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牛刀小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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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亲王都很帅气,看起来人到中年,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其中一个是金发,一个是黑发。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把斧头,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个拐杖。

以血族自认为的高贵,和亲王在血族中的地位,如果说他们拿的普通的斧头和普通拐杖,说出去都没人信的。所以,斧头和拐杖必须得有些来历,不然说不过去的。

血族有十三圣器,这十三圣器是十三氏族各自的镇族法宝。后来血族发生了分裂,十三圣器就归于卡玛利拉和魔宴管用了。

金发亲王手中的斧头叫刑斧,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持有者使用刑斧,战斗力会瞬间提升十倍不止,乃至二十倍。但是,刑斧这玩意最好不要用,因为它有反噬的魔力,会让使用者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血流而尽挂掉。

刑斧的造型和普通的斧头相比也大不相同,斧柄有四尺来长,其中握手的一段有个骷髅纹饰,斧头的斧刃有两个,在斧柄两侧对称分布,同样也有各种纹饰修饰。刑斧通体泛着幽蓝之光,隐隐之中还有一些血红之色,再加上它诡异的造型,会让人不由得把它列为邪恶武器一类。

黑发亲王手中的拐杖同样也不是普通的拐杖,而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灵杖。传闻,灵杖有恢复伤口的能力,还能焕发使用者隐藏在体内的新的力量。灵杖只有尺来长,造型有的法印禅师手中擎天禅杖的意思,就是比较小罢了,貌不惊人。块头小,并不代表破坏力小。不是吹的,如果黑发亲王拿着灵杖和拿着擎天禅杖的法印禅师pk,孰胜孰负还真不好说。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金发亲王说道,“你们两人,都得死。”

黑发亲王盯着李二蛋看,面目不屑,对克鲁尼长老说道:“克鲁尼长老,你不要告诉我,我们要对付的就是这个年轻小屁孩?杀鸡用牛刀,你也太破费了吧!”

克鲁尼长老脸色一凛,“不要小看了他。你没和他交过手,不知道他的实力。”

黑发亲王手持灵杖,突然就欺身而上了,迈着诡异之极的步伐冲向李二蛋,“那我现在就和他交手一次。”

黑发亲王,定力太差了,白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其实,话也不能这么说,血族这一连百年都是在和平中度过的,血族成员空有一身的本领,手都痒痒了也无法施展。现在黑发亲王有个交手的机会,哪里会错过呢。

血族亲王的速度,没得说,奔跑起来根本就看不到人形,只能看到一个个重影,还有就是听到亲王奔跑时搅动的风声。

杨拓老头眼睛很贼,纵使年过八旬,依旧能明察秋毫。可就是他这么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却也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黑发亲王本身。

李二蛋就不同了,即使黑发亲王的速度快如闪电,以至于出现了一连串的重影,但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真身。

黑发亲王的真身嗖的一下来到二蛋面前,手中的灵杖赫然带着毁天灭地之力抽向了二蛋的脑袋。如果二蛋的脑袋被抽中了,非得开花不可,脑-浆飞溅死翘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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