嘤嘤嘤(1 / 2)
红衣男子在床畔坐下,微微俯身,看了过来。
那张足以颠倒众生的脸,倏然映入重樱的眼底。
鼻梁高挺,眉骨深邃,眼角微微上扬,勾出一丝妖冶,却压不住眼中的凌厉。
啧,全身上下,哪怕是根手指,都透着“渣男本渣”的气息。
重樱果断下了结论,是个薄情寡义的祸水长相。
就在她下完结论,那根透着“渣男本渣”气息的手指,抵在了她的眉心。
指尖泛着一股冰凉,触上她眉心的瞬间,一股清凉之意注入她的太阳穴中。
奇迹般的,那种碾碎了骨头般的疼痛,一下子消失了。
竟然有几分手段。
重樱暗自惊奇。
“樱樱。”男人开口。
不愧是祸水,连声音都祸得人骨头都酥了。
空气静默了片刻。
重樱抬眼,对上他鼓励的眼神,有些许茫然,试着应道:“嘤嘤嘤?”
众婢女:??!
男人唇角一勾,被她逗笑了,霎时间满室生辉。
他轻声问:“还疼吗?”
他的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亲昵,看起来与她关系很是亲密的样子。重樱呆呆地摇头,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你是谁?”
话音刚落,跪在床前的四名婢女赫然变了脸色。
红衣男子却不恼,眉眼间露出温柔的神色,半是责怪,半是戏谑:“小呆瓜,怎么受了一回伤,连师父也不记得了?”
小!呆!瓜!
重樱脑海中轰然一响。
如果单单只是“小呆瓜”三个字,并不会引起她这么大的反应,巧就巧在,她近日追的那本名叫《师尊的宝贝》的小黄.文,师父对徒弟的昵称就是小呆瓜。
面前这男人红衣墨发,一副艳冠天下的气势,不能怪她多想。
重樱默然半晌,张了张唇,弱弱道:“师父,恕樱樱冒昧问一句师父的名讳。”
红衣男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
她来国师府这么久,的确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高高在上的国师,府里不是他的徒弟,就是下人,哪一个敢直呼他的名讳。
“为师姓宫,唤作明月二字。”他遥遥望了一眼窗外的皎月。
宫!明!月!
这下重樱直接五雷轰顶了。
宫明月望着她呆愣的表情,脸上依旧挂着清浅的笑意:“樱樱不喜欢为师的名字?”
重樱疯狂摇头。
哪是不喜欢啊!
根本就会如雷震耳、久仰大名!
她果然是穿书了,穿成书中与她同名的悲惨女主。
想到书中女主惨绝人寰的结局,重樱一个激动,牵动伤口,眼角默默飙出两行泪来。
这下真的要“嘤嘤嘤”了。
宫明月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擦拭着重樱眼角的泪痕,轻声叹息着:“怎么哭了?真是个小哭包。”
重樱脑海中嗡嗡作响,很快回过神来,勉强解释道:“伤口疼。”
“不哭,师父不是在替你医治么。”宫明月握起她的手,撩起她的长袖。
袖子下面莲藕似的一截手臂,遍布火灼过后的痕迹,难怪她全身火辣辣的疼。
宫明月指尖抚着她的伤口,所过之处,泛起柔光,将难看可怖的伤疤一寸寸修复回原来的样子。
真、真的是法术!
重樱目瞪口呆,偷偷地咽了咽口水。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师尊的宝贝》这本书的玄幻背景,虽然它是一本甜得发腻,剔除掉肉戏就没有剧情的文,但它的背景的确称得上大气磅礴。
故事坐落于东陵大陆,约莫在三千年前,那还是人与妖和平共存的年代。妖天生就有灵力,而人只有身怀灵骨者,才能修习灵术,与妖抗衡。
人族为了保全自己,与妖族签订了协议,约定两族绝不开战,不仅如此,人族与妖族之间还开放了通婚。
凡人与妖怪相爱,生下半妖,于是大陆上又多了一个新的种族——半妖。
人族与妖族来往密切,半妖族曾一度壮大,人口占据整个大陆人口的六分之一。
天生就有妖力,又继承人族灵骨的半妖,简直是上天的宠儿。
宫明月就是这样的存在。
他的父亲是身怀绝品灵骨的人类,曾号称大陆第一灵术师,母亲是天生就有妖力的蛇妖,强强结合,他带着强大的力量出生,是整个大陆唯一一个怀有灵骨的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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