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加入书签

这世间万物,谁能长生不死呢。

他苦恼的思考了一番,眼睛亮了亮。

“长生不死就算了,让狗皇帝成为我的狗,像猎户家狗那样忠心护主就好。”

大王太满意他这个愿望了,一箭双雕,一来能报他给狗皇帝当宠物的仇,二来如果狗皇帝成了他的宠物,那大宋以及这个漂亮的皇宫不都是他的了吗,到时候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大王了。

狗皇帝就让他当小王吧。

第11章

大王在金佛那许完了愿,从容的离开礼佛堂回到了猛虎阁,他发现事情变得尴尬了。

回不去了啊。

他是通过猛虎阁后园的那棵树蹦出来的,宫墙外面哪来的树。

睡地上一晚……

要搁在以前,也不是不可以,可这几日锦衣玉食已经把大王惯坏了,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让大王在这又硬又冰的砖上睡一晚,他是不愿意的。

没办法了。

“嗷——”

大王叫了两声,猛虎阁里面便有了动静。

很快,门被打开了,是伺候他的下人,披着件衣服就出来了,“兽王?怎么在外面?”

大王不理他,蹭的跑了进去,直奔自己的大床。

一躺下,就睡着了。

真困了。

曾经那个越到晚上越兴奋的他已经一去不复返。

这一觉,大王睡到了次日晌午。

是被饿醒的。

这一睁眼睛,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些奇怪的变化。

就比如,他以前看什么都是黑白的……可现在,居然能看到那绚烂的颜色。

当然,大王并不是这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这件事。

从大殿里开始,大王的脑袋就不停的转,看看大地,看看草木,看看蓝天,看看白云,以往任何对他来说都平凡而普通的事物,现在全都不一样了。

包括内务府刚给他送来的新衣裳。

“兽王别看了,换上衣服还得去找皇上呢。”

大王用爪子把几件衣服扒拉来扒拉去,觉得这颜色真好看,哪件都好看。

行,换上。

然后,张肃又给他穿上了鞋,说是鞋,但做工相比衣服来说要粗糙的多,就是牛皮底加黑色钱袋子。

张肃给大王套上以后勒紧了上面的红绳,系了一个漂亮的结。

大王穿上这个,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指甲也不能伸出来了,一伸出来,他的新鞋子就要被刺破掉。

走到御花园,大王看到了往这边走的赵先傲。

赵先傲今日穿着一身白底青竹纹长袍,看上去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元欢。”看到大王,面无表情的赵先傲笑了起来,“新衣服喜欢吗?鞋穿着舒服吗?”

大王没吱声。

说了你又不懂。

然而大王的高冷并没有保持太久。

赵先傲说他要出宫,去长安的集市,说好听点事探查民情,不好听点就是出宫去玩。

热闹且香味四溢的集市一直是大王所向往的,他比赵先傲更想要去玩,所以对待赵先傲格外的亲近,圆滚滚的脑袋在赵先傲的衣袍上蹭来蹭去。

“怎么,你想和我一起出宫?”赵先傲本就有带他一起的打算,可看到他这样 ,忽然升起了逗弄他的心思,“不行啊,带着你太张扬了。”

大王一听这话伤心的不得了,两只爪子抱着赵先傲的腿怎么也不放手,赵先傲想走,就得拖着他走。

由此可见,那大王是真的想和他一起出宫。

赵先傲被大王这等姿态逗笑了,“带着你也不是不可以,你要听话知道吗?”

大王瞬间站了起来,围着赵先傲转圈圈,“嗷呜~”

赵先傲时常出宫去玩,对于出宫的准备李总管早已轻车熟路,不过这次多了一个大王,倒是有些难办。

往日皇上出宫,就扮作饱读诗书的书生才子,既可以自由浪荡,也不会引人注目。

但带着猛兽出行,这是只有富贵人家才会做出来的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