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1 / 2)
我不能在她的面前化回人形,我亦无法向她道谢告别,我只能,悄悄地不告而别,此一去,我们定会有缘再见!
返回天宫那日,父君亲自来看了我,复又差了医官来为我治伤。待到伤好之后,我正式上殿面君,父君早已得知我斩杀柏无踪的消息,龙心甚悦,一心要赐我高官厚禄。
说实话,那天宫的一官半职,所谓的功名利禄,何曾入得了我的眼。我亦深知,父君越是高官厚禄地赏我,天后便越是恨我。于是我禀明父君,我不要名位和封赏,我只求他能为我赐一桩婚。
我立下大功却不求地位和财富,只要一个女子,这让天后甚是意外,也甚是满意,她于大殿之上急着替父君应下了我的请求。然而,当我说出蓬莱公主云滟飞的名字时,天后的脸上又再次地露出了迟疑和警觉之色。我当然知道,蓬莱仙岛在仙界地位尊贵,我若娶了云滟飞,自然比做个官更让她忌惮。可她却不知道,我看重的并非她眼中那些世俗之物,什么荣华富贵,仙岛神器,都抵不过一个我想要的她,我要的,只是那个让我倾心的女子,仅此而已。
父君允了我的请求,正式为我赐了婚,天后也不好改口,只得不再多说。父君又为我赐了个封号——衡芷,我在天宫中终于有了个正式的身份。
父君原本想在天庭为我赐一居所,我自请居于天山之巅,一来,可以远离那清冷的天宫和那个难以容我的天后,二来,与妖界一役中,我与天山掌门上阳真君甚是投契,已成莫逆之交,与友为邻,不失为一件美事。
与其功名加身,如一把富贵的枷锁,与其勾心斗角,官场中迷了心智,倒不如狂傲于天地之间,潇洒来去,更加惬意抒怀!
我的请求再次合了天后的心意,她二话不说便着人于天山之巅为我建了个居所,以封号为名,叫做衡芷斋。在天后看来,那天山之巅比起九重天的锦衣玉食,歌舞升平来,简直就是穷乡僻壤;那衡芷斋比起天宫的金碧辉煌,雕栏玉砌来,简直就是几间茅舍。然而,我却觉得甚合心意,衡芷斋有星月为烛,雪莲做香,既无金玉之庸俗,亦无丝竹之乱耳。有时候,敌对之人做的事,也可以正中自己下怀。
天君赐婚的圣旨于一月之后发至蓬莱,我人虽在天山,心却常常神思不属。我想像着她接旨后的神情会是怎样,我虽在心中无数次地镌刻着她的样子,却想不出她那几分调皮几分淘气,如星月生辉的眸子里显现出惊讶时的表情。她会怕吗?毕竟,她还小,也并不知道天君为她赐婚的那个夫君就是她曾经口口声声唤过的小银龙······
几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去蓬莱找她,我想告诉她我是谁,我想谢她的救命之恩,我也想亲口许她一世共享的韶华······
然而,我还没有成行,便得到了关于她的消息。她为了魔界的六皇子凌子煊,盗了美人眼,闯了断肠崖,取了一念草,杀了上古四大凶兽中的饕餮、混沌和梼杌。如今那断肠崖上只剩了个穷奇,孤零零的,终日烦躁不安,上蹿下跳。
最让我心惊的是,她闯下这弥天大祸之后竟然下落不明,只那魔界六皇子凌子煊独自一人平安回了魔界。
第14章 第十四章离慕番外之三
一念草,乃是仙界的圣草,天地间只此一棵,长于断肠崖上,一直由上古四大凶兽饕餮、混沌、梼杌和穷奇共同看守。一念草是天地孕育出的灵草,长了不知道多少年,早已有了灵性,便是没有四大凶兽看守也极难采到它。何况四大凶兽穷凶极恶,吃人嗜血,一取不得必引来它们的合力狙杀。
美人眼,并非是哪个美人的眼睛,而是一颗宝珠的名字。传闻中,蓬莱法宝虽多,有四颗宝珠最为神奇,它们分别叫做:赤子心、美人眼、仙者梦、将军泪。带上美人眼,无论一念草隐身何处,必然一击得中。然而,这四枚宝珠一向由蓬莱君主亲自保管,从不轻易示人,可她竟然肯为了凌子煊盗取自家的宝贝,去取仙界的圣草。
我那时说不出是何心情,我惊的是她的骇世之举,忧的是她下落不明,叹的是她为的那人竟然是我同母异父的亲弟弟,惑的是她刚刚才为我散了三千年的灵力,却偏偏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以身犯险!
