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季澜如果心存一点点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就该记得,她玩过一个游戏。
叫「笔 | 仙」。
【2】
我死的那年, 是乾隆四十六年。
四六, 死咯。
听起来就是一个合适死人的年数。
那一年, 乾隆查冗反贪, 一时间上至封僵大吏下至州牧县令, 人人自危。
朝堂之上,有一位才智过人的政治家,名钮祜禄善保。短短两个月, 他便将这桩事情连根带底地刨了个干净。
挖出来一百多号人, 以巨贪王亶望为首。
该押的押, 该斩的斩。
那时的我, 只是个乌衣巷中的村野鲁夫罢了。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手起刀落, 送走一头又一头成年的猪。
是的,我是个屠夫。
街坊都叫我郑屠夫。
其实直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王亶望扯上关系的。
只是当时, 他手下的谋士寻上我的家门,说要买命。
买我的命。
那会刚刚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热气听得懵懂, 新鲜的腥气味道布满了整个摊子。
我和他就像这世上最普通的两个人, 立在小摊前进行着一桩最寻常的交易。
这桩交易叫买命。
我问:就像买猪肉一样?
那人说:是的。
我又问:多少钱买?
他答:一千两。
我很震惊:黄金?
他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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