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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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诗人和疯子,才过分强调人类的感情,才会把感情奉为全宇宙最玄妙的续命药。

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拥有惯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赏不来以感情为主题的诗作,他偏爱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处矛盾的语言。

而这一类广场或者地下的诗社活动,通常都充斥着陈词滥调和自我陶醉,谈论男女爱情,歌颂家国情谊。

没意思。

“这位置能看到那个光圈吗?”他难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视线。

甘却左右挪着角度,但无论挪到哪儿都有人挡住她。

只能苦恼地跟他说:“张张,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别指望我把你举起来。”

“什么呀,我又没有说……”

甘却想象一下那画面就觉得害羞,然后又想到他的体重,顿时找到了底气。

“再说了,你、你的力气也不够呀,举高高什么的,你就吹啦。”

张存夜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用眼神把她全身上下凶了个遍,尔后说:“来,凑我耳边再说一遍。”

她缩了缩脖子,往旁边躲,“我不!我、我忘词了……”

其实她不算矮,有着正常十七岁女孩子该有的身高。

但这里的围观群众实在太多,张存夜只能带着她往前挤,挤着挤着,不知怎么的就挤到了最前面一圈。

“行吗?”他问她,同时下意识戴上卫衣连帽。

“简直太棒啦!”甘却还是第一次围观这种大型活动,总感觉会有很厉害的场面上演。

她伸手过去,想牵他的手,但他把两手揣在自己卫衣口袋里了,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人群中间的那个圆形站台。

有那么几秒,甘却觉得他像个水晶气泡一样,与这座城的热闹繁华格格不入,疏离又脆弱。

他的前后左右,人头攒动,霓虹灯闪,鼓点作响,一切都是彩色的,亮色的,鲜活的,生动的。

唯独他这个人,站在那里成了灰色的幻影。

甘却瞄了瞄他的口袋,悄悄把自己的手塞进去,摸到他冰凉的长指。

“做什么?”张存夜瞥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

“暖吗?”她握住他的手,笑嘻嘻地仰脸问他。

“拿开。”

“不要!”

她大着胆靠过去,依偎在他身旁说:“情侣应该牵手的呀,下午的时候你说我们不是,但现在已经是啦!”

他没再让她把手拿开,任她握着。但也没再跟她说话。

他似乎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个站台上,又似乎在盯着某个虚空的地方。

诗社活动的主持人讲了几句开场白之后,陆续有人站上去朗诵诗句。

甘却跟着众人偶尔鼓掌,但是那些诗句她一句都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读书的调子都抑扬顿挫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

闹闹腾腾地进行了大半个小时,她拿眼角余光去瞄身旁的人,发现他还是那副样子。似乎很认真,又似乎在神游。

中间突如其来一个所谓的随机抽人环节,好死不死地他们就站在第一圈。

眼看着主持人抱着抽号箱逮人抽了大半圈也没抽出一个半个来,到了他们这里,张存夜往后倒退,藏进后面的人群中。

但是他没来得及通知那一脸懵的傻子,于是就眼睁睁地看着她傻乎乎地把手伸进小箱子里。

然后再耳力分明地听着主持人宣布她成为了今晚第一位“街头诗人”,有请她上台随口作诗。

靠,连英语都不会说,他们想她念出什么诗来?

还“街头诗人”……举办活动的组织者怕是缺了个脑子。

甘却一头雾水,转身去搜寻他的身影。

张存夜认栽了,上前跟主持人交谈了几句,表示他愿意代替女朋友上去诌两句。

“待着别乱跑。”他回头嘱咐她。

仍然茫然得不行的甘却乖乖点头,然后就看见他两手插着兜走上那个圆形站台。

一圈亮而不刺眼的强光笼在他周身,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像等待之前每一位朗诵者开口那样。

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轻轻搭在固定式话筒边上,他清了清嗓子。

手长得好看的人做小动作显得格外优雅,但只有甘却知道他掌心的皮肤过敏还没好。

他很快就开始了,说英语时语速流畅而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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