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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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虽然没有孙老大夫家那样的铜炉火锅,但家里还有个可以煮汤的大陶罐儿,还是可以放在小炉子上煮来吃嘛。

这会儿街上人多了不少,卖菜的人也多了不少。

姜锦一路走过去,瞅见了卖酸菜的,那酸菜做的还真是挺不错的,看着色泽干净,味道也正,卖酸菜的也是个看着挺干净利落的媳妇。

姜锦便问那媳妇,“这酸菜是自己做的吗?”

那媳妇笑道,“你这话说的,不都是自家做些来卖么。你尝尝,我这酸菜味儿如何。”

说着拿了放在旁边的一个竹筷子夹了两根酸菜给姜锦品尝,姜锦接过来尝了尝,味道确实颇正,没有杂味,酸菜也切的够细,吃着十分爽口。

冬天做个酸菜火锅什么,好像不错啊,还有酸菜包子,酸菜饺子……姜锦觉得自己的口水要出来了,还是买几斤吧,天气冷了,这东西也耐放。

因此她就问那媳妇这酸菜怎么卖,“你这酸菜多少钱一斤?”

那媳妇要价倒是不贵,五文钱一斤。姜锦便买了三斤酸菜,准备去看看肉摊有没有卖的大棒骨,五花肉。

不想那边却过来了几位官差,都是骑着马的,一路飞奔而过,姜锦差点没闪躲及时。

旁边就有人问,“瞧着这几位都是穿红衣的,不是寻常的官差,是六扇门的捕快啊,这是有什么事吗?”

“你从来都是消息灵通的,竟然也不知道这事?”另一个人道,“昨儿不是走水了么,就不说下了大雪,那房子还烧成那样,就说救了火才发现,那家里人一个都没逃出来,一家上下七口,一个没剩。”

第36章 疑心

这附近的人基本都已经知道了着火这回事, 昨晚上动静不小,但大多数人还是不怎么把这事当回事。

毕竟, 冬天大家都要烧柴火取暖, 也偶尔听说谁家一个不小心走水的事情。虽然下着雪着了火有点怪, 但是下了雪这火势也比较好控制, 蔓延不到别家。

因此所有人都没想到昨儿竟然死了人, 还是灭门案, 一时震惊。周围的人包括姜锦都是倒吸了一口冷气,看向说话的那人。

那人见众人都看过来了,叹道,“一家人都没留个活口, 眼瞧着又是个灭门, 六扇门还能坐的住吗?又是在京城, 糊弄不过去, 好歹还是要出来看一看的。”

这倒也是常理,大家便点头, 又有一人问,“到底哪家出的事啊?”

“周二郎家。”

姜锦总觉得这周二郎似乎有耳熟,一时还没想起来,就听到最早说话的人道。

“他家为人不甚好啊,说不准还真惹了什么仇敌。”

另一人道,“这可真难说,尤其周二郎那个媳妇,不是一般二般的坏。”

“这就不好说了, 寻常妇道人家,惹出来这样的麻烦也不容易。我觉得还是周二郎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惹了仇家。”解释了六扇门捕快们来意的人道。

在场的众说纷纭,各个化身侦探开始猜测到底周二郎一家做了什么事情,惹出这样的灭门大祸。

姜锦凑热闹,听了两耳朵,虽然心惊古代的治安,但毕竟也事不关己,很快就放到脑后了。

拎着三斤酸菜,她先去了肉铺。今儿来的早,刚刚送来的半片猪,还刚刚分割好。

姜锦便挑了一块好五花肉又买了个大棒骨,五花肉十六文一斤,买了两斤半,花了四十文,棒骨八文一斤,三斤二十四文,那肉铺卖肉的屠户见姜锦买的多,便鼓动她把前排也买着,也跟棒骨一个价,附近江郎中家把大部分都买了去,只剩了这二三斤,江郎中家采买的家人嫌弃上面肉少。

姜锦其实也想买,毕竟排骨这个价格可不算贵,平日里也要八文钱一斤,天气也冷了,也不怕坏。可她今儿出来可不是买菜的,也没带个篮子,就空手,那酸菜还是那媳妇给了个小蒲包,方才装上的。

那肉铺的老板见她意动,想了想,从里屋拿了个篮子给姜锦,“这篮子我借给你,回头你再来的时候,可得记得还我。”

姜锦笑道,“放心吧,我总不至于贪你个篮子。”

一时让陈屠户称好肉和排骨棒骨,又让他帮忙剁好包起来,算了算钱,姜锦这一共是买了八十一文的肉,陈屠户还给抹了个零头。

姜锦觉得这陈屠户做事还是不错的,虽然生意人的精明有,但是总体还算是够爽快,日后真开了包子铺,倒是个常来往的。

一面想着,姜锦一面把钱给了陈屠户,方才挎着篮子继续在街上逛。

果真有了篮子就方便多了,姜锦挎了篮子又买了些山药,这会儿天彻底冷了,新鲜蘑菇没有了,也就放弃了。

要说酸菜锅里面放些海米淡菜倒是好,可惜那些东西在古代都是十分珍贵的东西,姜锦买不起,也只能望洋兴叹,买了些虾皮做替代。

古代的虾皮也不便宜,一斤要三十文,当然也是京城毕竟不是沿海的缘故,这玩意在古代还算是稀罕物,姜锦买了十文钱的,瞅见了又卖海带的,又买了十文,海带就便宜多了,十文钱能买接近一斤干海带。

一时采买的差不多了,姜锦便往回走,路上又遇见那些红衣捕快骑着马飞奔而过,让姜锦颇为羡慕。

古代一匹马怎么也要四五十两,更别说养马了,比现代养车还废,而且越是好马越是难养。她这个一穷二白的无产阶级,目标一时半会儿根本不敢把目标放在马上,一年后能有个小毛驴骑骑也不错啊。

若是有个小毛驴,这来往泉水村和京城之间也就没那么不方便了,一天步行一个多时辰,那可是快三个小时,姜锦现在饭量比起之前大了不少,人还一点没胖……

心里有些胡思乱想,多少就有些走神,姜锦也没怎么注意到自己走到了哪里。

结果等她注意到的时候,已经走到了那些红衣捕快不远处,然后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是来过这里。

上次她和柳叶走散了,然后捡到了阿容,似乎带着阿容的时候,就从这附近经过。

这也让她来了兴致,上次阿容的衣服被那撒泼的中年妇女给捡走了,姜锦当时不好和她争辩,只顾着救人了。现在她手头倒是比之前宽裕了些,若是可以的话,还是把阿容的衣服饰物找回来。

如今和阿容也相处了差不多一个月了,姜锦也不是傻的,也猜出了当日里孙老太太的猜测基本上是无稽之谈,阿容那么聪明,也不过是顺水推舟误导了她们。

毕竟平日里就能看出来,阿容的举止很优雅,没有刻意的端着,但是比起一般的孩子来,也可以看出良好的教养,而且阿容识字,文化水平还不错。姜锦之前还说送阿容上学,可是前儿看伤寒论有一次有字不认识,还是阿容告诉她的。

早期的时候他的说话举止,也有些刻意的显得幼稚些,姜锦若真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兴许还能被他给瞒过去,可是姜锦不是,姜锦穿越前已经二十八岁了,一个人在外闯荡多年,什么没经见过?一开始还没注意,之后就感觉到了不自然。

更不用说,那晚上,阿容被噩梦魇住,喊得那几句梦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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