不久,凌子煊凭借一念草成功修补了昔日被柏无踪打破的魔族结界,因此名正言顺地被封为太子,于魔君凌天陌过世之后继了魔君大位。继位后,他又以雷厉之势除了原魔君长子凌烨,和一直拥戴凌烨的左护法尹春夏,将拥戴自己的右护法任冬秋封为魔界唯一的大护法,并立了任冬秋的独女任翩若为魔后。自此,魔界中所有势力纷纷归顺,凌子煊彻底坐稳了魔君之位。
三界之中依然歌舞升平,魔君凌子煊更是春风得意,然而我遍寻这四海八荒,却始终寻不到她的踪影。我不信她死了,这三界之中人海茫茫,人仙魔妖不计其数,为何偏偏消失的那个人,是她······
我去过断肠崖,只看见那暴躁不安的穷奇在它三个同伴血肉模糊的尸身之间阵阵哀嚎;我去过魔界,在凌子煊的脸上我却并没有看见那份意料之中的志得意满,有的,只是化不开的落寞;我也去过我们初见时的迷影森林,青松苍翠河流如故,唯有佳人已不见······
自那时起,我每次与凌子煊相遇都少不得要打一架,他并不知道我是他的亲哥哥,他只知道我是天君为她选的未婚夫,他容不得我与他争他爱的人,我亦容不得他曾经置她于险境而不顾。
我们都想找到她,却又都怕让对方抢先一步;我们都想找到她,却又都怕她想起从前的事。他怕她会对他怨怼一生,我怕她爱的依然不是我。
就在她失踪二十年之后,她突然回来了。据说,她是从穷奇的腹内破体而出的,那漫长的二十年时光,她竟然一直呆在穷奇的体内!她杀不了它,也出不来,穷奇那些年一直暴躁不安,原来并不是因为孤单,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里装着一个一直想杀它的人。
她私取仙界至宝——一念草,并且将它送给了魔界之人,纵然她死里逃生,却逃不过天宫对她的惩罚。我赶回天宫的时候,她已经被天后拘了起来,不许任何人探视,只等一月后罚下人间历劫。
我救不了她,却还是忍不住躲在暗处悄悄地看了她一眼。她玉容依旧却更显苍白,红裙依旧却少了几分洒脱,倔强不改却添了几许清冷,神采不改却难免有些憔悴。那惨无人道的二十年,我不知道她是怎样过来的。
命运蹉跎,我们已经错过了太久,哪怕我早已倾心于她,然而她却从不知道她的世界里有我。我不想再与她错过,既然她要去人间历劫,那么,我便决定去人间陪她那一生一世!
