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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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在山林温泉酒店里,顾崇告诉他,林小姐晃着我的胳膊要我带她去看木下先生,鬼鬼祟祟地躲在屏风后面偷拍,像个小孩子。

一到他面前,正襟危坐,一丝不苟。

应绍华抿唇看她,又是片刻,“晚上在酒吧里,我的言辞出于情急,希望你不要介意。”

爱月愣怔看他:“什么?”

应绍华没有表情。看来她是忘了。他只好把接下来那句“要是介意的话,你也可以选择变成现实”生生咽了下去。

“没什么,好好休息吧。”

他起身离去,最后留下一句:“要不要留盏灯?”

爱月点点头,他留了盏落地灯,关门离去。

屋内剩下一片缄默。

爱月喝了两口汤,放下了。她看向巨大的落地窗外,宅子环水,水面月影绰绰,一片清冷。

酒醉一旦清醒,就会特别清醒,是再睡不着的。除了受伤前后的记忆有些模糊,她还是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的,只是酒一旦上头,情绪便不受控制。

比如,狼狈地大哭一场。

她何曾这样大哭过?家境殷实,学历傲人,人缘颇佳,简直天之骄女,无忧无虑。

她何曾这样害怕过?她曾在美国的森林里从一只棕熊手里救下一个女孩,淡定地站在棕熊面前大笑喊它“大胖子”,为了让棕熊认出她是人类而高声歌唱。

可竟在这个男人面前失态至此。

爱月缩在被窝里,抱紧自己。

下半夜胡思乱想,辗转许久,天光快亮了她才睡着。一直没人来喊,等她醒来,已过上午十点。

佣人给她备了dior全套彩妆,她无心化妆,简单洗了脸就下了楼。

才下阶梯,佣人看到了她:“林小姐,早。”

“应先生呢?”

“先生在庭院里,早餐已经备好,您可以到餐厅里用餐。”

餐厅是全玻璃覆盖,暖阳照进来,通透而静逸。外头就有个院子,池水环绕廊道,锦鲤嬉戏其中,只是这似隔非隔的马头墙太多,爱月没见到应绍华。

早餐依旧是港式早茶,比起飞机上更为丰盛,她昨夜掏空了胃,吃得很放肆。

用完餐,走出去见到佣人正在清倒垃圾,爱月一怔,垃圾袋里满满的几罐猫屎咖啡。她问:“这些为什么都扔了?”

“先生吩咐的。”

“应先生呢?”

佣人给她指了个方向,她走过去,这片庭院铺着白石子,中间放着几座沙发,应绍华穿着简单的家居服,手持本杂志卧在沙发上,有人正在给他按摩。

爱月走近,佣人向应绍华汇报,他看了过来。

应绍华微不可察地一挑眉,阳光下走来的女孩,不施粉黛,皮肤通透而细腻,只嘴唇少了层颜色,看上去气色不佳。

他极少见到素颜的女人。

还挺可爱的。

爱月在他跟前两步停下:“应先生。”

应绍华:“睡得可好?”

“还好,谢谢应先生照顾了。”

“早餐可口吗?”

“非常可口。”

在餐厅给她上碗筷的佣人正在给应绍华斟茶,说笑一句:“林小姐吃了两份牛肉肠粉,其他点心吃了五六笼,牛奶也喝了两杯,胃口这么好,有福气啊!”

爱月尴尬得头皮一凉,应绍华却是笑了。

其实,相识以来,她时常见到他笑,连佣人都会这样与他开玩笑,谁说他是个冷漠的人呢?

应绍华让她坐下,她摇摇头:“打扰了您太久,我这就要回去了。”

“父母回来了?”

“……嗯,爸爸已经在高速路上了。”她说了谎。

应绍华不再多言:“我让顾崇准备一下,送你回去。”

……

爱月注意到,车一直都在顾崇在开,路上便问:“顾大哥,应先生的车是你在负责开吗?”

“对,前几年在香港,晚上八点,我在尖沙咀开车带先生甩过狗仔,从那以后车就一直是我开。”

爱月吃惊地看着他,竖起拇指点了赞,后者十分得意。她又问:“还有狗仔追着应先生?”

“先生一向不喜欢跟媒体打交道,新闻通稿的照片都要审核之后才准发。”

的确,像亚际这样雄踞一方的企业,怎么不会引来媒体瞩目。不少长相俊朗的企业领袖亲自到荧幕前,做采访,上节目,取得了不同凡响的效果,而做珠宝业的,也免不了跟明星打交道,公司曾有人向应绍华提议,他理都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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