拥十余万粉丝,每次漫画更新都有大把人追更,评论里面一水儿“大神”“大神”地叫。

这时候的微博,还没开始它的疯狂注水,也没有被粉丝和流量占据主要发声地, 十几万粉丝在后世看起来不多,这会儿却都是实打实的真粉,影响力也都是真真切切的。

到了后期,纪明越不仅仅是上传同人、漫画,也开始在微博里放一些自己向各种风格摸索、尝试的练习作。

这些作品的反响,普遍不如以前热热闹闹、色彩明快、人物美型的漫画来得大,不过也有不少粉丝在评论里表示,自己极其喜欢这些作品:“看这些才觉得大神真的好油菜花,以前只是看个开心!”,粉丝群体无形间也变得更死忠了。

受几大民工漫的影响,日漫宅圈在国内日渐风行,近两年,各大城市也开始慢慢举办一些漫展、同人展,成了“微博知名绘画大神”的纪明越,也收到了不少主办方的邀请。

这一世,纪明越只想把画画当成一个兴趣爱好,兴之所至、想画就画,有了前世的经验,他深知露面、签售后续会带来的麻烦和影响,所以干脆利落地统统拒绝了。

不过,拒绝作为嘉宾出席,也不妨碍他对这时间国内漫展的兴趣——前世这时候,他还在国外艺术大学里苦哈哈地钻研画技呢,一直到几年之后回国,那时候国内的相关产业链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

正好五一长假,在北京当地就有几场漫展,纪明越问了林风,林风头两天有学生会活动不能去,他又去问黄淇滨,黄淇滨果然也很感兴趣,和纪明越一拍即合,结伴晃晃荡荡地逛了两天漫展。

到了第三天,林风说他无论如何也要抽出来时间了,让纪明越上午在寝室等他,一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就去。

纪明越知道林风要过来,换衣服换得过于早了,窝在寝室里打了盘游戏,一看离约定的时间还早着,也不想这么一直干巴巴地等,干脆跳下床,直奔林风的学校而去。

林风接到他的电话,让他直接来副办公楼学生会这边,说自己马上就可以走了。

纪明越上楼过去,发现里面果然一片兵荒马乱,好像是正在为一个学生自办晚会做筹备。林风现在还是大一,不是学生会长,不过也明显看得出职责挺重,不少人都以他为中心、团团转地忙碌着。

有一个扎着高马尾的漂亮女孩儿,更是风风火火地满场指挥,目光却始终不离林风,每两分钟就要过去找林风说话,手里拿着材料和他商量,神情严肃,十分干练的样子。

纪明越看他们忙成这样,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瞅空拉住林风到角落里,说了一句:“要是你太忙的话,就不用陪我了,我还找黄淇滨去。”

结果林风反握了一下他的手,异常坚定:“没事,说好的了,今天一定陪你去。”

——这两天,纪明越一边吃吃逛逛玩玩、一边还要给他发返图,漫展美、食物美、纪明越自拍里的那张满足小脸也散发着白痴美——只有那个一直在他身边晃悠的大型人形物体,实在是十分碍眼=_=

再忙他也必须去!

“我很快就好,你要是无聊的话,”林风把自己的手机塞到纪明越手里,“玩会儿我手机行吗?”

纪明越看林风这么坚决,也只好说:“那好吧,我上那边坐着等你。”

林风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了一句:“乖。”

纪明越自己也抬手摸了下,“嘿嘿”笑了一声,去旁边找位置坐了。

他自己当然也带了手机,不过这会儿的手机内存有限,很多游戏多下几个就没位置了,纪明越便用林风的手机也下了好几个游戏,他想玩的时候,林风就把自己的手机拿给他玩。

他不急着玩游戏,想先刷刷微博,就把林风的手机放在手边,拿着自己的手机登陆微博。结果还没看几条,他直觉觉得斜前方有人在看他,下意识抬起头来,发现是那个梳高马尾的漂亮女孩儿,正在往他这边看——确切地说,是在看他放在身边的、林风的手机。

两人目光一接触,高马尾女生也不避讳,径直走了过来,问道:“你这是林风的手机吗?”

“嗯,”纪明越猜她这么问,大概是没看到林风把手机亲手交给他那一幕,好脾气地点了点头,“是啊。”

“啊,我说看着这么眼熟呢。”她笑了一下,笑容很漂亮,不过可能是因为站姿的关系,看起来有点儿居高临下,“林风让你替他保管的?我就说他穿这件衣服不好放手机,果然拿出来了……我刚才问你,主要是我们这儿太乱了,人来人往的,你别把手机往旁边放,容易丢。——我性格就是比较直,你别介意。”

“没事儿。”纪明越把林风的手机收到手里,摇头笑道,“谢谢你提醒我了,是我没注意。”

“你拿两个手机,是不是看不过来?”高马尾女生笑道,“要不你给我吧,林风平时不让人动他手机,我帮他揣着,待会儿他要用的时候直接给他……”

说着,她已经麻利地、自上而下地冲纪明越伸出手来。

纪明越眼睛眯了一下,脑袋里的情敌雷达嘀嘀嘀直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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