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季澜拒绝,“不看了,看了我会难过的。”
接着就是一片沉默。
就在陈宇觉得她睡着了的时候,季澜又开了口,“对了,你认识陈宇吗?剧组和你同名的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短小,小可爱们莫打我=3=
看着今天的评论陷入深思,感觉卡文了,周五加更补!
☆、第38章
“不认识。”
他又补充,“是他不认识我。”
明目张胆地扯谎, 他的良心一点都没有不安。
本来嘛, 如果正常状态下, 有人拿着自己现在这副鬼样的照片来问这是不是自己, 他也不可能承认。
事业归事业, 个人归个人,他一向分的很清楚。
屏幕里、屏幕外是两回事,他会接受一个丑陋至极的造型, 是因为这是他的工作、是他的职责。
在其位谋其政, 既然吃的是演员这口饭, 那他就得敬业。
但这绝不代表他的审美就是如此, 更不代表他会好这口。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 季澜这小姑娘不光眼瞎,还懒, 甚至脑子也不太好使。
因为只要瞟一眼剧本,她就能发现事情的真相。
方夏虽然是个配角, 但是是有和主角演对手戏的部分的。而作为一份正经的剧本, 作为太监出场也就是化了特效妆的他,名字后面都跟着加粗黑体的一个字——【特】。这是个业内通用的代表字。
退一步说, 季澜不是演员, 不看剧本也正常。
但自己的微博, 她总看了吧。只要点进主页,稍稍地往下翻,哪怕只翻一点点, 也会发现他自娱自乐的一条微博——化妆前后的对比图。
再退一万步,就算这些她都没干,只要长点脑子稍微百度搜狗谷歌一下,也能发现娱乐圈这么大众的名字,除了他,别无他人。
而且,他陈宇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差,不至于容忍同组的演员和自己重名。
所以这季澜啊...
叹气。
他有点无奈又有点好笑地摇了摇头。
罢了,就把他们当成两个人吧。
季澜在一边看的奇怪,只是问问他认不认识而已,又是摇头晃脑,又是满脸心酸的。什么情况?
不过他的回答倒是意料之中的否定答案。
季澜想想也是,两个人的样子天差地别,一个是扔人群里都自带主角光环的长相,另一个则是扔茅坑里都该被人道毁灭的样子。
怎么可能认识。
——就像重生前后的自己一样,两个极端。如果给她一次机会,再两个自己之间做出抉择,她会毫不留情地抹杀掉上辈子的存在。
太懦弱了,活该悲剧。
一会,陈宇又开口,“你找他有事?”
“是啊,去谢谢他。”
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季澜索性也就直说了,“之前他不是转发了我澄清的那条微博嘛,算是帮了个大忙吧。本来我在微博上的存在是很微妙的,没有死忠粉,但有路人黑。单枪匹马的,就算事实已经被澄清,也不可能一下子让这么多人来帮我。打自己脸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干得出来的。如果你看过我的主页的话,会发现我只是发了个张照片无意走红的人。”
加重了“无意”两个字,她一点也不心虚。
没人会相信她是故意为之的,谁都想不到这个时代网友的八卦心理会如此旺盛。
“除了好看,一无是处。”
她认真地补充。
是的,扪心自问,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走红真的是因为好看。
车里的气氛突然凝固。
陈宇腾出了只手掰了掰镜子,调到一个他能看到季澜整张脸的角度,仔细地打量。
许久,问她,“谁给你的自信?”
季澜不明白他的意思,“啊?”
“我说。”
他又重复,“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自己长得好看的。”
在他看来,季澜的脸很清秀,但也仅仅只是清秀而已。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挺,嘴巴不够翘,脸型倒是完美。
总之,是舒服但不惊艳的长相。
说完靠边停下,不远处是一家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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