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视若己出?赵淮之是不信的,他还记得娘亲临终时候拉着他的手,让他小心行事,千万要小心贺明莲还有……父亲。母亲的吩咐他不敢忘怀,因为母亲最终病发太快,她似乎有许多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同自己讲,就呕血而亡。
赵淮之那时候年岁太小,只能把所有的事情放在心中,等到大了些,重新打开那尘封的回忆,寻找里面的蹊跷之处。
母妃在真正亡故之前,她对前来投奔的贺氏,便心有忌惮,原先母妃对父亲是有说不清的眷恋,毕竟他们的相识纯粹而美好,而日复一日,那眷恋便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提防是畏惧是掩饰是绝望。
赵淮之每当觉得贺明莲或者是父亲可亲的时候,便会回味母亲的那眼神。母亲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露出那样的神色,只可惜他探不出。
想到了仝宸舟的本事,赵淮之想着今日里的发现。他大约猜到了仝宸舟的本事,但是今日里仝宸舟的阐述,才让赵淮之明白了自己还是太过于低估这位友人。
赵淮之跟着仆人往正厅方向走去,长睫垂下不让人窥见他眼底的情绪。他未过门的妻子生了这般的事,他不用回书院,自然是要回王府的。
赵淮之见着王妃的时候,她正闷着气,手中飞针走线,做着针线活。
“你回来了。”贺明莲站起。
赵淮之应了一声,便道:“母亲应当也知道浩然寺里发生的事了,我便不用回书院。”
王妃知道了浩然寺的事情,一双眼便带着盈盈泪水,“我以为她是个好的,谁知道竟然做出这般不堪的事情。”贺明莲已经发作过一回,此时见到了赵淮之,便是怒悲交加。
赵淮之口中客气道:“母妃何必在意,要庆幸这事幸好是发生在现在,若是成了亲才发现,那才是真正的……”他一边摇头一边说道。贺明莲会做戏,他也便做戏,母妃让他提防贺明莲,他的未婚妻大约是她第一次真正向他露出了狰狞的獠牙。
“若是这样的人入了府,让整个王府都面上无光!”贺明莲愤愤说道。
赵淮之听着贺明莲的说辞,一边想着仝宸舟的本事,简宝华那个小丫头忧心吴生的事情,他莫名的不想让小丫头失望,便让仝宸舟应下这活计。寻人也是要有时间的,仝宸舟是不方便,可他因为未婚妻生了事,加上贺明莲对他的优待,若是不想去书院,他便可以不去。
想到了书院,就难免想到了兄长,贺氏对自己是宽容,对这位兄长要严厉的多。
溺杀两字,他总是会把这词往身上套。只是总是有些蹊跷之处想不清楚。为何母妃让自己提防贺氏与父亲?他是嫡子,另一个则是庶长子。他刻意放荡不羁,也没有让父亲或者是圣上改了主意,让兄长继承世子之位。
赵淮之没有仝宸舟的推断能力,贺氏与父亲面上好似总是悬着厚重的面具,让他瞧不清他们的内里。从情感上,只是隐隐觉得,他若是放荡不羁不学无术,他们看似关心,实则是有意纵容。于是赵淮之便往这条路上越行越远,越发不羁。
若是有仝宸舟的能力便好,赵淮之心中想着,或许也就能够推断出全貌。想到仝宸舟告诉自己去寻什么样的人打听消息,如何同他们说话,如何从他们的神情分辨他们的话语的真假,赵淮之的目光是赞叹,若是经过这一番,他能学到仝宸舟推敲本事的皮毛即可。
“你这孩子,关系到自身的事情……”贺明莲见着赵淮之不上心,便嗔道,“怎的漫不经心的。”
“母亲,我想同书院告假。”赵淮之说道。
“告假?”贺明莲先是一怔,苦笑道:“也好,出了这桩事,便歇息几天,我让人去同山长说一声。”
赵淮之不意外贺明莲的回答,又听着贺明莲说道:“若是府里头带着闷了,便去外面散散心。”
这算是瞌睡遇上了枕头,赵淮之便应下。
贺明莲的眼底滑过一丝笑意,很快就收敛了下来,“田家的婚事,我会退了,母妃定然好生替你寻一个姑娘。”
赵淮之没有错过贺明莲眼底的一丝笑意,心中的凉意升腾,第一个是田姑娘,会不会还有旁的姑娘?他忽然想到了今日里离别时候,简宝华扯了他的衣袖,让他蹲下身子,与他说起悄悄话来。
孩童的呼吸喷在他的耳廓上,她的声音软软糯糯,“你的两个友人是极好的。”
“这是自然。”赵淮之记得自己这样说道。
“我总是没有见到你的仆人,他们呢?”
赵淮之并没有回答。他身边的人都是贺明莲安排的,他顺手用着,许多事情他不愿意带上他们,总觉得隔着心,两个小厮也并不在意。
他听到小丫头认真地说道,“这样不够,有些事情总不能自己亲手去做,要有得用的人才行呢。”她还小大人一般的叹了一口气。
简宝华的语气逗笑了他,赵淮之摸了摸小丫头的脸,“人小鬼大。”
简宝华的话此时他在心中细细品味,她说的是,他得有自己得用的人。前些年,他只是一味藏拙,藏得有些过了,让他自己也当了真,暗地里还是要多做一些准备。
简宝华的点拨让今生命运的齿轮转动,赵淮之不知道,若是没有这个小丫头,他的人生会是截然不同的。
第23章 简父继室
“瘦了。”面前的人穿着的是淡彤色的对襟上襦,绣着的竹叶飘落,落到了下裙,那青色的裙色自腰侧到裙摆处,颜色几近成了湛青,银丝缀着裙,行走时似水波流淌,银浪翻腾。
“姑母。”简宝华乖乖地喊着,眼前的人是父亲嫡亲的妹妹,唤作简琦。
姑母的这一生在京都里是颇为传奇,上一次简宝华同周若苒说起简琦的事情,也引得对方是唏嘘赞叹。小户之女嫁入到了高门大宅,夫家是京都之中赫赫有名的宋家,宋家出了三朝阁老,可谓是书香门第,而简琦的夫婿宋文清,也是为人称赞的才子。宋文清是翰林院的编修,此子才华横溢,他的诗作所呈现的场面,宏伟瑰丽。他能写的了大江东去的豪迈,也可以写的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约。他的诗作不仅仅是在大梁传颂,就连那附属的高丽也流传他的诗作。
“身子全好了?”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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