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他换成一副认真的神色道:“我这次是很认真的想来向大家交流学习。我年纪小,虽然别人都说我字写得好,但我觉得我资历浅,积淀不深,肯定比不过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嫌弃我的字,我这次很努力来参加展览了。”
说完,萧悦露出一个非常天真无邪不谙世事乖宝宝微笑。
周围人:“……”
正摆脱了一大群赞助商的奉承,正走过来准备护着萧悦的乐正元觉得有些不忍直视。
自家猫这表情,就跟在他被子里洗爪子被他发现之后的表情一模一样,都是一样的无辜。
这猫又在使坏。
乐正元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走到萧悦面前,道:“请各位多担待一点,萧悦身体不好。如果要切磋,让同层次的人来就成了。”
萧悦抬头看了乐正元一眼。什么叫同层次?是书法水准同层次,还是年纪资质同层次?
如果是前者,一群中老年和萧悦比字,一看萧悦就已经不是青年书法家的层次;如果是后者,萧悦的字对那群小辈就是碾压,他们如果敢睁着眼说瞎话,肯定逃不过被群嘲。
其他代表团的人眼睛又不是瞎的。
高安也点头附和了萧悦的话,将选择权交给了对面两个代表团的人。
当然,他表示,自己也需要交流切磋。
这交流会的目的,不就是让全世界的书法家来切磋,是最顶级的艺术盛会之一吗?他们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书法技艺。
这时候斯特朗看不下去,准备撸袖子上前帮忙,被大斯特朗拉住了。
“你别急。”大斯特朗道,“赋那小孩吃不了亏。而且小乐正也在。”
斯特朗道:“我知道,萧的字就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了。我只是看不惯他们欺负小孩。萧年纪小,字好,天才,是整个世界书法艺术界该保护的瑰宝!”
大斯特朗知道自家兄弟对书法艺术的狂热。只从艺术方面来说,的确如兄弟所言。只是作为书法协会会长,他不得不考虑一些政治上的因素。
大斯特朗心想,所以自从当上会长之后,他的字就没有进步了。
这一点,他应该和高安有共同语言。高安说他想辞职,他也想辞职了。
不过,这协会会长的帽子大概落不到自家兄弟身上。自家兄弟是个纯粹的艺术家,不适合统领一个团队。
不只是英盟这个代表团,其他国家代表团的人也有皱眉嫌弃的。
好端端一个艺术交流盛会,被两群跳梁小丑弄得俗气无比,艺术家们心里是非常不舒服的。
而且,正如那个小孩所说,正学习这项艺术的人,哪可能真不知道艺术的来源如何?
他们热衷看华盟笑话,但不代表自己没了判断力。
萧悦扫了四周一眼,见其他人的情绪已经挑动起来了。他微微一笑,道:“既然无人与我切磋,那我先抛砖引玉,献丑了。”
萧悦站起来,吩咐了工作人员一番。工作人员虽然惊讶,还是飞快跑去准备东西。
萧悦背着手,脊梁挺直,就像是一个影视剧中华盟古老的文人那样:“我年纪最小,理应最先,方为礼仪。各位前辈,我就先献丑了,请各位斧正。”
工作人员拿来了一大块木板,和一个装满墨水的桶,还有一个像拖把一样的毛笔。
他本来还想从哪才找得到萧悦想要的东西,没想到这些东西早就有人准备好了。
萧悦是提前做好了准备的。
看着工作人员拿上来的东西,其他人都面露震惊之色,网上的人都停止了争吵。
木板?桶?拖把(并不是)?
这酒鬼猫要干什么?
萧悦拿着毛笔蘸墨之后,抱着拖把一样的毛笔略一提气,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在木板上书写,点为侧,侧锋峻落;横为勒,缓去急回过;直笔为努,直中见曲;钩为趯,驻锋集力;仰横为策,力在划末;长撇为掠,出锋稍肥;短撇为啄,快而峻利;捺笔为磔,逆锋轻落。
这是一个“永”字,一个正楷书的“永”。
萧悦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行书,最先起手的是一个正楷字,一个所有学习书法者,都会书写的“永”字。
萧悦将毛笔放回桶里,转身道:“我年纪最小,就露露基本功得了。”
斯特朗终于忍不住了,他冲了出去,站在木板面前,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字迹周围的木板:“好……好!永字八法!好!”
萧悦作揖:“谢抬爱!”
永字八法,是中国书法用笔法则,相传为隋代智永或东晋王羲之或唐代张旭所创。永字八法其实就是“永”这个字的八个笔画,代表中国书法中笔画的大体。
萧悦说自己写的是基础,的确是基础。他显露的就是自己的基本功。
字写得再好,但艺术这东西,评比总要掺杂着自己的爱好。有人喜欢草书,有人喜欢隶书,有人喜欢楷书,有人喜欢行书。而且有的人字体俊秀,有的人字体娟丽,有的人字体大气磅礴,各有千秋。
所以“文无第一”便是如此。
最终,好还是坏,都是要看个人。华盟的书法比赛也是在同字体中比较,而且金奖也并非一人。若让各书法家拿自己擅长的字体来比,真的只能说各有千秋,谁也说不服谁。
就算是同字体,境界都到了那个地步,只是风格不同,也说不出好坏来。
但基础不一样,基本功不一样。
基本功扎不扎实,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无论字写得再好,总归逃不过这八个笔划。萧悦最先出手,并且以“永”字示人,实际上是先声夺人。
后来者要和他切磋,切磋的也只能是基本功。这基本功,可就能看出好坏来了。任凭别人吹得天花乱坠,这“永字八法”骗不过人。
而且,萧悦也显示出自己水准,相当于给众人立了个标准在那里。基本功不如他的,就别和他切磋了。这一对比,就是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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