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2)
俞晴蔑视了他一眼,没答他,转而问张律师:“张律师, 和解没达成的结果是什么?”
张律师从容地说:“皮外伤不构成轻伤,那么就构不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俞建兴打断:“我知道,最多拘留十天,罚款几百块,我选择拘留。”反正他不想道歉,让俞晴道歉更不行。
该道歉的是这帮乱说话的记者。
俞晴没有提出反对,继续跟张律师说:“那么如果我们起诉他们诽谤呢?”
打架的视频已经在网上传播开来,俞建兴为什么打人一目了然,记者的提问也一清二楚。
张律师:“他们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达到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俞小姐。”那位让俞晴道歉的记者客气起来了。
俞晴从容微笑,“我们就按法律办事吧。”
那些个记者都很清楚,打架事小,要是俞晴真的告他们诽谤的话,不管结果怎么样,这个过程就很麻烦。
记者紧张起来,说:“我们和解吧。”
“不和解!”俞建兴抢先说道:“小晴,你一定要告他们,他们已经破坏你的名誉了,这个官司肯定能赢。打架的事我自己承担,拘留几天而已,他们要坐牢三年,值了。”
郁愤了半天的俞建兴,此时心情十分痛快,拘留几天,他不放在心上。
那些记者听见这对父女如此态度,有些慌神了,不过他们也不是吃素的,没有自乱阵脚。一位记者说:“俞小姐,何必把事情弄得那么难看。”
“把事情弄得难看的,难道不是你们么?”俞晴反问。。
这些记者基本是收了好处的,没有新闻都要制造新闻。让俞晴的名声变臭,从俞建兴身上入手就可以轻松达到想要的效果。影响越大,酬劳越多。
类似的事情他们经常干,只是这一次没把控好。对俞建兴提出那些问题,其实也是为了刺激他,让他激动不理智,然后他们就可以大做文章了。
现在是文章做得太大,把自己搭了进去。
关于这样的官司,他们知道胜诉的几率一半一半。反正能不打就不打,俞晴是被拥护的明星,又有传媒财大气粗的飞扬传媒做后盾,不是他们这些小记者小媒体能抗衡的。
商谈最后的结果是,其中两位记者在官方微博公开向俞晴道歉,俞晴不告他们了,他们也跟俞建兴和解了。
从派出所出来,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说好晚上去成慧君那儿吃饭,俞晴来处理俞建兴的事情之前,跟顾靳北说过可能会晚一点儿。
俞建兴:“晴晴,对不起,我现在就去火车站坐火车走。”
俞晴看了一眼时间,5点半了,想了想,说:“今晚你先在酒店住一晚,其它事情明天再说。”
虽然俞建兴又惹了麻烦,可是今天看见视频中他维护自己,俞晴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感动和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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