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2)
“能不超嘛,咱们的一半都是他的。”
“一半?”红梅拉着苏醒坐下来,“咱们集团如果拿着一半给儿子,公司职工还占了百分之十七的股份,那样妍妍就剩百分之三十三了。妍妍会不会觉得咱俩偏心啊?”
苏醒摇头,“肯定不会,妍妍一心当她的美女作家呢,她对集团的股份不感兴趣。她的小说听说卖了影视版权,明年就要开拍了,到时候咱们可以看闺女写的小说拍出来是什么样的。”
红梅很懂似的说:“拍出来的肯定没写的好,现在好多作品都是这样,完全没有小说的原汁原味。你先别说这个,我觉得吧,妍妍感不感兴趣是一回事,咱们做得是否公平又是一回事。”
苏醒郑重地说:“妍妍二十六了,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上回那个又吹了。以眼前这状况,她还真不能跟乐乐平分。你想啊,等咱们老了不理事了,她要是找个不靠谱的老公,还占了集团一半股份,这集团很容易易主的!如果乐乐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是集团最大的股东,这样咱们在家养老才能放心啊。咱俩辛苦一辈子,这集团要稳稳攥在咱苏家的人手里才行。”
红梅一听,有些为女儿委屈。“看,你这一套理论就是重男轻女!妍妍虽然不那么看重钱,但我不同意,我得为女儿站队。”
“哟,学个新词不得了,还站队呢。”苏醒笑着说,“我早想好了,不会委屈妍妍。乐乐不是比妍妍多百分之十九么,到时候咱让乐乐把他公司的百分之十八股权让给妍妍怎么样?乐乐公司以后发展起来并不会比咱集团差。妍妍占咱集团的百分之三十二,又占乐乐公司的百分之十九,这样她应该不算委屈吧?”
红梅把手搭在了苏醒的手上,“这还差不多!”
苏醒突然想起一事,“过几天就是妍妍的生日了,咱们得给她准备一个礼物才好。去年已经给她别墅了,今年该送什么好呢?”
红梅托着腮想了想,“送辆车吧,她那辆车已经开了好几年了,最近她都开去修理厂几次了。日系车还真是不行,铁皮都不舍得用,别人一碰就瘪下去了。”
“好,买辆车送她。对了,再过几个月乐乐都要满二十八了,得催他领证结婚了。他一结婚,咱俩年后好出去玩一趟。”
红梅拿出手机,“我给乐乐打个电话,叫他和冰儿过几天来给妍妍过生日,顺便谈谈结婚的事。”
阳历十月七号,妍妍的生日到了。
妍妍比较宅,就三个好朋友,中午她和朋友们在她自己的别墅里过了一个生日,晚上又赶回爸妈这里来过。
苏醒为女儿做了几道她最爱吃的菜,苏成晖也为妹妹做了两道喜欢吃的菜,就连于冰儿也上了手,做了两个拿手的凉菜,摆盘摆得特别好看。
妍妍收到爸妈一把小车钥匙,又收到哥嫂送的一套豪华欧洲游的票,她心情大好,吹蜡烛时她许个愿望:老天爷,你就赐给我一个与我般配的品貌皆佳好男人吧!
喝红酒时,红梅问到儿子啥时候结婚。
苏成晖从于冰儿眼里看到了期盼,就说:“腊月吧,我们俩结了婚就一起回老家看爷爷奶奶。”
红梅和苏醒一听,高兴得酒都要多喝几杯。
妍妍羡慕地说:“你们俩简直是神仙眷侣啊,嫂子,我要是比照着我哥这样找男朋友,怕是这辈子都找不着了。”
红梅忙说:“过生日不许说这种话,你的真命天子会出现的。”
苏醒说:“闺女你别太优秀了嘛,太优秀了男人不敢追的。”
“噗。”妍妍乐得不行,“爸、妈,你们以为我是天上的仙女啊。”
“就是仙女嘛,来来来,这是你最爱吃的菜,看爸爸今天做的合不合口味。”苏醒边夹菜边说。
妍妍吃了菜,用手机偷偷给好朋友发了个信息:我爸妈说我是仙女!
腊月,苏成晖和于冰儿结婚了,然后一家子回到老家过年。
方荷花和苏保国都是七十好几岁的人了,一年到头像小孩子一样盼着过年,因为一到过年,所有儿孙们都会回来过年。
他们老两口就爱忙活过年的事,今年,她一见于冰儿就伸手摸她的肚子,“冰儿啊,你这肚子里有娃了没,生下来奶奶给你带!”
于冰儿还没说啥呢,红梅抢着说:“妈,我是冰儿的婆婆,她生了孩子应该我带。”
方荷花笑得直摇头,“我可没老糊涂,你不是财务经理么,一天到晚忙着……忙着干啥?哦,对了,忙着算账,你哪有时间带孙子。”
红梅挨着婆婆坐下,“妈,我有时间。只要冰儿生了孩子,我就退休回带孩子。”
方荷花立马说:“要不咱婆媳俩一起带?”
红梅忙点头,“好啊,你跟爹一起去北京,咱们在北京带。”
方荷花不乐意了,“我不爱去北京,前几年你们不是带我和你爹一起去过么,人多车多,汽油熏得我头疼,我就在家。哼,我知道,你们不想让我带。大毛说他要是有娃了不会让我带,你们也不让我带,这是瞧不上我这个老太婆呀。”
“妈,你年纪大了该享福了,别跟我抢带孩子呀,我还没尝过当奶奶的滋味呢。”红梅笑着说。
方荷花这一听明白了,“好好好,我不跟你抢,你自个儿带。我瞧出来了,你这是工作累了厌了,想在家养老弄孙是不是?”
红梅点头,“就是嘛,现在你不跟我抢了吧。”
“不抢不抢,哼,我等着妍妍生孩子,她生了孩子让她抱回来我带!”
妍妍掩嘴直笑,她的孩子?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年后,红梅和苏醒收到一份慈善晚会的请柬,到时候去的有名人名家,但更多的是富豪,还会在电视上播,只不过不会直播而已,会有一些剪辑。
平时红梅和苏醒都不爱参加什么晚会,极少在电视上露面。
可这次搞的慈善是为贫困山村孩子捐款,红梅想到小时候在农村吃过的苦,还是挺想参加这个晚会的。
苏醒当然会陪着红梅一起去,红梅穿着一件典雅的旗袍,苏醒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两人手挽手出现在慈善晚会上。
富豪们有的捐一亿,有的捐一千万,一些名人名家并不是特别富有,一般都是捐五十万或一百万。
红梅和苏醒想到自己有近两百亿的资产,为贫困山村孩子捐款,他们觉得这是最值得慷慨的,一下捐了十亿!
一个星期后,这次慈善晚会在电视上播出了。
很快,网上有了各种评论。
【可乐可乐:哇,我以前一直以为苏醒这个饮料大咖是个老头子,没想到他既年轻又帅气,简直帅到没朋友!要不是他有个那么登对的老婆,我这个萝莉就要扑向苏大叔了,我就喜欢这款的大叔!】
【毁掉的一代:楼上的萝莉,要脸不?苏大叔能看上你?你连她老婆一个手指头都不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