司命星君将她那一世的命格写的很苦,而我费尽了心思才求来人间与她相逢的那一世,没有命定的姻缘,亦没有郎情妾意两情缱绻,我只想于兵荒马乱之中,伴她青灯照壁的晨昏,于那缥缈红尘里,等她一个为我的转身。
然而,在那场历劫中,我到底没有等到她的今生,她却在临死前许了我一个来世。她不知道,我们没有来世。我们皆非凡人,没有那无休止的轮回往世,我们只有一生,漫长而寂寞的一生,她爱,或不爱我,都无法再重新来过的一生。
历劫之后,天后仍然不肯放过她,她还需再受九九八十一道雷刑,才能结束惩罚返回蓬莱。她先是渡了我三千年的灵力,后又力战四大凶兽,在穷奇体内挣扎了二十年方才脱身,紧接着便凡间历劫,饶是铁打的,也再经不起那八十一道雷刑了。
我跪于父君殿外三天三夜,然而天后一意孤行,断不肯免了她的雷刑,最终,我只能搬出当年的赐婚来,我既是她的未婚夫,那么妻子犯错,我愿代受一半雷刑。
八十一道雷刑,我替她受了四十一,而后,我孤身返回天山养伤,我想等她受完刑返回蓬莱后再去找她,我想问问她,那历劫时许我的来世可还算数······
然而这一走,她竟然再次失去了踪迹。
枉我一世清高,却几次三番地看不住自己的未婚妻,我只能一次次于四海八荒之中去寻找她的踪迹,我与凌子煊打了一次又一次,到头来,我们谁又曾赢过?
某日,我于衡芷斋前突然接住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女子,她既从天而降,又被人封了内息,我已知她绝非凡人,然而,她容颜已毁,记忆全无,我对于她的身世来历无从考究。我为她取了个名字,叫无忧。
无忧很像她,她的眼睛,她烤的鱼,她会细心地照顾受伤的小动物,还有她那飞扬洒脱的性子······然而任我费尽了心思,天地间竟也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可以证明无忧是她,或者不是。
我盼她是,那么无论她记不记得前世往事,无论她有没有惊世骇俗的美貌,我都会照顾她一生一世;我亦盼她不是,她小小年纪已经经历了那样多的大风大浪,我不希望这个被毁了容貌封了神识的人是她。
我想好好地待她,她总是让我觉得,她就是我要找的她;我又不敢待她太好,若她不是,我如何对得起我那心心念念的未婚妻。
我盼她有一日能想起从前,告诉我是她回来了,我还有太多的话没有说,没有问;我又盼她从此就这样开心快活,无忧无虑,再想不起那些让她神伤的往事。
我曾想过,如果我真的再也找不回她,那么我会不会就这样一直陪着无忧在天山上烤鱼赏花,于光阴深处抚琴执杯,看花开花落似水流年,从此,一抹记忆慰平生,不关风月不关情。
然而,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那日,凌子煊和无忧一起出现在天山附近,我知道,他一定也发现了无忧与她那样像,或许,他知道的比我更多。
自凌子煊出现以后,无忧变得反常起来,她明显地在疏远我。那夜,我突然感觉到魔界灵力在天山出现,一路探寻之下才发现是他来天山找无忧。他一定猜不到我能感应到他的灵力,因为他不知道我的身上也流着一半魔族的血。
难道我们几个人的命运便是注定了要搅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吗?
接下来,无忧爽约,留书下山,我担心那往事又将重演······
第15章 第十五章心悦君兮君不知
此时正是午饭时间,热闹的街道上四处飘荡着诱人的味道,“福气多”包子铺的大包熟了,一个个像小喵的脸一样白白胖胖的,在蒸笼里散发着肉香;“仙人醉”酒肆门口站着个水蛇腰的老板娘,嘴巴甜得像抹了蜜一般,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个个七倒八歪;最是门庭若市的要属这镇上最有名的酒楼——四季春酒楼,老远便能听见店小二那殷勤的声音。
我俩经过四季春的时候,小喵立即被里面传出来的那道剁椒鱼头的香味给勾住了腿,再也挪不开步了。这几日,我俩一直在郊外吃着烤鱼和野果,也的确是该换换口味了。我轻叹了一下,胖子总是特别怕饿,又经不住美食的诱惑的,何况,小喵还是个特别爱吃鱼的胖子。
我俩正在琢磨着没钱能不能进去吃饭,这时恰有几个叫花子来到酒楼门口乞讨,那掌柜的看见别提有多不待见,立即唤来几个小二,对那几个叫花子好一顿拳打脚踢。
我和小喵都是正义青年,直看得眼中冒火,我气恼道:“这样的酒楼,不进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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