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奸夫(2 / 2)

加入书签

要是老老实实顺了赵光义,好像也能够苟且偷生。

王琛仔细一想觉得只有一种可能性,赵二不尊重小周后,纯粹把她当成玩物,不然咋可能还让画师在一旁画春宫图,那么屈身忍辱,最后也没什么好下场,还不如落一个贞烈的名头来得好。

但是自己不一样了,不论是刚认识的时候,还是现在,最起码表面上对小周后都十分尊重,如此一来,小周后为了自救愿意奉献自身也显得理所当然。

说对这样的大美人不动心是假的,这女人太美了,美到让人觉得惊心动魄,问题是王琛要是真的把小周后拿下,恐怕会沦落为世人的笑柄,名誉损失有点大,除非偷偷摸摸暗地里当情人,最后想办法弄死李煜。

嗯,王琛哪怕不喜欢李煜,同样没想弄死过对方,李煜在历史上名气太大了,他内心还是比较欣赏的,希望对方多作点优秀的诗词出来。

稍稍考虑了一下,王琛决定暂时不招惹小周后,轻轻推开道:“夫人请自重。”

小周后非常失望,她原本以为凭自身的美貌投怀送抱谁都抵挡不了,没想到王琛居然还会拒绝,她只好坐正道:“殿帅不喜欢奴家吗?”

王琛刚想说话,外面便传来一阵喧哗!

“人呢?她在哪?”

“李侯,我亲眼见到夫人和一男子进同一屋子。”

听到声音小周后脸色一变,慌乱道:“他怎么出府来了?不怕死吗?”

王琛倒是很镇定,听得出来外面的声音是李煜,虽说自己和小周后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传出去不太好,但是他根本不会让人发现,随便一个瞬间移动就能离开这里了。

正想告辞,小周后火急火燎道:“有劳殿帅屈身躲桌子底下,不然被我官人发现……”

王琛哭笑不得,“躲什么躲?我……”

或许是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小周后都快急哭了,一把抓着王琛的胳膊往桌子底下拉,“求求您了殿帅!等我官人走了,我们再继续聊正事可好?我还有事求殿帅,拜托了!”

行吧。

看来你确实还有话要说。

王琛没再拒绝,蹲下来钻进桌子底下。

这里的茶桌和普通四仙桌不太一样,桌子上有桌布垂下,如果不翻开,压根不会发现下面有人,当然了,没什么光线,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唯一看的清楚的是小周后那双犹如白雪的小巧双脚,没穿袜子和鞋子。

见状,王琛彻底愣住了,倒不是说被人家的玉足吸引了心神,而是他终于明白小周后今天见自己下了多大的决心,各方面都到位了,尤其是礼仪方面。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小周后赤脚见自己为何扯到礼仪。

因为古代不是所有人都能穿的上袜子的,所以袜子本身多了社会阶层的属性,古代袜子的穿着也有着自己的礼仪规范。在周朝时,臣下见君王时,就必须先将履袜脱掉才能登堂。如果和长辈或身份比自己高的人在一起,那样就不能穿袜子。这是在袜子上对长辈或身份比自己高的人的尊重。

《左传》中记载一个故事,说的是卫侯当政的时候,请一班同僚喝酒,有一个叫诸师声子的人也应邀入席。诸师进来的时候,卫侯打量了一下他的双脚,当他看到对方穿着一双袜子,不禁怒发冲冠。

原来在当时有个规矩,凡登堂入室,都必须把鞋子脱下,放在门口,然后才能进屋。

尽管诸师极力声辩:这是因为自已脚上生有烂疮,脱袜恐怕别人作呕,但仍不为卫侯所谅解。幸亏诸师逃得较快,不然连双脚都会被砍去。

可见古人对脱袜登席这一礼节的重视,并且此风俗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种风习究竟终于何时,史书中没有明确交代。就有关资料分析,应当在唐玄宗之前。《新唐书•李白传》中有一段记载,说的是大诗人李白蔑视朝贵,在玄宗面前饮酒,醉后“使高力士脱靴”。这说明当时侍臣礼见天子,不仅可以穿袜,而且可以著靴,已不存在脱袜示敬的礼俗。

但小周后这么做了,很复古,明显是表示对自己足够的尊重!

王琛心中一动,不由感慨这女人心思缜密不说,还是一个熟读历史知晓典故的大才女。

长得漂亮,身材好,又有文化,关键还聪明,这样的女人世间罕见啊。

正感慨间,传来一声“砰”的巨响!

不用说都明白,包厢的门被人从外面用力踹开了!

果不其然,下一刻李煜怒气冲冲的声音传来,“贱人!你把奸夫藏在哪了!?”

汗!

白天哥们儿是让你把绿帽子扶正,可现在还没给你戴绿帽子呢,你自己就按上了?

躲在桌子底下的王琛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他也明白李煜的心情,试想一下,任何一个男人要是听到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单独约会是什么心情?恐怕杀人的心情都有了。

如果被发现是自己和小周后幽会,王琛敢很肯定的说李煜敢怒不敢言,历史上赵二强了小周后李煜就是忍气吞声的,而王琛如今的权利不比历史上赵二差,以李煜柔软的性子肯定也是如此。

但是呢,茶楼那么多人盯着,传出去自己名声肯定坏了。

一般人这个时候估计都担心不已了,古人重名节,很正常。

王琛虽然也重名声,不过他不怕被李煜发现,实在不行使用瞬间移动离开就行了。

诶,话说回来小周后的这双玉足还挺好看的,即便在随时可能被发现的情况下,王琛还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