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白杨端午节掉河里这件事,周自恒跟明玥说了十遍不止,翻来覆去絮刀,明玥每一次都很捧场,认认真真地听著,支著小脑袋,眼巴巴地看著他。
临近初升高考试,心无旁骛的学霸孟芃芃都忍不住打趣她:“也就你不会觉得厌烦。”
明玥吐著舌头朝她做鬼脸,笑嘻嘻应付过去。她并不觉得周自恒说了十遍的故事无趣,那是他生活的一部分,每一次说起来,他的神情举止和措辞都会有些许变化,她喜欢听周自恒说话,哪怕说上百遍千遍也成。
周自恒嫌弃万分地抱怨,挤眉弄眼:“亏他爹给他取白杨这么个好名儿,白瞎了。要我说,白局长就是眼瘸,和周冲一样,不会起名。”
“周叔叔怎么不会起名了?语文老师还说过你的名字有趣。”明玥摇头晃脑,“‘野渡无人舟自横’,多有意境啊。”
周自恒开车冲下石桥,到平地上挠明玥痒痒,弄得她眼泪都快笑出来才罢休:“你跟我一边儿,还是跟周冲啊,没良心的小白眼狼,也不挂念著你周周哥哥天天辛苦带你。”
翻了一年,他又长了些个,声音也更低沉一些,几句玩笑话,被他低声说得轻,带著风流缱绻的意味,明玥很快就羞红脸,小声回答:“当然是和你一边。”
周自恒勾著唇笑,又捏捏她白嫩嫩的脸:“算你识相。”笑声从喉间流泻出来。
他并没用力气捏她,但明玥依旧捂著脸颊。他们的关系似乎有了些变化,变得极亲近,超出邻居的范畴,但又不到亲密的地步,隔著一层淡粉色的轻纱。
心照不宣,又互不戳穿。
好似一首朦胧的诗篇,满纸都是情思,却隐忍掩饰。哪怕读到一点,都是说不尽的欢喜。
行到南城一中门口,远远就见著白杨蹲在车棚边上,团成个圆球,一边拿著纸扇扇风一边咬著冰棍,蒲扇大的耳朵晃来晃去,地上淌了一滩水。
对于白杨来说,夏季对他最是不友好,只有躲在空调前,才能略微降下一身脂肪的热量。
周自恒才停下车,白杨线一般的小眼睛陡然就睁大了,三两口把冰棍赛嘴里,边用上衣擦手,边跑来,兴冲冲地喊:“老大!”叫了好几声,才舍得停下,又憨笑著对著明玥打招呼。
他一身都湿透,宽大的白t恤汗津津。他是个圆滚滚白皮肤的胖子,在太阳底下蒸一小会,皮肤都像撑开一样红透透的。
明玥把遮阳伞挪过去分白杨一点阴凉,白杨讨好地笑著,整个滚进遮阳伞底下。
周自恒对著白杨龇牙咧嘴,但看明玥笑得甜甜,到底是没把白杨从明玥边上踢开。
这趟来南城一中,是来领录取通知书的。一张通知书好似一把刀,把初中岁月切结。
初中部的大门上挂著彩绣辉煌的横幅,连片的红色喜报贴满布告栏。
白杨一字一句地念出来:“恭喜我校孟芃芃荣获南城市初升高状元。”白杨的声音同他的外表并不相符,极干净清脆,听来会想起旧时代斯文士子,但他同周自恒学了一身坏习惯,念完后道一句:“班长牛逼啊。”
他兴奋到顾不得暑热,跑出遮阳伞,对著布告栏里孟芃芃的照片,双手合十拜了拜,神神刀刀地说了些话。
明玥也为孟芃芃高兴,这个身量娇小却头脑发达好似巨人的同桌,在初中三年里,给予过她许多帮助。
从班主任处拿了录取通知书来,明玥对著横幅不禁感叹,有些小星星眼:“好希望高中也能和孟芃芃一班,继续做她的同桌。”明玥考试向来运气好,总是超常发挥,又有舞蹈特长加分,很顺利可以进入一中高中部就读。
周自恒看不惯她崇拜别人,卷著通知书拍她的脑袋:“就知道关心她,也不知道关心关心我!”
