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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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卧室里的灯亮着,被窝里的人睡得很沉。

约莫是实在太累,今晚她沾床就睡,一点也不黏人。

拉上卧室门,他先去浴室冲凉,在水流下摊开双手手掌,掌心向下,白皙长指伸直。

他说“你的手还是这么冷,也还是这么脆弱”。

这两年来,如果没人提醒,张存夜都快忘了自己这双手是脆弱的。连玻璃杯都被习以为常了。

他倒是大胆。

抬手摸到自己的左耳,依稀还能辨认出耳垂上的小孔。

冲完凉后,随便裹了浴袍去书房。从靠墙那排书架的顶端搬下一个收纳箱,放在书桌上。

即使酒店这套房里定期有人来清洁,但这个小箱子的盖子上面还是覆了一层薄尘。

他捏了张纸巾,擦干净。里面都是一些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小物件,在中国念本科时零零碎碎放进去的。

打开之后,某种尘封已久的气味飘在空气中。

其实只是几块木香而已,哪来的什么回忆的味道?

张存夜抿着唇无声笑了笑,这个年纪,真他妈的,想文艺一把都做不来,自己先把自己给戳破了。

从一堆小盒子小包装里翻出一个米白色的小珠宝盒,绒质感从他指尖皮肤下轻轻划过,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打开,那枚银辉色耳钉静静镶在中间的固定凹槽里。

他有一个很灵异的缺点——基本不会弄丢自己的东西,唯独耳钉,取下来一次就必定失踪一次,并且是很难找回的那种。

单单在广州,就弄丢过三枚。简直见鬼。

而他又偏执得很,喜欢某样东西必定是持久且固执的。

从戴耳钉开始,他只换过一次款式。眼前这一枚,就是他换款式之前戴的最后一枚。

可惜戴了另一种款式不到一年,他就再没戴过耳钉。

为什么要换?因为范初影碰了他。

不想再跟他戴同一款。

尽管范初影的耳钉是因为他才戴上的,但他没想到他会一直戴下去。

当年在奥斯陆念书,他只是开玩笑建议他试一试而已。

一试就试上瘾了么?

可他正在毁灭他,以摧枯拉朽之势。

早上七点,晚眠的张存夜醒来时,身旁人还没醒。

也幸好她没醒,他才能根据自己的作息时间睡到想醒才醒。

可等他洗漱完,坐在藤椅上挂着耳麦听了会儿音乐,翻完了两份晨报,再回到卧室……

床上裹成一团的人还没醒。

一只懒鸟。

他关上门退出去,独自用完早餐,腕表上的时间已经快到八点了。

八点三十分时盛禾有个重要的会议要开,他估摸着,是时候摇醒她了。

虽然做这件事会令他自己都嫌弃自己,但还是要做。

于是当睡梦中的甘却被外界一摇一晃的力量弄醒时,一睁开眼就看见他冷淡神情中夹杂着一点自我嫌弃,看起来有点……复杂。

睡眼惺忪地冲他笑,“早呀。”

“不早了,”他俯身站在床前,一手撑在床上,一手轻掐她脸颊,“我上午有个会议,你一个人待在这里,别乱跑,知道吗?”

听到他要出去,甘却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手脚并用攀到他身前。

“你不陪我吃早餐了吗?”

她双手搂着他脖颈,两腿还缠在他腰间,像只树懒一样挂在他身上。

“我用过早餐了,”张存夜轻拍她后背,“懒鸟,下去。”

“我不!你先让我抱一下……”她贴得更紧,丝毫没有撒手的意思。

“你这不叫‘抱’。”

“是嘛?那、嗯……”她把脑袋软软地垂在他肩上,“这样?”

“……”

窗帘没拉开,也没开灯,卧室里光线并不充足。

张存夜没说话,任她挂在他身上,右手长指绕着她后背的黑发,走到落地窗前,把她抵在玻璃窗上。

拨开她颈间的发丝,侧头吻上她细白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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