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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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豆腐的制作工序是他们自己研究出来的也就罢了,但是,若是被她发现,是她手底下出现了背叛者,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吴掌柜自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试探地问了问:“东家,你说,会不会是谁不经意地透露了秘密?”

对于各个分店的掌柜,林媛是有信心的,至于那些挑出来学习制作工艺的人,她就不好说了。

一旁的夏征把茶杯往桌面上一放,挑眉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去邺城走一趟不就行了?”

跟驻马镇相比,邺城可是个十分繁华的城镇,一听说大姐要去邺城,两个小妹立马坐不住了,缠着她非要跟着一起去。

反正路途也不算很远,林媛也就答应了。不过,这可苦坏了夏征,原本提议去邺城他也是有私心的,去一趟邺城至少也得三四天的工夫吧,能有这么好的机会跟林媛单独相处,他哪里愿意有别人打搅?

偏偏地,还要带着这两个小拖油瓶!

让两个小女儿跟着,刘氏也十分放心,毕竟女儿跟夏征还八字没有一撇,她可不希望这么快就抱上外孙子。旁敲侧击地叮嘱了林薇好几遍,可惜这榆木脑袋的闺女居然没有听明白,让刘氏恨不得把她脑袋敲开看看里边是什么。

倒是一旁的小林霜笑嘻嘻地拍着刘氏的肩膀,小大人儿似的保证:“娘啊,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时刻跟在大姐身边的,绝对不会让大姐夫有机会欺负大姐的!”

刘氏一脸无语,这个小女儿真的只有五岁吗?怎么这精明劲儿越看越像五十的?

一旁的小永严挥舞着小拳头啊啊地叫着,大眼睛贼亮贼亮的,也在给三姐加油助威。

因为天气有些冷,所以临出发的时候刘氏往马车里铺了两床褥子,还给她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个手炉,这东西还是林媛心疼娘亲,怕她手冷,在镇上买回来的呢。

有小林霜在,糕点美食自然是少不了的。刚上马车,小林霜就开始大吃特吃了。

林薇瞧着小妹那一直不停动弹的嘴巴,都有些怀疑刚刚吃了两大碗早饭的人是不是她!

从林家坳到邺城,还得穿过驻马镇的城门才行,因为天气冷,所以他们出发的不算早。不过,这还是在城门口的地方碰到了熟人。

林媛被夏征那灼热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就掀开了帘子往外瞧了瞧。没想到,竟然看到金灵儿和李承志的身影!

一间棋社门前,金灵儿被李承志轻轻搀扶着走下马车,平日里骄傲如孔雀的她,此时满脸红晕,一副小鸟依人的妩媚模样。

再看对面的李承志,虽然掩饰的极好,但是林媛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眼底的贪婪。那色眯眯的眼珠子,就跟狼看到猎物时,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咬碎似的。

下了马车,金灵儿好像还扭捏地甩了甩手,只是李承志哪里舍得放开?依旧死死抓着,不动也不动。金灵儿半推半就间,就被他拉着进了棋社里边。

两人拉拉扯扯着,根本没有在意旁人的眼光,更没有发现刚刚那一幕已经被林林媛看在了眼里。直到看不到两人的身影了,林媛才轻轻放下了帘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北方的几个大城镇里,邺城是唯一一个仅次于京城的城镇了。邺城的繁华,若不是亲眼看到,林媛还真有些难以想象。

还没进到城里,只是看城门口那排得长长地打算进城的队伍,就可以看出这城镇的繁华了。既有乘坐马车进城的有钱人,又有挑着担子进城赶集的乡下人,但是即便是乡下人,也比林家坳的村民穿得好打扮得精致。

夏征原本是打算让林毅拿了自己的令牌走个方便的,但是林媛不想搞特殊,特别是醉仙居的东家跟夏征又是认识的,保不准城门口的护卫就会通风报信,告诉了醉仙居。

大概排了有半个时辰的队伍,林媛一行人才进了城门。

一进城门,便听到了各种热闹的吆喝声。姐妹仨都忍不住好奇地掀开了帘子,映入眼帘的是攒动的人头和宽阔的街道。街道两边是摆放的整整齐齐的摊位,每个摊位几乎都没有留下空隙,就这样,还把整条街都占满了呢!

