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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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农人的思想,哪怕是已经见过世面的李秋梅,也保持着固有思维,觉得姑娘长大了要嫁人,嫁人之后就必须学会洗手作羹汤,伺候自家男人和公婆。

“我就不会找个不嫌弃我的啊。”周嘉怡笑着顶了一句嘴。

周奶奶立刻帮着孙女说话,“就是,我们家怡怡将来要找个有钱的,雇人给她干活,享享咱们这农村大老粗没享过的福。”

一旁乖巧如兔子的陆明远突然插话道,“周奶奶,李阿姨,我们家不嫌弃嘉怡姐姐,也有钱。”

三位妇人俱是一愣,周建芳笑开来,用沾有面粉的手指,点了点小家伙儿的鼻尖,笑着调侃,“你才多大,就想媳妇啦?”

“不是我,是我哥。”陆明远说得很认真,“我哥和嘉怡姐姐,天上一对,地上一双。”

这小家伙儿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词语,周嘉怡脸色通红,笑着拍了他一下,“别胡说啊。”

陆明远委委屈屈的低下头,他说得是实话,怎么就叫胡说了,爸爸和哥哥都是这么说的啊。

这段小小的风波总算在包饺子、煮饺子热火朝天的驾驶中过去了,但李秋梅的心里却一直惦记着这句话,抽了个空跟在外面剁鸡块的周建平说,“小孩子知道什么,肯定是有人在明远面前说,让他给记住了,娃她爸,你说咱们家怡怡,该不会真的跟陆家那大小子在谈恋爱吧。”

周建平把斧头剁得哐哐响,默不作声。

李秋梅急了,“当家的,你倒是说个话呀,这可不行,咱们家怡怡正上高三呢,这耽误了学习,耽误了高考怎么办,那可是一辈子的事,咱们不能不管。”

此时,正在江坪公墓给母亲扫墓的陆骏远还不知道这些事。

小县城里的人扫墓,都是一串鞭炮、一捆线香、一包黄纸冥币,捧着一束鲜花的陆骏远父子俩,显然和拎着塑料袋,甚至扛着铁锹的人群格格不入。

陆博毅离开这里数十年,但并没有忘记这里的习俗,到了墓园门口,他在摆摊的那里买了些香烛纸钱,拍了拍儿子的肩,“走吧,你妈等着我们呢。”

这里陆骏远每年清明节、中元节都会来,但陆博毅却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了。

可他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陌生,甚至没用儿子领着,在层层叠叠的坟冢之中,直接找到了沈慕瑶的墓。

与周围刻了祭文等内容的墓碑不同,沈慕瑶的墓碑简单至极,唯有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年轻而俏丽,岁月将她定格在了最美的年华。

陆博毅轻轻地摸了摸照片中那熟悉而陌生地脸,叹道:“你妈妈容颜依旧,而我却已经老了。”

陆骏远没有搭话,把鲜花放在母亲的墓前,又问陆博毅要了打火机,点燃了线香和纸钱,这才絮絮叨叨从沈慕瑶说起自己的近况。

“妈,我考上了华大,现在大一第一学期已经结束了,我和同学相处的很好,您放心。”

“我和粥粥在一起了,就是我之前跟您说过的,很可爱的那个女孩子,在我迷茫的时候她帮了我很多,我很喜欢她,您一定也会喜欢她的,等下次我来看您的时候,把她带来给您看看,您就知道了。”

其实陆骏远对沈慕瑶的印象并不深,但他小时候看过妈妈留下的笔记,知道她是个聪明、好学、温柔的女性,喜欢研究古典文学,甚至还出过一本书,相信如果她活着的话,一定会和粥粥有很多共同语言。

陆骏远说完这些话之后,站起身来,把余下的时间留给了陆博毅,他想,爸爸一定有很多话想和妈妈说。

十几年未曾来过,此刻陆博毅内心翻腾的情绪又岂能是三言两语所能表达的。

陆骏远走到墓园的大门入口处等待,大概是因为这两年县城飞速发展,原本在县城边上的墓园,如今已经被环城路包裹,划分进了城区,所以这里趁着过年前最后一天摆摊设点的小贩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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