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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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学习机根本不是真猫,不会在人身上留下气味,林雀再怎么脚踏两条船都没关系。默许之类,不存在的。

14:00。

山林市。终天大厦。

准时到公司的庄锦在汇合林雀后前往茅建同办公室,在里面见到了一张兴奋的笑脸。

事业得意让微胖的中年经纪人脸上泛光,话语里也透着股喜气,“庄锦啊,来看看,这些都是来找你代言的,还有几个新到的试镜邀请,我都放在这了,你慢慢看啊。”

“好的,谢谢茅先生。”

茅建同笑容一窒。

和林雀自来熟地叫哥不同,庄锦的用词一直非常礼貌,礼貌而疏离。

以前茅建同觉得这是尊重,还有点沾沾自喜的意思,但在庄锦的光芒愈发璀璨的此时,在自己的地位受到挑战的时候,茅建同需要的是和庄锦不分彼此的亲密关系,而不是这样的礼貌时,这个称呼就变得刺耳起来。

可他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看着经纪人假装忙碌的身影,青年的唇角微微勾了一下。

代言和邀请的具体内容,庄锦早已通过学习机预先浏览过,毫无疑问,这种时候无论接下哪一个,都是竭泽而渔。

有的时候,你的身价和定位,非但你自己搞不清楚,外界也搞不清楚,而在这个暧昧的阶段,你接下的动作,就是向整个圈子放出的信号。

这便是庄锦在真人秀之后面临的情况。

而被茅建同来者不拒全堆到庄锦面前的代言和邀请……庄锦随手拿起一个剧本翻了两页,果然如想象中那样白且无脑。

片酬倒是挺高的。

把剧本当小说看着,庄锦倒是发现了一本勉强合适的,可拍摄周期未免太长。

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走着。

茅建同睁大了眼睛:“都不接?”

庄锦语声平稳,“快到期末,我要备考。”

茅建同:“……”

无懈可击的理由。

茅建同不死心地挣扎道:“拍个广告代言很快的……”

庄锦淡淡地看着他,语气很真诚,“验证这些产品也需要时间,我不会代言可能出问题的东西。”

林雀在心里暗暗竖起大拇指。

又一次不欢而散。

从经纪人办公室出来,走出终天大厦,林雀就像是终于破开封印的麻雀——不,应该没人会去封印一只麻雀——那样欢快,“庄哥,小……”

“喵~”

不等他说完,茶杯猫便从庄锦口袋中跃出,落在他的手心。

林雀险些被萌哭。

世界上怎么会有小主这么可爱这么娇小这么乖巧的猫咪!能和小主呼吸同一片空气实在太幸福了!!

庄锦瞄了一眼兴奋到脸色潮红的林雀,不由好奇道:[你挑选他做助理,就是看重了这点?]

[是的。]

无药可救的猫奴情节,在学习机看来显然是无可取代的优点。

书香小区一侧,有一面低矮的围墙。

这个低矮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有人身高一米八以上,腿长弹跳力好,再灵活点搭个落脚点,操作ok的话,是能够实现翻墙的。

比如庄锦。

知道这条捷径的人不多,只是山林大学的少部分学生而已,因为没有必要,很少有谁会这么做,看到的人少,知道消息的人也就少了。何况山林大学没有电影学院,在庄锦之前也没出过什么在校明星,神通广大的狗仔们还没来得及探索周边。

回了出租屋,庄锦随口道:[还有人外面等吗?]

学习机:[阮晓柳。]

庄锦迷茫了会儿才反应过来,[她啊……倒是执着。]

不是嘲笑也不是感慨,这句话没有任何意味,对于阮晓柳来说,庄锦是她分手两个月的前男友,可对于庄锦而言,阮晓柳这个人,已经十年未见。

十年。

仅仅普普通通地念着,都有种时光如水的沧桑感扑面而来,而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因此,对于庄锦而言,阮晓柳只是个名字和符号,相关的记忆都已模糊不清,更别说是情感了。

稍稍有了些进化苗头的学习机听出了宿主语气中的陌生,程序运行着,明智地把接下来要提到的关于花边小报编排的“庄锦与前女友的爱恨情仇:已得到前女友证实”之类的内容删掉。

正如庄锦在提起自身的性格缺陷时所说的那样,这个话题深挖下去只会对阮晓柳不利,对于庄锦来说,倒可能是个加分项。

回到自己的窝,别有一番惬意。

傍晚,庄锦在煮水饺的时候,接到了顾钦的电话,熟悉的嗓音中带着熟悉的别扭,“下来拿你的衣服。”

“你在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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