明玥只能撒娇哄他。
白杨一个人举著花洋伞憨憨笑,看了一眼的录取通知书被他折成纸扇,用作扇风。他的成绩如何,并不会影响高中录取结果,白局长在南城经营多年,给儿子找所学校的面子还是有的。
和他一样,周自恒也并不会为高中的学校班级而烦心,他会和明玥一个学校,一个班,座位能恰好看见明玥的侧脸。
他的考试成绩并不好,历史政治几门功课几乎挂了零蛋,但周冲依旧喜极而泣。三年前周自恒的一纸白卷让周冲心有余悸,生怕他再次交了白卷,有分数,总归是好的,更何况周自恒的英语和数学几乎是满分。
再没有比儿子懂事更让周冲欣慰的了,若不是明岱川拦著,周冲都想摆个流水席,宴请宾客,热热闹闹庆祝个三天三夜。
零零散散有其他学生来领通知书,兴致勃勃地说著高中的打算,未来给他们保留无限的可能性。
白杨又拿了根冰棍过来,绿豆的,西索西索地舔著,问周自恒:“老大,你要上一中哪个班,记得跟我说一声啊,别把我扔下了。”他可怜巴巴地请求。
周自恒没理他,他转而求助明玥:“那明玥你在哪个班,也别忘了告诉我。”他心里门清,知道了明玥的,也就知道了他纵横哥的。
“我说——”周自恒挑高半边眉毛,踢开路上一颗石子,状似漫不经心地道,“你爹就这么随著你,高中还让你跟我混?不怕以后没饭吃啊。”
他站在一条红色的横幅下,眉眼被阳光打上一层金边,他的睫毛浓长,端丽好似陌上少年郎,光是站在那里,便是一道别致风景。
白杨无端又想见一中后巷,他被人追著,小心翼翼地贴上周自恒,捧著一把零钱递上去的情景。周自恒好像一直在变,但依旧是他最羡慕的张扬肆意的模样。
白杨楞了一下,手上冰棍被烤化掉,落在手上,黏答答的:“我爸他……都随我的。”他声音低下去,身上好似罩了一层伤心的纱,他道,“只要可以的,我爸都会满足我。”
他这一句话轻地几乎听不见。
“好了好了。”明玥把录取通知书好生收好,又拿出至今递给白杨,“别担心,你老大在哪念书,我一定提前告诉你,让你准备好。”
她安慰白杨,又朝著周自恒眨眨左眼:“周周,是不是?”
她眨眼睛的动作很是赏心悦目,可爱又俏皮。
“是是是。”周自恒拧著白杨的耳朵,踹他一下,出校门,“还矫情上了。”
白杨又笑眯眯地,圆润地滚去车棚,骑了自行车出来,蹬出去老远,对著周自恒和明玥招手:“老大,明玥,我回去吃红烧肉了!”
明玥被他逗笑:“真是个灵活的胖子。”
周自恒刮刮她的鼻子:“别管他,早晚撑死。”他也取了车,准备载著明玥往回走。可明玥刚一侧身,周自恒就发觉了不对劲——她白色的百褶裙上染了红色的血迹。
周自恒一时之间呆愣住,一头呆毛也立住不动了,几乎是同时,脸上绯红,连耳朵尖都是红透透的,飞快地眨眨眼睛,再僵硬地扭头过来。
明玥顺著他的视线看去,裙摆上的一滩艳色让她脑袋放空,隔了几秒后,回过神来。她脚步移开一点,让周自恒看不见血迹。
她上学早,比班上女生都小,虽是到了此刻才来初潮,但也并不慌乱,望向商店。
周自恒比她反应更快,他今天穿一件黑色衬衫,三两下脱掉,里头还有一件背心,霸道地把衬衫围在她腰上,又飞快从商店买了小面包回来,半抱著她去到卫生间门口。这一系列动作极连贯,好像排练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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