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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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法医点点头,指着另外一具尸体继续说,“这个是在星级酒店做客房服务员的,丈夫是煤电厂工人,儿子在外地读大学,受害时为刚下夜班。死亡原因也是动脉大出血,身上的刀伤创口、分布特征与上一起以及早些年的案子都很吻合,每一刀都深及刀柄,彼此没有重叠,很冷静,很残忍。”

“每一刀都是享受,所以他会铭记于心的。”顾菲菲面色严肃,冷冷地接下话道。

“嗯。”老法医凄然笑笑,说,“这后一起案子,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根阴毛,可能是凶手在现场面对尸体摆弄下体时掉落的。你也知道阴毛都是带毛囊的,做dna检测很简单,比对结果也确实符合先前的案子,所以我的意见是并案处理。”

稍后,在技术科,顾菲菲看到了系在受害人脖子上的那块红布条。

一位模样清秀的女技术警员介绍道:“布条系法类似女士系丝巾的手法,长及受害者胸部上方,两侧沾有血迹。另外,布条是新的,但被凶手处理过,上面没有指纹和其他物证线索,切口也整齐细密,应该是用剪刀从一大块红布上剪下的。队里正在调查红布的出处,还有那把刀,我们也在找售卖的线索,目前都还没有进展。”

“这样看,红布条是凶手带至现场的,属于幻想的一部分。”顾菲菲总结道。

“应该……是吧。难道是他曾经看到过受害人戴丝巾,于是受到了刺激?”女警一脸疑惑,自问自答道,“可是据家属说,受害人虽然有在冬天系丝巾的习惯,但从没系过红色的。”

“幻想不一定就是针对受害人本身的,变态连环杀手,基本属于‘移情’罪案,也许是他痛恨或者幻想的某个女人有戴红丝巾的习惯!”艾小美一副专业做派,故作深沉地说道,然后郑重地望向顾菲菲。

见小丫头学韩印的派头学得有模有样,顾菲菲心里发笑,但面上还是重重地点头回应,然后又冲女警员问:“‘98·7·30’案,受害人是被皮带勒死的,那皮带……”

“噢,皮带是这个样子的。”女警员在电脑上打开一张存证照片,说,“是受害人家属的,跟凶手没关系,没发现可追查的线索,不过您要是需要,我可以去物证库领给您再检测一遍。”

“不必了,我相信你们的工作……”

国内几乎每座城市都会有一条“人民路”,这条路又往往都是城市中高端金融商业区域之一,林立着各式风格的高楼大厦,一座比一座耀眼,一座比一座高耸,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城市的繁华。冶矿市也不例外,韩印和杜英雄此时就走在这条位于向阳区中心地带的宽阔平直的人民路上。

干冷的天气,在街上溜达实在不好受,杜英雄缩着脖子,抱紧双臂,把皮衣兜帽扣在脑袋上,一脸的无奈。自从早上韩印说要出来逛逛,他就一直很纳闷,这溜达了一会儿,也没看出韩印要干什么,便终于有些绷不住,以天气为由头,试探着说:“都3月中旬了,冶矿怎么还这么冷,早知道多带点衣服过来了。韩老师你要去哪儿,要不咱打车吧?还能暖和些。”

稍微走在前头的韩印,扭过头瞅了瞅自己身上,又瞅瞅杜英雄身上的皮衣,温和地笑笑说:“咱俩穿得差不多,我怎么没觉出冷,你是耐不住性子了吧?”

“没……不,不是……”杜英雄忙不迭地否认,一脸谄笑,接着试探道,“我知道您带我来这儿,肯定有用意,就和我说说呗?”

“呵呵,好吧。你知道犯罪侧写作为心理学的一种应用,它最恰当的属性是什么吗?我个人认同fbi侧写专家罗伯特·雷斯勒的观点,把它当作一门艺术,而艺术是需要微妙的直觉和创造力的!这两样,书本上的理论和我给你看的那些案例是给不了你的,需要有真实的生活、经验以及实践的累积,这也是普通与优秀犯罪侧写师之间的区别。”韩印没有解开杜英雄的疑惑,却又自说自话了一大堆似乎与案件不着边际的话,当然这只是铺垫,随即他双手向前挥了挥,比画成马路的模样说,“从案情上看,前八起案件在犯罪手法和犯罪标记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差别,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这条人民路。你仔细看看方位图,会发现那八起案件全部都是以这条路为中轴展开的。”

“噢,那您是要沿着凶手的足迹,实地走一遭了?”杜英雄终于有些开窍。

韩印点点头,语重心长地说:“说实话,这次冶矿之行恐怕是我们最棘手的一次办案,我心里也不是很有底,我确实需要走过凶手走的路,这样才能看清他到底想要什么。”

“呵呵,刚刚没好意思说,其实我心里有点自作多情,”杜英雄憨憨地自嘲道,“还以为你是专门为了训练我才来的。”

“当然,这对我们俩都是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韩印谦虚道,想了一下,接着问,“那就考考你,还记得我给你看的关于杨新海的案例吗?”

“记得,是那个流窜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四省,杀67人,强奸23人的杨新海吧!”

“那还记得案件的犯罪地理侧写有什么特征吗?”

“嗯……”杜英雄稍微回忆一下,缓缓说道,“他从不在城市作案,所有的案件都发生在郊区,或者更偏远一点的农村,但是他会用盗窃来的钱到城市消费和享乐,应该是源于他认为自己对农村的环境更熟悉吧?”

“熟悉环境当然是一个方面,但其实也有个自信心的问题。”韩印深入解释道,“杨新海出身贫寒,生活窘迫,外在条件比较差,潜意识里总有很深的自卑感,加上他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导致他对城市怀有又愤恨又自卑的心理,所以农村是他作案的心理舒适区域,而到城市住宿、奢侈消费以及找三陪,在他看来是一种征服和报复。”顿了一下,韩印说回此行正题:“借由那个案子说说吧,站在都市气息这么浓厚的地方,你看到了什么?”

杜英雄沉默着,望向川流不息的马路,那些着装讲究的上班族,无不行色匆匆,似乎在周围豪华气派的巨型钢筋水泥大楼的压迫下,节奏慢一些,穿着邋遢一点,都会显得与这样的地方格格不入,想必十几二十几年前这里即使没如此繁华,相对来说氛围也还是一样的。凝神思考片刻,杜英雄开口说道:“凶手前后二十几年反复在人民路附近疯狂作案,屡屡得手,来去无踪,是因为他熟悉这里的每一条大街、每一条小巷,他能够很自信地融入这里的气氛,他必定在这里长时间生活或者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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