街上的行人更是形形色色,即便现在是冬季,天气不暖和,但是一看到这些热情似火的买卖人,林媛顿时觉得自己浑身的激情都被点燃了。怪不得大家都向往大城市,这就是大城市带来的商机啊。

林媛感觉自己眼前走动着的根本就不是人群,而是一个一个的金元宝,仿佛这些人的银子都已经落入了她的口袋一样。

小林霜已经坐不住了,根本忘记了出门前跟刘氏做的保证,拉着二姐的手就跳下了马车。

夏征眼睛一亮,这一路上他每每要跟林媛偷偷亲热一下,都会被小林霜那警告的眼神给喝退。现在好了,小祖宗走了,他可以好好地牵牵林媛的小手儿了。

可是,还没等他把手伸出去,林媛已经起身跟着跳下了马车,紧紧拉住了两个小妹的手。

夏征哀怨地看着林媛的两只手,再看看自己的手,撇撇嘴,左手牵右手,只好自己给自己温暖了。

她们都是头一次来到邺城,她可不放心两个小妹就这样在大街上来回溜达,万一被人贩子拐走了怎么办?她两个小妹可是又漂亮又可爱呢!

下了马车,视线就更加宽阔了,莫说是街道两边的摊位了,就连再远处的酒楼都能看清楚。跟驻马镇不同,邺城不少商铺全都是两层的,甚至还有三层的,而且个个都装修精致,有的古朴典雅,有的奢侈华丽。而且,不管是高档的商铺还是低档的铺子,门前都会聚集不少客人,端看那一辆又一辆的马车就能看的出来。

夏征送给林媛的马车,在驻马镇算是最好的了,很难再找出能跟她相提并论的来了。但是在邺城,还没有路过几家商铺呢,她就已经发现了三辆跟自己的马车差不多档次的了。甚至,有的比她的马车还要好。

林媛倒不是埋怨夏征送她的马车不是最好的,相反她还觉得她的马车太过扎眼了。不过现在她才知道,若不是夏征了解她为人低调,不会喜欢那种特别奢侈的东西,不然的话,一定会送她更加华丽的了。

姐妹三个在各个摊位前一一逛过去,虽然还没有来得及进到旁边的商铺里,但是仅仅是摊位上的小东西,就已经够她们惊讶的了。手工艺品精致小巧,小食品更是美味可口,即便是个卖甜糕的,都比驻马镇的甜糕要香甜的多。

小林霜抱着那甜糕,一边吃一边满足地叹息:“嗯,师傅没有跟着一起来真是太可惜了,这么好吃的甜糕吃不着喽!不过师傅,没关系的,我这徒弟这么孝顺,怎么能忘了你呢!放心吧,等下我就多吃两块,把你那份也一并吃掉,回去后,会好好地跟你讲述讲述这甜糕的美味的,嘻嘻。”

林薇噗嗤一声,差点把嘴里的甜糕喷出来,这么孝顺的徒弟还真是头一次见到呢!

夏征看着姐妹三人那又新鲜又好奇的样子,眼珠子一转,笑嘻嘻地说道:“这邺城啊,其实也算不上多么繁华呢。”

此话一出,姐妹三人的注意力果然被他成功地吸引了过去。

“夏大哥,邺城这么大,这么好,还不够好吗?”小林霜伸着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甜糕,眨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林媛却在一瞬间的懵懂之后反应了过来。邺城只能算是个州府,它就是再繁华,也比不上京城啊!

果然,夏征神秘一笑,得意地勾了勾唇:“那当然了,京城可比邺城繁华一百倍呢。”

见鱼上钩了,夏征故意卖起了关子,慢悠悠地说道:“京城里的街道更宽更平,能同时容纳三辆马车平行通过呢。还有那人,哎呦,你都不知道,每到初一十五,街上根本就走不动人了,前边的人后脑勺都能碰到后边人的鼻子,后边人更不能迈大步子走路,不然的话,肯定会把前边那人的鞋子给踩下来!”

林媛没有去过京城,不由得也听得聚精会神,有滋有味。两个小妹妹更是连甜糕都忘了吃了,眼睛里亮亮的,仿佛通过夏征的描述已经想象到了京城的繁华。

“你要是说京城的繁华就是人多,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夏征伸手将林媛从路中央往旁边拉了拉,让她躲过了一个抱着孩子的汉子,顺便就再也没有把手松开,摸着林媛那软软的小手,心里高兴极了。

夏征笑着看了看林媛,一边牵着她们三个往前走,一边继续说道:“京城里除了人多,连房子也都很高很大,你看那个三层的酒楼没有?是不是很华丽,很漂亮?跟你们说吧,这样的酒楼在京城里多得遍地都能找到呢!”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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