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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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澜如果心存一点点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就该记得,她玩过一个游戏。

叫「笔 | 仙」。

【2】

我死的那年, 是乾隆四十六年。

四六, 死咯。

听起来就是一个合适死人的年数。

那一年, 乾隆查冗反贪, 一时间上至封僵大吏下至州牧县令, 人人自危。

朝堂之上,有一位才智过人的政治家,名钮祜禄善保。短短两个月, 他便将这桩事情连根带底地刨了个干净。

挖出来一百多号人, 以巨贪王亶望为首。

该押的押, 该斩的斩。

那时的我, 只是个乌衣巷中的村野鲁夫罢了。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手起刀落, 送走一头又一头成年的猪。

是的,我是个屠夫。

街坊都叫我郑屠夫。

其实直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王亶望扯上关系的。

只是当时, 他手下的谋士寻上我的家门,说要买命。

买我的命。

那会刚刚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热气听得懵懂, 新鲜的腥气味道布满了整个摊子。

我和他就像这世上最普通的两个人, 立在小摊前进行着一桩最寻常的交易。

这桩交易叫买命。

我问:就像买猪肉一样?

那人说:是的。

我又问:多少钱买?

他答:一千两。

我很震惊:黄金?

他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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