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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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今还小,当真没有表姐那么多的豆蔻心思。而且单论容貌,郑瑞怕连我家下人都不及。”

盛烟脸色变得极为难看,盛明珠却已经带着妹妹和下人扬长而去。背影一片凯旋而走的威武之感。

旁边有人轻声安慰盛烟,“这府台千金也忒不重口德些,小姑娘家家的,乱对男人评头论足。”

“就是……一天到晚仰着脑袋,生怕别人看不见她头上的珠翠,生怕旁人不知道她爹是府台。”

盛烟只听了一会儿,就觉得一片乌烟瘴气,找个理由离开。

“盛明珠她太过分了,仗着自己是府台千金,说话从不给人留情面!”盛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盛烟轻轻拍她的背以示安慰,“她自来说话就如此,你又不是不知道。从前我在她面前还有三分薄面,如今因着和郑瑞的婚事,也看不惯我了。”

盛箩气的踩烂了脚底的草地,“她算个什么,无才又无德,空一个脸皮,有什么了不得的。郑瑞只不过多和她说了几句话罢,怎么就成了她的人?”

“别说了”,盛烟摇了摇头。她是怕了盛明珠那张嘴,之前她偶然去过一次盛府,那陈岑长得好,那时她以为是哪家的公子哥儿,还专门让亲娘来打听。如今和郑瑞的婚事已经定下,若被盛明珠捅出去未免不美。

——

“大小姐……”陈岑刚被那么多人盯着,如今手搔头,颇不好意思。

“这里用不着你了,你回去吧。”盛明珠坐到自己位置上,灵珠比她年纪小三岁,再另一个班里。

“那小的下了学再来接大小姐。”

盛明珠眉头一皱,“说了让你回去。不用来了……”突然又似想到了什么一样,从包里抓了碎银子递给他,“翰轩书店出的新书,你去帮我买几本。”

陈岑盯着盛明珠,片刻有些说不出话来。他家大小姐从来不喜读书的,每次买这些书最后都是扔给了他,“小的……”

“虚话别说了,你若真考出个状元,我脸上也有光。”盛明珠眼光垂着,翻着自己那本崭新的书。

第十章:过继

陈岑莫名有些说不出话来。她头微微侧着,到底年轻便是最好的装饰。

阳光下连脸上细小的绒毛也能看的清楚——除了嘴巴是硬的,她浑身上下都普通的姑娘,心肠也是最柔软。没有人会为一个连私塾都上不起的下人考虑这么多,陈岑知道,或许这些对她来说只是九毛一毛,也或许只是偶尔的善心发作。

可于他来说,就是全部。

——

没有婆母请安,加上盛谦从来不宿在她这里,宋氏一向起的迟。

雕花的铜镜泛出微微的淡黄色,里头宋氏的脸模糊不清,宋氏伸手,“我老了,眼角都生了细纹。”宋氏保养的还算不错,体态又偏胖,于这个年纪来说肤质算好的。

“说哪里的话?”周氏替着宋氏梳头,“夫人头发好,比那些十七八的小姑娘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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