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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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还要多久,万龙很愁,他无数次提议周崇明和他一起去大城市闯一闯,在这样的小镇上没什么出息,万龙不喜欢读书,但也不想做一个普通人,他有着一个年轻人会有的野心,但只要这种时候,周崇明一次次地拒绝,颇有种要在这里死耗着的意思,让他无法理解。

“以后他们惹事,你别凑上去。”周崇明说。

万龙从思绪里回过神来,唉声叹气道:“行吧。”

周崇明对那些混混同伴并没有多少情谊,也不太想管他们的事情,虽然经常在一起,但并不是朋友,他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走吧。”

万龙应了一声,套好t恤就和他一起出了门。

十月的初始,伴随着桂花香四溢,空气里带了微凉的气息,清晨起床也是通体凉爽。

叶知恬在国庆后,就发现了叶芬他们对自己的疏远,这其实也在她的意料之内,魏丽丽心眼小,很有可能发了一通脾气,让那些女孩子不要靠近自己。

这是很奇怪的,乡镇的少女们,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知事,对性这个东西是很清楚的,脏话里都编着,再懵懂听多了就都知道了,年纪轻轻就表现得一副很老练的样子,魏丽丽是这样,说起坏话来,离不开下三路,但在为人处事上面,又带了些幼稚,比如在那事过后,强制其他人不准靠近自己。

叶知恬不在意叶芬他们,前辈子她们就没什么感情,这辈子自然也不会在乎,她虽然担心魏丽丽会乱说,但仔细想想,她那欺软怕硬的性子,碰上周崇明,想编排她,至少得想想后果。

叶知恬觉得周崇明对她的威胁,应该是有用的,事实上,她也没想错。

魏丽丽厌恶叶知恬,其实是有着更深的原因的,这个原因牵扯到叶知恬的爸爸叶顺。

叶顺年轻的时候,是很俊美的,很受女孩子欢迎的长相,而且又是高知分子,到了适宜结婚的年纪,门槛都要被媒人踩烂了,魏丽丽的妈妈邱莲八字和叶顺合,本来就快成了,偏生叶顺回家看见了从河边洗衣服回来的叶兰,一见钟情,一回来就赶走了所有的媒人,请了人去叶兰家里说亲,然后就这么成了。

再之后,叶顺做生意,办厂子,成了村子里第一富户,邱莲嫁给了魏丽丽爸爸,心里怨恨不平,平日里给魏丽丽灌输的就是,叶顺本该是她爸爸,叶顺那宽敞的大房子本来该是她们的,叶知恬两姐妹身上穿的衣服,鞋子,本来都该是魏丽丽的,叶兰抢走了邱莲的家庭,叶家兄妹占了魏丽丽的福气,久而久之,本来也有嫉妒,在这样的催化下,也就变成了恶意。

魏丽丽编排的那些话,也大都是跟她妈妈邱莲学的,叶兰是大狐狸精,叶知恬姐妹就是小狐狸精,年纪不大,什么脏话都冒得出来。

她一开始想撮合叶知恬和陈城,也是因为她知道陈城是什么情况的,陈城这个人,是家里老幺,娇生惯养,上面一双哥姐,他是最受宠的,平常就很懒散,家里也很穷,比魏丽丽家还穷,是她周围那些男生里,最配叶知恬的人。

魏丽丽实在太想让叶知恬遭罪了,太想太想了,她只要一想到叶知恬嫁给陈城,一辈子为陈城家做牛做马的样子,她晚上睡觉都要笑出来,只是现在并没有如她的意。

那天晚上被那个野男人威胁后,又被陈城威胁了一遍,这是魏丽丽没想过的事情,陈城到底也是男生,威胁人也是带着男人特有的气势,并不是装腔作势,这让魏丽丽有点恶心,面对那个男的,一句话不敢说,对着她倒是厉害的很。

不过她还是怕了,女人怕男人大概是天性,即使眼前这个男人是她一直看不起的人,当然,她更怕的,是陈城嘴里的混子流氓,那个野男人是巴岭镇上的流氓,她知道巴岭的不太平,混子流氓扎堆,都是不读书的同龄人,经常打架生事,颇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这些人,连大人都是要怕的,更何况她?

她对陈城的威胁可以不放在心上,但那个男人的威胁,她也没蠢到不去听,她还不想惹那些流氓。

不过,有一件事情,是值得让她高兴的,叶知恬和那样的混混在一起厮混,似乎比跟陈城在一起要好上一些。

叶知恬能跟越烂越糟糕的人在一起,她就越高兴。

第32章 no.32万元户(二更)

叶知恬对于自己重生后的目标, 是很明确的,要让犯事坐牢的周崇明走上正路,能和他再续前缘, 重组家庭,其次就是能有自己的事业, 比前辈子过的更好, 前辈子靠男人靠了一辈子,这辈子她拥有的筹码比上辈子多了几十年,没道理还翻不了身。

周崇明这边, 似乎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 事业也是,她卖的女装款式新颖,也并不暴露, 是可以被大众接受的,所以收入很不错, 一个月就能有几千块钱,这是暴利,她根本没有成本,成本已经算在了贺宇航的身上了, 所以她赚的, 除了房租和刘维的工资,基本上都是纯利润。

在贺宇航那边, 属于她的两成还没有给她, 想来应该也不少, 只是最近都没有贺宇航的消息,上次来信,也还是说的是转型的问题。

叶知恬有些忐忑不安,她最近也玩心上来了,顾着和周崇明这样那样了,画图样的事情被她抛到了脑后,等回过神来,贺宇航已经快有半个月没给她写信了。

她写了一封信过去,又等了一个星期,贺宇航给她回信了,她打开看了看,脸越来越暗,但是看到后面,她猛地松了一口气。

服装业无论在哪个时间点,都算是赚钱的行业,只是现在除了大城市,都不怎么讲究,有的穿就差不多得了,并不精细,所以衣服大多限定在衬衫t恤这之类,也没什么款式,就算只做衬衫,大家也都一样的买,还花费那么多精神去做不熟悉的衣服干什么?

但如果能做出其他款的衣服来,那也绝对不会卖不出去,美这种东西是共通的,漂亮的衣服穿在人身上,能体现出来的特质也都是能看出来的,不同体型的人,就穿不同型号的衣服,想要体现身体的曲线美,想要显得更加苗条,想要显得更加高挑,想要显得肤色气色好,想要娇小可爱一些,想要干练简单一些……等等,合适的衣服在某种程度是能做到的,而且漂亮的衣服能够让人心情愉悦。

即使叶知恬前辈子并不是做服装相关的,但对这些也知道的清清楚楚,她对美,有一种也许是天赋上的直觉,她喜欢美丽的事物,年轻的身体或许还为她增添了几分创造力和想象力,前辈子的记忆在这辈子也变得很清晰。

她觉得就算不去做其他事情,吃这碗饭可能还能吃得更久一些。

不过她不打算真的扎根在这个行业里,毕竟这一行更新换代的太快了,她即使有前辈子的记忆,但是野路子又能走多远?有才有能力的人太多了,她为什么要将赌注全压在这一块呢?

其实重生回来,想赚钱,股票应该是大头,她妹妹叶知心离婚后经常住在她和周崇明的家,年纪只比她小一岁的叶知心,性子还是和小时候没什么两样,跳脱,咋乎,天天为提早抛出股票而少赚了几千懊恼尖叫,说起来那个时候,她倒是不怕周崇明的,两个人的关系也不错,周崇明也时常和她说几句股票的事情,两个人在炒股这一方面倒很有话题。

想太远了,现在要紧的是,还是她和贺宇航的合作,贺宇航的来信上说了这次转型的事情。

其实他想的转型,也没想错,如果注定了被模仿,那么至少要做到和后来者最根本的不同,他决定的走精品高端路线就注定了会流失原先的客户群体,这个在初期也的确是个很大的问题,但这样一个问题,通过和和城市各大商场合作,就得到了很大的缓解。

大城市里的有钱人并不少,甚至说是很多的,甚至在这个灵岩县,都有不少卧虎藏龙的有钱人,在后来几十年,什么奔驰宝马法拉利,在这样一个不大的县城,居然也是可以经常见到的,总之,不要小瞧城市的消费能力,无论怎样,大城市里的人对服装首饰或者其他的需求都是很大的,好像无论来多少,都是能消化得一干二净一样。

前些日子贺宇航没信过来,是因为他正在忙入驻商场的事情,太忙了,信的一半都在说转型损失有多严重,他很累很累感觉要死了之类,看的叶知恬心惊胆战,后面就笔锋一转,活泼了起来,说了入驻商场算得上是起死回生,肯定能大赚一笔,不过快入秋了,她最好要开始着手弄秋装和冬装,不然到时候工厂忙起来可能会来不及应对季节转变之类。

贺宇航这是故意的,他故意逗她的,叶知恬放下心来,除了贺宇航的来信,还有一封邮局来的汇款单,薄薄的一张纸,却让叶知恬觉得有千斤重。

上面的金额,让她觉得手指发烫,上面的数位,她数了几遍,才确认下来。

就这么快两个月的时间,贺宇航给她的钱有两万三千一百块,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至少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太大了,她没想过她能赚这么多钱,就算是前辈子钱都不值钱的时候,她手里也没过过两万多块钱,这让她胸膛发烫,好像烧了一团火焰一样,烧得她心肺都要融化了。

她将要尖叫出来的声音憋了回去,又等着从心脏处涌入四肢百骸的热流慢慢从身体里褪去,才慢慢吐出了一口气。

她的脸很红,即使身体的热度消下去了,她脸上的热度也没有丝毫的缓解。

太开心了,有钱的感觉也太好了,先不说以后会怎样,至少现在她做的是对的,她是可以成功的。

叶知恬将汇款单夹到信里,又将信压在了床铺下面,打算找个机会,将钱取出来。

虽然还没得到人,但是已经拥有了钱,成了一个万元户,未来一片光明,有这样的感知的她,在任何事情上都有了干劲。

其他人不知道,但周崇明对这样的她,是有鲜明的认知的,她变得更热情了,本来就明亮的一双杏眼里,烧着一团火,灼灼的似乎要将他给点燃烧光。

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周崇明还没有自作多情到觉得是因为他,只是,那样的一双眼睛看着他,总免不了让他产生某种蠢蠢欲动的心思。

他没有那么君子,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某种渴望虽然平日里可以一直压制,旺盛的精力也时常在打架斗殴中消耗殆尽,但是一旦清静下来,就难免会有某种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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